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观————对《物理学》的解读(三)
第二章 从运动到产生
运动、变化和产生在《物理学》中涵义不同。变化是更一般的概念,包含运动和产生(灭亡),运动和产生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变化。例如亚里士多德说,“既不能有运动的运动,也不能有产生的产生,一般地说,不能有变化的变化”。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区分了“无限”和“完全”以及“对立”和“矛盾”,可以从这些概念入手解读运动和产生的不同涵义。
2.1 无限和完全
运动是《物理学》的主题,“运动被认为是一种连续性的东西。而首先出现在连续性中的概念是‘无限’”。因为连续性就是用无限来定义的:“可以无限分割的就是连续性”,所以“无限”对理解运动概念是至关重要的,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花了很大篇幅对“无限”进行了阐述。他对“无限”是这样规定的:
“无限者一种是指不可能有‘穿越’的事物,这种事物是在本性上谈不上什么穿越不穿越的,就和说声音‘是不可见的’一样。另一种是指,虽可以谈得上穿越,但穿越不到尽头的(或者是,很难穿越到尽头的,或者是,虽然本性上可以穿越到尽头,但在现实上穿越不到尽头,或者说没有一个现实上的终限的)事物”
黑格尔提出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亚里士多德从运动过程来规定“无限”,已经包含这个思想了。“限”不是外在的限制,而是内在的规定。“无限”即是无规定性,那么对应在时间上就是没有运动过程,“不可穿越”。或者是可以穿越,但穿越不到尽头,没有一个现实上的“终限”,只是向外运动而不能达到一个目的。“无限不能作为一个实现了的事物、一个实体或根源”,无限就像一条向前无穷延伸的直线,永远在过程中,没有终点。
“无限”很容易与另一个概念相混淆:完全。亚里士多德说:
“‘无限’的真正涵义正好与平常大家理解的相反,不是‘此外全无’,而是‘此外永有’。可以证明这个说法的是:有人说不嵌宝石的戒指是无限的,因为另外再取得点什么是永远可能的。但这个比方只能表示有某种类似,没有指出无限的全部特性。因为单个条件是不够的,还必须一个条件:所取的部分要永远不重复。因此,一个可以永远不断地在已取出的部分之外再取出点什么来的量才是无限的”。
“无限”是“此外永有”,并且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所取的部分要永远不重复”,这有这样无限才永远是在运动过程中,永远从一者过渡到另一个不同的他者,这样的过程不是实现什么,而是向外延伸。亚里士多德说:
“因此不应当把无限当做这个,如这一个人或一所房屋,而是作为一种日子和竞赛会之类的存在。有日子有竞赛会,不是说它们是一个已产生的实体,而是说它们永远处在产生或灭亡的过程中”。
“无限”就像一届一届的竞赛会一样,每一次竞赛会都是不同的,是时间中延伸的序列。“此外全无”不是“无限”,而是“完成的”或“完全的”,他给“完全者”的定义是这样的:
“完全者是本身不缺少什么东西,如整个人或整只箱子。单个的事物如此,万物总体也是如此,例如宇宙总体就是‘此外全无’;如果缺少什么,或在它以外另有什么,它就不是万有了。‘完全的’和‘完成的’,如果不是完全同一,也是关系非常亲近的。没有一个完成的事物没有终结,而终结就是限”。
“完全的”是从逻辑上说的,“完成的”是从过程上说的。如果说“无限”永远在过程中,“完全”则与实体相对应,每一个个体都是“完全者”。
运动与“无限”相对应,但不是第一种意义上的无限,因为运动本身就是“穿越”。运动是后一种意义上的无限,“虽可以谈得上穿越,但穿越不到尽头”,像无限不循环小数一样,“没有一个现实上的终限”。例如亚里士多德说:
“时间和运动是无限的,思想也是无限的,它们都只是过程,它们已产生的部分是不能存留下来的”。
所谓“时间和运动是无限的”,虽然具有这样的含义:时间无始无终,运动永不停息。但这里主要不是指它们在量上的无穷延伸,而是指时间和运动的无规定性。例如他说“时间本身主要是一个破坏性的因素。它是运动的数,而运动危害着事物的现状。因此显然,永恒的事物不存在于时间里”。运动和时间一样,“它们已产生的部分是不能存留下来的”,只有变化而不具有同一性,所以对事物才是破坏性的因素。运动是无规定性的向外展开,所以运动才不是“实现”。亚里士多德说时间是消极的因素,但“现在”却是积极的,“现在”是不可分的。亚里士多德说“没有事物能在‘现在’里运动,而“现在”里有产生和变成。
