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圣经 之 出埃及记 38 - 上帝颁布法律细则-关于人身自由
上回咱们聊到上帝向全体以色列民颁布了十诫,自打有人类以来,在全世界范围内曾经出现过的这1000来亿人里,这十句话应该算是Top10了。这十条诫命清清楚楚的定下了是非对错的标准,那么以色列民有什么反应呢?他们是同意还是反对?是坚决还是迟疑?
以色列民的反应比较奇葩,他们没有对上帝的话做出判断,反而是对上帝的说话方式反应比较大。看见打雷、闪电、号角声和冒着烟的山,全体以色列民吓得集体筛糠,躲远远儿的跟摩西说:摩老,还是您跟姆们说话吧,您说什么姆们都听,您别让上帝跟姆们说话了行吗?太可怕了,回头姆们再死在上帝手里。
摩西说别怕,上帝降临在你们面前,是为了让你们学会敬畏祂,看到祂有多可怕,你们以后就不至于犯罪了。老百姓说姆们知道了,求求您,您跟上帝说吧,姆们承受不起。
于是老百姓远远的站着,摩西就走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上帝继续对摩西说话,上帝说你去传我的话给以色列民,今儿他们亲眼看见我从天上对他们说话了,以后决不可以造任何偶像与我相提并论。你要筑一座坛,把燔祭、平安祭和牛羊献在坛上,凡是这些我要让人记念我名字的地方,我都要到那里去赐福给你。如果你要用石头给我筑坛,不可用凿过的石头,因为在石头上一动工具,就把坛污秽了。你要是上我的坛,也不可用台阶,因为那样会露出你的下体来。
有人问了,什么是燔祭、平安祭啊?
这个您不用着急,后面还要提到很多次,甚至《圣经》里专门有一本《利未记》,讲的就是这些个祭物和节期。
上帝把以色列民领出埃及,虽然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流着同一种血脉,但是他们还不能称为一个国家,因为他们还没有法律、没有规矩,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200万人成天介住在一块儿,都没有个是非对错的标准,你说你有理,我说我有理,那还不得见天儿打架?
有了十诫,算是有了法律和规矩的总纲,接下来以色列民不是不敢直接听上帝说话吗?上帝就把这法律和规矩的细则交待给了摩西。咱们一个一个的说说哈:
第一条关于人身自由
任何人如果买希伯来人(就是以色列人)做自己的奴仆,最多可以留着他们六年,到了第七年,他们就可以获得自由了,不必交补偿金。单身来的单身的走,夫妻一起来的夫妻一起走;但是如果主人给了他妻子,又生了孩子,老婆孩子算是主人的,只有老公可以获得自由,继续当单身狗。如果这老公不愿意获得自由,愿意继续服侍主人、与妻子儿女团聚,也可以,但是得有个仪式。主人要把他带到神面前,用锥子刺穿他的耳朵。从此以后,他就要永远服侍他的主人。
如果有穷人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别人当妻子或是儿媳妇,这是那时候穷人唯一能为女儿选择的出路,现代人您就感恩吧。如果这女孩不讨主人的喜欢,主人要允许女孩的父亲或是别人把她赎回去。主人没有权利把她卖给外邦人,因为当初是按照聘婚的形式进的主人家。
如果这个主人是为儿子买的这个女孩,那么就要拿这个女孩当亲闺女那样对待。
如果这个主人娶了这个女孩,又再娶别的老婆怎么办呢?上帝的法律规定,这个主人给新老婆什么,就要同样给这个女孩一份儿。如果缺斤短两,这个女孩就可以自由而去,不交赔偿金。
第二条关于杀人和伤人
谋杀人的,要处死。这是十诫里说过的,没商量;
如果您不是故意谋杀,本来没想杀人,但是那人死在您手里了,这算是上帝把那人交在您手中的,您猜这个怎么算呢?
有人说,上帝把他交在我手里杀了,这是替天行道啊!这没罪吧?您觉得呢?
咱下回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