我的十八年(草稿)

2019-09-30  本文已影响0人  宪彰

  2009年6月15日,我乘坐东海到苏州的大巴,踏上了我的打工之路,那年我39周岁。在这之前,我是一名小学代课教师。打工之路是艰辛的,尤其是像我这样,把青春耗费在讲台上的人。虽然我很热爱这份工作,也做出很多成绩,获得很多荣誉,但由于工资低和其他原因,还是不得不无奈离开。

  我叫  *  * ,70年1月生,高中毕业,后自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教师资格证是“小学数学”。

    1991年,中埠后小学师资缺乏,经人介绍,我成为一名代课教师。每月60元钱,每年发10个月工资。我带四年级,当时校长袁春楼,主任吉宝年。学生有吉光红,李冬梅等。虽然工资很低,但我把它当作神圣的事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平时加班加点那是正常的事,就连生孩子都是我老公去顶替一个月。

  以后的教学中,我都是一二年级包班,教学质量得到校领导和上级领导的肯定,多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工资也先后拿到150,300,500元。君子固贫,虽然清苦,日子倒也平静。

    平静的生活持续到2008年底,我和其他几个代课教师,看到了县政府下发的关于提高代课教师待遇的文件。文件的内容我不再赘述。我们要求白塔中心校落实文件精神,在我们的怂恿下,我老公去县信访办反应情况,表达诉求。白塔中心校领导以此为理由,不再聘用我们。

  关于我们代课教师产生的原因和前途我不敢妄言,我们毕竟把最美的青春都献给了教育事业,国家既然没有忘记我们,出台了这方面的政策文件,我们强烈要求落实文件精神,或者参照其他地方的处理方法。

    谢谢领导!

  附部分证书!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