存在着某一特定的“不存在”,使得属性的运动成为可能运动,运动是从对立一方过渡到另一方。对立只能是作主辞的宾辞,“我们从未看到对立本身构成任何事物的实体,而且既是本原就不应该是某一主辞的宾辞” 。既然作主辞的实体是“不变”,那么做宾辞的对立就是“变”。并且对立的双方不能互相产生,所以对立双方没有同一性可言,所以运动是从一者过渡到另一个不同的他者,在运动过程中的每一个“特定的存在”都是不相同的,这正好符合“无限”的定义:所取的部分永远不重复。对立的双方之所以不能相互产生,从另一角度看是因为对立不是空间意义上的对立,而是时间意义上的对立,所谓“对立的两方相继地出现与不出现就能完成变化的任务”,即对立双方不是同时存在的,而是一方存在的同时另一方就消失了,而相互产生的事物必须能在空间中共存。既然对立是时间上的,而时间是破坏性的因素,所以运动没有终结和运动成果。
而产生与“完全”对应,“完全”是产生所要实现的目的。产生是从“缺失”到形式,亚里士多德是以变化的终结规定起点的,所以“缺失”不是绝对的“无”,而是规定了的“无”,如亚里士多德说:“‘否’是绝对产生事物的固有属性”,所以产生过程是必然性的。运动之所以是外向的,因为某一特定的“不存在”,虽然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规定了的“无”,但它不同于“缺失”,没有必然性和规定性可言。
亚里士多德在说:“因为物体是各个方向上都有延伸的,无限是无止境的延伸,因此,无限的物体只要一个就足够在各个方向上都延伸到无限远了”。实体中的每个属性都是实体向外的延伸,所谓“向外延伸”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是指属性是在与他物的联系中呈现出的。各个方向不是从空间上说的,每个属性都是实体的一个维度,即是一个方向。实体中的每一个属性既不能为0,也不能无穷大,否则,这样的实体就不会存在,因为实体是“完全”而不是“无限”。因为各属性之间是内在的关系,彼此之间是相乘的关系,如果一个属性为0,0乘以任何数都为0,任何数乘以无穷大为无穷大,两种情况都会导致实体的不存在。就像无限长的半径不可能划成一个圆,因为随着半径无限延伸,周长也无限增加,那么划圆这个过程永远不可能完成,不能从起点出发再返回到起点而形成一个封闭的圆。同样,也不存在半径为0的圆,因为起点和终点完全重合,没有过程。
单独地考虑一个属性,它可以无限地延伸,但它作为实体的一个属性,就是有限的。实体中只要一个属性为无穷大,就会导致实体自身的不存在。每一个属性的运动必然牵涉到不同属性之间的联系,就会产生阻碍该属性向外延伸的因素,属性的运动就不是“无限”而是“有限”,这样就由属性的“量变”而过渡到实体自身的“质变”,即由运动而过渡到产生。因为属性发生的运动只是以属性为内容的运动,在这个运动中实体作为主体,运动就是“有限”的,所谓运动的内容是属于实体自身的。
2.2 对立和矛盾
凡运动都是变化”,而变化“都是由一事物”变为另一事物,那么变化事物的变化有下列四种可能:(1)由是到是,或(2)由是到否,或(3)由否到是,或(4)由否到否”。由“是”到“否”的消灭和由“否”到“是”的产生都不是运动,运动只是从“是”到“是”。
亚里士多德对矛盾和对立作的区分也可看做是从“偶性的产生”到“实体的产生”的一个过渡。对立是与运动相对应的,因为“凡没有自己对立者的事物就不能有运动”。例如实体没有对立,所以实体没有运动。但所谓“实体没有运动”的运动是指运动内容而言的,是作谓语的运动,实体是主体,所以不能作为客体被运动。而当属性运动时,实体才是运动的主体,所以实体是作为主体在运动;此外,实体是生成的,在生成过程中实体也是作为主体而变化。既然由“是”到“是”才是运动,那么两个“是”是对立的关系。因为对立只是主辞的宾辞,所以两个“是”只相互区别而没有同一性,是相互外在的关系,由“是”到“是”是向外的延伸。对立依附于实体,实体才是运动中的同一性。亚里士多德说:“矛盾双方之间无物,所以显然,间介只能存在于对立双方之间”。例如“白”的对立面是“黑”或黑白之间的某一颜色如“灰”,“灰”就是黑白之间的间介。对立中之所以有间介,恰恰是因为它的外在性。
