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二次碾压:“见死不救”没有任何违反儒家伦理之处
女子被二次碾压:“见死不救”没有任何违反儒家伦理之处
江上小堂
昨日(6月7日),一则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名女子站在斑马线上等待穿越马路,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红色出租车撞倒,这辆出租车撞人后逃逸。一分钟内,众多车辆经过,都没有施以援手,而路过的行人在注意到这位女子后也没有上前询问,纷纷走过。直到另一辆从东向西行驶的汽车在她身上碾过,该车司机下车查看女子情况。
据悉,此则交通事故发生在4月21日傍晚,河南驻马店某路口。当地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已确认受害人死亡。
回想起前几年小悦悦被辗无人施救的事件,我几次看到相关消息,都不忍心打开,怕看到令人寒心的一幕。最后还是忍不住,看了相关报道和视频。果然不出我所料,看过视频之后,只觉得周身寒彻,感到极度的悲凉与绝望。路人如行尸般的冷漠和麻木,对倒地女子身陷险境与绝望的求助视若不见,无动于衷,没有一点反应,让人不得不对人性产生深深的怀疑。真的有人性这个东西吗?
或者,人不过如机器一样,只是单纯地对刺激作出反应。而中国人的代码里没有救助身陷险境者的指令吗?屏蔽了这类刺激,不能对这类刺激作出反应?
但一阵悲凉过后,我扪心自问,如果我在现场,又会怎么样?会施以援手,力所能及地采取行动吗?还是一样的视而不见,无动于衷?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想到可能带来的种种麻烦,而我和该女子又没有任何关系,我也很可能望而却步。虽然心有所动,但手脚却不听使唤,僵直地擦身而过。
唐代大诗人刘禹锡早就有诗言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可见,见死不救在古代也不是罕见事。这只能归因于儒家价值未能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普遍的联系,缺乏普遍的人际关怀。
儒家的核心价值是“忠”与“孝”,要求个人对君主或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能践行这两者,就算实现了人生价值。另外还有“悌”和“节”,要求弟弟服从兄长、妻子服丈夫。基本上就是“家”与“国”两层结构,而且“家”与“国”同构。而在这些关系和结构之外,则是空白。只是仿照“悌” ,用“信”与“义”在非家庭血缘的人之间建立起一种补充关系,如江湖好汉结义等。按儒家价值,不在国家、家庭和朋友关系内的人,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义务。对于陌生人见死不救,没有任何违反儒家道德之处。
传统社会这种关系到也无大碍,大家经常生活在一起,反正基本上都有血缘关系,沾亲带故。谁有个什么危难,总会得到帮助。加上有佛家的劝善积德,遇到有穷困的陌生人倒在自己的家门口,一般也会予以施救。但出门在外,遇到陌生人身陷险境,大多数人同样不会出手相救。
传统社会解体后,中国建立起新的社会制度。用 “阶级兄弟”将血缘家庭关系之外的人,将陌生人联系在了一起。因而产生了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但“阶级兄弟”与“阶级敌人”相伴而生,有“阶级敌人”才有“阶级兄弟”。雷锋精神“对待朋友要像春天般的温暖”,但“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其实,“阶级兄弟”可以看成是传统“义”的扩大化,等于是整个“无产阶级”或“革命阶级”结义了。仍然是儒家价值“亲疏有别”。那对“阶级敌人”不仅“见死不救”,而且要“无情打击”!阶级敌人也是人呀!归根结底,阶级理论也未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普遍联系与关怀。只不过是儒家价值的转化与变形。
改革开放后,重心转到经济建设,放弃了“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但没有新的价值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普遍关系。那中国人只能退回到原本的儒家价值,重又推崇“忠孝悌节义”。陌生人之间完全等同于“他人是地狱”。这也是在中国,“关系”是如此重要的原因。
而现代社会不像传统社会以家族聚集而居,市场经济也必然要求大量的陌生人交往,儒家价值完全忽略和轻视这种关系,从而导致假冒伪劣,有害食品,坑蒙拐骗等互害现象充斥于整个社会。“见死不救”比传统社会更为频发。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