由“否”到“是”与由“是”到“否”是矛盾,矛盾双方无间介,但矛盾无间介正表明矛盾双方不是相互外在的关系,不是向外延伸,而是向内“运动”,是对立基础上的统一。从矛盾的一方到另一方不是运动,矛盾无运动,矛盾的变化是产生。亚里士多德说:
“由否到是这种矛盾的变化是产生,绝对的这种变化是绝对的产生,特定的这种变化是特定的产生,例如,由非白的东西到白的东西的变化就是白的东西的产生,由绝对的不存在到存在则是绝对的产生,所谓绝对产生我们是说的一事物的诞生,而不是说它变为这种或那种特定的事物。”
“是”与“否”不是截然的对立,不是像巴门尼德的绝对的“无”与绝对的“有”之间的关系,因为实体的绝对产生是“由否到是”,而实体是不能从绝对的“无”中产生的,例如:
“经过考察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实体以及任何别的独立存在的事物,它们的产生是从某一基础出发的,因为在每一种情况下都已经有一个事物存在,再由它产生新的事物,如动物和植物都由种子产生。”
所谓绝对产生是“一事物的诞生”,是相对于变化起点处的“缺失”,而不是相对质料而言的,即绝对产生不是无中生有,质料不是产生出的,只有相对缺失的形式才是产生出的。那么“否”不是绝对的“无”,而是规定了的“无”,是“缺失”,“是”是规定了的“有”,是形式。“否”与“是”不是外在的对立,而是内在的关系。实体没有对立面,不能发生运动,但却能够有产生,产生是变化中的不变性,这个不变性就是由质料来承担的,因为质料“作为可获得形式的潜能者,它的本性是不可灭亡的”。实体的产生是由“否”到“是”,所以“否”与“是”之间必然具有同一性,是同一性基础上的对立。
除了实体的从“否”到“是”的绝对产生之外,还有属性的产生,前者是“因实体的产生”,后者是“因偶性的产生”。对于实体“变成如此”,如一个物体由“黑”变“白”这个过程,从属性的角度看是运动,从实体的角度看是产生,是“白”的产生。对立双方是不能相互产生的,所以不是“黑”变成“白”,而是实体由“黑”变成“白”,实体是属性运动过程中的同一性。在这过程中,“白”是由“否”到“是”,那么“否”也不是绝对的“无”,而是某一特定的“不存在”,“是”则是某一特定的“存在”。特定的“不存在”与特定的“存在”显然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而是对立中有同一。
对立的双方有间介,对立因间介而得以连续。就像在一条延伸的直线中,点与点本来是相互外在的关系,但假设任意两个点之间都可以插入无限的点作为“间介”,那么直线就是连续的。这种无穷分割意义上的“无限”是“坏的无限”,其实对立和运动之所以是连续的,根源在于运动的主体的自身同一性,属性向外的无限延伸是潜能意义上的“无限”。
变化也是连续的,而产生和变成是不连续的,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六卷说变化的终结不可分,也不连续,也不变化,因为变成处是“限”,是从“多”到“一”的环节。所以“否”与“是”是相互交融的,它们相互产生出对方,“否”连接两个“是”,“是”也连接两个“否”,使得整个变化过程也是连续的,就像时间中的“现在”是一个“限”,“现在”区分两段时间又连接两段时间,“时间因‘现在’而得以连续,也因‘现在’而得以划分”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说:
“对立是指矛盾,相关、短缺和具有、由之所出最终又回归于它的终极之物,例如生成和消灭。那些双方不能同时出现于同一容受者的东西,也被称为对立。或者是它们自身,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物。灰色和白色不能同时出现于同一事物,所以它们的组成物相对立”
亚里士多德这里好像不对“对立”和“矛盾”做出区分,但其实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矛盾是“由之所出最终又回归于它的终极之物”,是由起点出发又回到自身,是对立基础上的统一。而对立是“那些双方不能同时出现于同一容受者的东西”,既然对立双方不能同时存在,而是一方的出现伴随着另一方的消失,所以是外在的。矛盾是起点与终点合一的自身循环的圆圈,而对立是向外延伸的直线。矛盾好像也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矛盾的双方是合一的,所以矛盾就是自己与自己发生的“对立”。而对立是相互外在的两者之间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从对立引入运动,同样,他之所以提出矛盾,也是为了说明实体发生的内在运动——产生。“既然一切变化都存在于互相反对的对方之间,反对又分为对立和矛盾”。变化包含运动和产生,“反对”包含对立和矛盾,变化和“反对”相对应。在属性发生运动时,实体在背后保持着运过程的同一性;在实体的自身生成过程,质料承担着变化过程的同一性。由“否”到“是”是产生,也是“否”自身的消亡;由“是”到“否”是灭亡,是“否”的产生。
2.3 亚里士多德对运动和产生所作的区别
对立的双方可以由一方运动到另一方,但它们之间不能彼此产生,因为对立双方是相互外在的关系,既然没有同一性,不能同时存在,怎能由一者产生出另一者?矛盾双方是相互产生的,由“否”可以产生出“是”,“否”与“是”之间是内在的关系,所以这个产生过程不是运动。运动和产生之间是有区别的,运动是作谓语的变化,产生是作主语的变化。
亚里士多德说:
“‘否’这个词有多义,又如果‘否’——不论它是指的谬误,还是指的与现实的绝对存在对立的潜能的存在的‘否’——都不能有运动。当然‘非白的’或‘非善的’还可以有因偶性的运动,例如非白的东西可能是人,但是绝对的‘否’无论如何也不能有运动了”。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把“否”看做是与绝对存在(实体)对立的“潜能的存在”,“否”不是绝对的“无”,而是潜在的“有”。所谓绝对的“否”不能有运动,“绝对”是相对属性而言的,绝对的“否”即不是某一特定的“不存在”,而是相对形式的“缺失”。“非白的”等是相对的“否”,是某一特定的“不存在”,不是“缺失”。
为什么“否”不能有运动?如果从亚里士多德对变化和运动所作的区别来看,运动是从“是”到“是”,“否”不能作为运动的起点,由“否”到“是”,由“否”到“否”都不是运动。其实,亚里士多德更深的一层意思是:运动是向外的,从对立一方到对立另一方,当到达另一方时,这一方已经不存在了,只有变化而没有同一性。而“否”是作为潜能的“缺失”,不是绝对的“无”(绝对的“无”与实体相对立,而绝对的“无”不存在,所以实体没有对立面),所以“否”也没有绝对的对立面,它是规定了的“无”,与形式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否则就不能有产生了。正是“否”没有对立面,所以“否”才没有运动。或者说“否”作为“缺失”与质料是合一的,因为“基础就数目而言是一个”,所以“否”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主体,主体是不能作为客体被运动的。
亚里士多德接着说:
“否”不能有运动,既然这样,产生不能是运动,因为“否”有产生。因为尽管“‘否’只能有因偶性的产生”这说法非常正确,但“‘否’是绝对产生事物的固有属性”这个说法也一样正确。
所谓“否”有产生,是指“否”能被产生出呢,还是“否”是作为产生的起点可以发生“产生”这个过程?前者是由“是”到“否”,后者是由“否”到“是”。根据上下文,应是后者。由“否”到“是”是产生,由“是”到“否”是消灭。“否”有产生,即是由“否”到“是”这个过程,但“否”本身消亡了。亚里士多德的“产生不能是运动”是不难推导的,假如产生是运动,“否”有产生,那么“否”就有运动了。“否”是产生的起点,但不能作为运动的起点。产生和运动是相互排斥的,例如属性有运动就不能有产生,实体有产生但不能有运动。
同样道理,静止与运动相对立,是运动的缺失,既然运动是外向的,是对立而不具有同一性,那么静止也是外在的,虽然不在运动,但它也是一个外在的“点”,静止是“停留”而不是“不变”。所以,亚里士多德说,“‘否’也不能有静止”。灭亡与产生是矛盾的关系,由产生不是运动,那么也可推导出“灭亡不能是运动”,更不是静止。亚里士多德由“否”不能有运动,而给出了产生灭亡和运动的区别。最根本的一点是:产生和灭亡在变化中保持不变性,这是和仅作谓语的运动之间的区别,假如产生是从绝对的“无”到绝对的“有”,灭亡是从绝对的“有”到绝对的“无”,那么产生和灭亡就和运动一样了。
亚里士多德说“‘否’只能有因偶然性的产生”是什么意思?“‘否’是绝对产生事物的固有属性”又该怎么理解?
这句与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一卷的说法是一致的:“我们和他们一样,也主张没有任何事物能在绝对的意义下由不存在产生,但是我们还是主张在某种意义下,事物可以由不存在产生,例如因偶性地产生,因为有的事物是由结果中不继续存在的缺失——缺失本身就是不存在——产生的”;“我们同样也主张,也只有因偶性,才能由存在产生存在”。“否”就是缺失,虽然它“本性就是不存在”,但它不同于绝对的“无”,因为它是在实体的产生过程中被规定的,是被规定了的“无”。实体不能在绝对的意义下由不存在即绝对的“无”中产生,所谓实体的产生是“由存在产生存在”,“否”或“缺失”与质料结合作为产生的起点,与质料合一的形式是产生的终结。亚里士多德说“‘否’只能有因偶然性的产生”,因为质料不是从外面添加一个静态的形式,从“否”到“形式”是通过属性发生的运动而实现的,属性的运动对实体来说就是“因偶性的产生”。
实体的产生一定是以属性的“因偶性的产生”而实现的,否则所谓的产生就是一个抽象过程,例如通常认为把形式附加到质料上这样一个外在过程就是实体的产生。
“否”为什么是“绝对产生事物的固有属性”?就像某一特定的“不存在”使得属性的运动成为可能,“否”或“缺失”也使得实体的自我生成成为可能。以变化的终结规定变化的起点才有“缺失”,实体作为自然事物既然是在自身内具有运动变化的根源,它不断在自我生成,“否”就是质料自身的缺失并因“本性”而要求形式,“否”是内在的被规定了的“无”,所以是“绝对产生事物的固有属性”。“否”不断被消灭,也在不断被生成。
亚里士多德说:
“凡没有自己对立者的事物就不能有运动,只能有两相反对的从它出发的变化和趋向它的变化,例如,从存在出发的变化和趋向存在的变化。这样的事物没有‘停留’,但有‘不变’。如果有某一肯定事物的话,那么在它存在中的不变对立于它不存在中的不变;如果没有不存在这种东西,那么可能有人要问,存在中的不变和什么对立呢?以及,这个不变是不是静止呢?如果是的,那么,或者不是所有的静止都对立于运动,或者生与灭也是运动,二者只能择一。显然,既然产生与灭亡不是运动,也就谈不上它们是静止,只能说是类似静止的东西,即‘不变’。”
亚里士多德这里是在广泛意义上使用“对立”一词,还是严格区分“对立”和“矛盾”两种关系?“如果没有不存在这种东西”,“不存在”是绝对意义上的“不存在”,还是指“缺失”?如果亚里士多德是严格使用“对立”一词,那么“不存在”就是绝对的“无”,因为绝对的“无”和“有”是对立关系,而“缺失”和实体是矛盾关系。“它存在中的不变对立于它不存在中的不变”,而这样的绝对的“不存在”不存在,所以“存在中的不变”没有对立面。正因为如此,“存在中的不变”才不会有运动。“存在中的不变”也不是静止,因为“静止应是能有运动事物的运动的缺失”。
如果认为存在中的“不变”是“静止”,而存在中的“不变”与“灭亡”是矛盾关系,因为从存在中的“不变”出发的变化是“灭亡”,那么“静止”就与灭亡是矛盾关系了。所以说“不是所有的静止都对立于运动”。此外,假如存在中的“不变”是“静止”,那么从存在中的“不变”出发和趋向存在中的“不变”都是运动了,即灭亡和产生都是运动。
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虽然存在中的不变没有对立面,不能有运动,但还可以有另一种变化——灭亡和产生,这样的不变不是静止,而是类似于静止的东西,它像时间中的“现在”一样,是内在的一个“点”。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停留”与“不变”,两者分别对应运动和产生。
既然对立的双方不能同时存在,静止与运动相互对立,所以同一事物不能既在运动又在静止。亚里士多德据此来证明没有任何事物能在“现在”里运动和静止。他的思路是这样的:过去和将来通过同一个“现在”而保持连续,事物可以在一整段时间里运动,可以在紧接着的另一整段时间静止,而这两段时间的“限”是同一个“现在”,假如在“现在”中能运动和静止,那么事物在作为这两段时间交界点的“现在”中既运动也静止(因为“现在”既属于前一段时间,也属于后一段时间),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静止与运动相对立,不能共存,只能择其一。“现在”是一个有内涵的“点”,而运动和静止都是外向的,所以“现在”中不存在运动和静止。
而产生与消亡是共在的,不能割裂开,不可能在一段时间中产生而在紧接着的另一段时间中灭亡。亚里士多德说:
“任何运动的主体也会是与之对立的运动的主体,产生的主体也会是灭亡的主体,因此产生就在自己产生过程中灭亡着。它既不能在自己的产生一开始就灭亡,也不能在自己产生以后灭亡,因为灭亡中的事物必须正存在着”。
“因此产生就在自己产生过程中灭亡着”,是亚里士多德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还是由上文的“有产生的产生”推导出的错误结论?应该是前者。事物可以连续运动一段时间后再静止一段时间,而事物不能先在一段时间中产生,然后在一段时间中灭亡,因为这会造成变化的不连续性,产生与消亡也不是同一主体了。如果产生一开始就灭亡,或产生以后再灭亡,产生和灭亡就不是矛盾关系了。产生和灭亡既对立又统一,所以事物既在产生着又在灭亡着。这是亚里士多德从另一角度对运动和产生作出的区分。在以属性为内容的运动中,运动主体与运动是分开的。而在实体自身的产生中,主体与生成和消亡是合一的。所谓消亡,即是新的“缺失”的产生。产生是由“否”到“是”,这不是一个外在的过程,所以不能认为“否”是产生的主体,因为“是”不是产生的结果,而是目的的实现,“否”被包含在“是”中,“是”就是产生的主体,也是灭亡的主体,因为灭亡是由“是”到“否”。所以产生的主体也是灭亡的主体。
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六卷也谈到了运动和产生的区别:
“无论什么变化都不是无限的。因为任何变化——不论是矛盾间的变化还是对立间的变化——都是由一事物变到另一事物的,因此在矛盾的变化里肯定和否定是限,如产生过程的限为存在,灭亡过程的限为不存在,而在对立间的变化里,对立的两者是限(因为它们是变化的两极),对立两者也是一切质变的限,因为质变是由一种质变为另一种质的的。”
在矛盾的变化里,矛盾的每一方本身就是“限”,产生过程的“限”是“是”,消亡过程的“限”是“否”,产生和消亡都是内在的“实现”。运动过程是向外延伸的,对立的每一方不是“限”,对立的双方之间才构成一个“限”,这实际是站在实体的角度说的。因为对于属性而言,对立双方不共存,无所谓“限”。正因为实体才是属性所发生的运动的主体,所以运动并不是“无限”的,或者说运动是潜在意义上的“无限”,亚里士多德提出属性的“运动”,只是向实体自身的产生过渡的一个中介。
2.4 空间方面的运动和静止不是对立而是矛盾
但空间方面的运动和静止不同于其他方面发生的运动和静止,亚里士多德说:
“可能有人要问,为什么在空间变化方面既有自然的也有不自然的运动和停留,而在其他方面却没有呢?例如没有自然的质变和不自然的质变。”
亚里士多德说“现在”不可分,因为现在是一个“限”,而运动是向外延伸的,运动者和“运动着”都是可分的,所以现在里不能有运动,也不能在“现在”中静止。而“现在”中虽然没有变化,但有“变成”。亚里士多德说一事物不能既运动又静止,好像与运动的辩证法矛盾。其实亚里士多德把运动和静止看做“对立”而不是“矛盾”,是仅针对属性而言的,他把同一性完全归结到了实体上,这样的运动仅仅是作谓语。对于空间方面的运动,无论是合乎自然的运动还是受迫运动都是以“自然”为背景,自然的运动和静止就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转化的矛盾关系。例如:
“是不是所有非永恒的静止都有产生呢,这个产生是不是等同于‘趋向静止’的过程呢?如果是的,那么一个不自然地停留着的事物,如在上方停留着的土,其静止就应有产生;因此,当土被迫向上移动时,它就是在趋向静止了。但是趋向静止的事物总是运动得愈来愈快,而被强制的事物总是运动得愈来愈慢的。因此就会有这样一种荒唐事:一个没有静止产生的事物有可能处于静止状态下。另外,‘走向停止’或者一般地被看作就是趋向事物特有空间的运动,或者被看作是和这个运动共在的运动。”
亚里士多德这里说“趋向静止的事物总是运动得愈来愈快”,这样的“静止”是合乎自然的,是内在的静止,而不是与运动截然对立的外在的静止。当静止在被产生时,事物不是不动,而是运动得越来越快,这样的静止与运动是相互转化的关系,是矛盾,就象产生和消亡之间的关系一样。事物一边在运动,同时也是在“静止”着,而不像属性发生的外在运动,不能既运动又静止。当土被迫向上移动时,这不是在趋向那种“自然的静止”,而是趋向与运动截然对立意义上的静止,即不运动。趋向“自然的静止”不断把运动转化过来,所以速度反而越来越大,被强制的静止就是在空间中绝对不动。自然的静止是永恒的,趋向事物自己特有的空间,强制的静止只是暂时不动。“自然的静止”不是“停留”,而是类似于产生和灭亡中的“不变”。这样的“静止”是产生出的,所以是内在的。而在上方不自然地静止的“土”,只是“停留”,这样的非永恒的“静止”没有产生。
亚里士多德说:
“还有一个问题:在这里的停留是不是对立于从这里出发的运动呢?因为当一事物正在从某某出发或者说正在失去某某而运动着时,它被认为仍然保存着那失去的东西,所以,如果这个静止对立于从这里趋向其对立者的运动的话那么这个事物就会同时具有两相对立的静止和运动了。或者能不能说,只要事物的某状态还保留着些,它就多多少少还是静止着的呢?总而言之,事物在运动着的任何时候总是一方面处在它所正在的状态下,另一方面又是在它变化所趋向的那个状态下,所以与运动相对立的,与其说是停留,无宁说还是另一运动。”
在空间方面的运动中,既然“一事物正在从某某出发或者说正在失去某某而运动着时,它被认为仍然保存着那失去的东西”,运动中具有了同一性,可见这样的运动的涵义不同于属性意义上的仅作谓语的运动。假如静止对立于从这里趋向其对立者的运动的话,那么事物到达对立者时,又同时具有对立的另一方,那么对立的双方就共存了,这与对立的定义是矛盾的,所以在空间运动中运动的不同位置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有一个同一性在贯穿着。运动和运动自身对立,这样的对立就是“矛盾”,符合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对矛盾所作的定义:由之所出最终又回归于它的终极之物。矛盾是对立基础上的同一,或者说是自己与自己发生对立。
亚里士多德说“只要事物的某状态还保留着些,它就多多少少还静止着”,静止不是与运动对立意义上的静止,而是指运动中保持同一性,就象时间中有一个“现在”贯穿着一样,运动中的“静止”正如时间中的“现在”。
对于属性方面的那种基于对立的运动,亚里士多德说同一事物不能既在运动又在静止,而在这里亚里士多德说“事物在运动着的任何时候总是一方面处在它所正在的状态下,另一方面又是在它变化所趋向的那个状态下”,运动可以同时拥有两种状态,两种状态可以共存。事物在处在它所正在的状态下,这可以认为是静止,事物在它变化所趋向的那个状态下,这是运动,运动和静止统一于运动主体中。
在空间方面的运动中,运动与静止之所以不再是对立的关系,因为亚里士多德把物体的运动放在自然的背景中,不是一个固定的物体在外在空间中运动,而是一个实体自己在运动,即使是受迫运动也是以自然为背景,所以运动是连续的。“时间因‘现在’而得以连续,也因‘现在’而得以划分。因为这里也有相当于位移和位移物体之间的关系:运动或位移因位移的物体而成为一连续体,它是一个连续体倒不是因为它本身是一个连续体。”而在外在的属性的运动中,运动是通过无限可分才得以连续,就像认为直线由分立的点组合成的,只是假设任意两个点之间都可以有无限个点插入其中。
通常认为芝诺悖论还悬而未决,其实亚里士多德早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只是他的运动与静止相统一的内在运动观一直被忽略了。亚里士多德说:
“他的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时间不是由不可分的‘现在’组成的,正如别的任何量也都不是由不可分的部分组合成的那样”。
如果说时间是组合成的,被组合的作为时间的部分都是相互外在的关系,时间只是在流逝,不同的时间点是对立的关系,没有一个内在的“现在”作为同一性把时间贯穿下来。那么运动与静止也是截然对立的关系,这样的运动是“无限”。例如芝诺认为要达到目的地,先要到达路程的一半,一半的一半……,而“无限”不能被“穿越”,所以运动也不可能。或者说,之所以认为运动不可能,因为芝诺把“现在”抽象化,那种无限分割的无限其实是取消了“现在”,从而也把运动和静止绝对对立起来,没有任何时间运动在“实现着”,所以即使一段距离可以“穿越”,也永远“穿越”不到头。亚里士多德说的空间上的运动是矛盾而不是对立,运动不是向外无限延伸,而是有一个内在的实现过程,“现在”就是一个不可分的“内含”的点,静止和运动在其中转化。空间方面位移运动的现实性体现在“现在”中,不同物体运动速度的大小也在“现在”中体现出来。
外在的运动是从一者到另一者,运动是发生在时间的流逝中,所以只有连续和可分才能有运动,“无部分的事物是不能运动的”。而空间方面的运动是内在的,运动是在“现在”中完成的。
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六卷说“不具部分的事物是不能运动的”;不具部分的事物只能“因偶性而附随着运动”,“凭自己是不能运动的”。这是指属性的外在运动。亚里士多德说:
“要没有部分的事物能有运动必须有一个条件,这个条件是:时间是由‘现在’所组成的。因为运动或者说变化总是在‘现在’里完成的,因此这种事物就可以从未进行过运动而又总是已完成了运动的。”
亚里士多德在批判芝诺时,认为芝诺把时间看做是由“现在”所组成的,从而造成了运动的不可能。而这里说如果时间是由“现在”所组成的,那么没有部分的事物也能有运动。其实是不矛盾的,两处运动的涵义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位移运动,后者是外在的以属性为内容的运动。此外,芝诺说时间是由“现在”所组成的,由于取消了时间的内在性,而造成位移运动的不可能。而这里说时间是由“现在”所组成的,是取消时间的连续性。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没有部分的事物是不连续的,也不能有运动,因为“运动不可能通过一个不可分的东西”,即运动发生的条件是对立的两方之间可以插入无数个“间介”。如果时间是由“现在”所组成的,那么时间也不连续了,虽然没有从一方到另一方的连续过渡(从未进行过运动),但运动也可以像一段时间那样由“现在”组合起来(已完成了运动的)。“因为在‘现在’里运动和运动着通过一个不可分的东西是一回事”。这里说“在‘现在’里的运动”和发生在“现在”里的位移运动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