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或不爱,都安之若素
文/咏絮

我有个好友,名叫安素,取安之若素之意。
最初的安素真的很素净,头发总是不高不矮的束在脑后,不化妆,不穿高跟鞋,行走在城市的风中,如一缕空气,静默如初。在朋友眼里,她永远是随叫随到的那一个,喝酒最老实的那一个,借钱最大方的一个,不用顾虑其感受的那一个。所以我说:她的心子是一片柔软而宽广的湖,你可以尽情驶,一路平静,一路白莲簇拥。她在,天下无霾,她在,人世一片艳阳……
言到此处,你可能会不假思量的说:女子温婉如水,定得水样柔情,这样美好的女子,该有一份人人惊羡的爱情吧!也许,女人是悲哀的,她们的幸福与不幸福,较重的筹码往往都会押在爱情和婚姻上,而别人对你最直观的关注,除了容貌外,可能也就是站在你身边的男人吧!至于你胸有几多智慧,心存几分心机,你蜕变的疼痛,你得失时的心情,自是很少有人问津。是啊,这毕竟是个两性社会,千百年的伦理轨迹和自然界的物竞天择,早已为男人打上了强者的标签,无可争议。所以,男人要高大,女人自然就变小了,小到变成脚下一块石头,男人踩在上面,他们就会更高大。
五年前,安素23岁,她从大学毕业,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日子还算风生水起。就在这段时光里,她遇到了简,那个温柔而霸道的男子。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公司对外交流会上,简是合作公司派来的代表,浅谈业务后,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相互喜欢的人之间是存在着磁场引力的。当一个人想进入另一个人的世界时,总会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以此来向对方推销自己,安素和简都是如此。微信上一来二往,他们开始约会,由互带朋友吃饭谈人生,到两人单独看电影谈风月,安素说,简的每一次举手投足,都是她想看到的样子,对面的这个男人仿佛就是和她前世缠绵辗转今生梦里相约千遍的那个人。“壁咚”式的告白,故事开始了。
另一个朋友告诉我,安素恋爱了,出于好奇及对朋友的关心,我决定去看看这个一贯被大家忽略性别的人,是怎么在她的男人面前做女人的。我知道她有周六不上班赖床到晌午的习惯,于是突袭式的按响她的门铃,与往日不同,出来的不是那个穿着米奇纯棉睡衣,披头散发,打着哈欠的邋遢鬼,而是一个系着围裙,面目俊郎的男人。我疑惑的再看看门牌,才迈进去,他微笑着说:安素还在睡觉!我一如往常的冲进卧室,她穿着若隐若现的蕾丝睡裙,斜窝在床上,整个卧室里那颠鸾倒凤后的余热还没有退却去,处处流露缠绵熏香的气息……我问:素儿,穿这身睡衣,不硌得慌?她微微笑着:他喜欢,硌就硌吧!看来,这就是爱情,泰戈尔说:有时候,爱情不是看见了才相信,而是相信了,才看到的。记忆中的安素,只穿纯棉睡衣,如今的她,是相信了爱情。
盛情难却,我当了大半天电灯泡。我们坐在她家阳台上喝下午茶。我细看这个男人,他的风度,真让人心动。安素去洗手间时,他说:“你和素儿是姐妹花,可你们截然不同,你胸比她大,她腿比你长,你是学文的却有理科生的理智,她是学理的却有文科生的感性。”有关我两的胸和腿,这些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尺寸,他,怎么量到的?我突然感到极度的不安,这个在短短一瞬就能读懂女人灵与肉的男人,让我感到害怕,他绝对可以让一个女人在三分钟内爱上他,然后再花三分钟负了她。离开时,我看到门口鞋柜里,安素新添的那些细高细高可以从地球这端扎到那端的高跟鞋,是那么让人心疼,那么让人心疼。我想说:如果爱,请深爱!
在以后的一段时光里,安素不再随叫随到了。圈子因少了一个人而变得冷清,因为安素太好了,所以她不在,圈子就不那么好了。朋友们问:圈里的其他人恋爱时,肯定会将对方带进来,而安素的那位,到底是人是鬼?很多次我发微信给安素,试图想提醒点什么,到底需要提醒什么呢?
听朋友甲说,她在万达见安素了,披着发,化着妆,穿着高跟鞋,裹着貂……
听朋友乙说,她在美容院见安素了,人家那皮肤洗完脸也那么棒……
听朋友丙说,她在瑜伽馆见安素了,人家那气质,脱俗啊……
突然感觉到鼻子一酸,那个从不穿高跟鞋,不高不低束着马尾的女子不见了,她蜕变了,可蜕变的过程疼痛吗?突然脑海里又闪现出她穿性感睡衣的样子,还有那句:“他喜欢,硌就硌吧!”
好像过了很久很久。
安素来电话说,她要去另一个城市,和简一起,她想和大家最后聚聚。终于见到了久违的安素,光鲜亮丽,一身的华贵之气。这是她唯一一次带着简出席,这两三年来,简连连升职,这次要被调到另一个城市做总监去。因为职场的得意,他比初见时更加的气宇轩昂,有几个花痴姐妹竟不顾安素的感受端着酒杯往上贴。
我明明看到外表光鲜的安素,在简面前低到了尘埃里,明明看到她那崇拜的眼神中所透露出来的不自信,也明白了,她为什么从不带简来我们的圈子,这个圈子是个“万妖国”,她怕她深爱的人变成唐僧,事实确乎如此,聚会的主题由欢送安素变成了欢迎简。看来安素花血本改变自己的形象也只是为了与简看起来般配而已。
“素,你那时是我们班的高才生,软件做的最好,曾经还拿过国家奖,为毛现在还没升职?”
“呵呵,人家要做站在优秀男人身后的贤惠小女人呢!”
“素啊!这次别乡去,人家是飞升,你可就是失业啊”
“万妖”七嘴八舌,安素的面部表情变得僵硬,手不停的搓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以前她也挺毒舌,现在她在尴尬什么?
中途我去洗手间,出来碰到简,他忽然把我拉到一边,身体很近的靠过来,说:“今晚的女人中你最与众不同,安素在你面前也黯然失色……”没等他说完,我用力甩开了他,这种男人我见多了,他们不可能真爱任何人,他们有很强的征服欲,甚至不放过自己女人的闺蜜,而对这种不懂珍惜,自以为是的人,我最不屑。
“渣男!”我风一样回到包厢。
安素最终还是没喝醉,她或许不想让简看到她的醉态吧。她到底不是那个喝酒最老实的安素了。看着她要上车,我突然拉住他,要提醒什么,可到底要提醒什么?难道告诉她她不顾一切爱的男人是渣男?最后,只是道了声“郑重”。
安素走了。
只是偶尔和她在群里聊聊,我去她的城市出过差,但却没有勇气去见她,因为明明能看到她在那场爱情里的委屈,明明知道简的“渣”,可我居然什么都不能做。关于安素的一切也就只停留在听说上了:
听说她穿高跟鞋摔倒,脚踝骨骨折过。
听说她意外怀孕,但简为事业不想结婚,所以拿掉了。
所听说的,都不是我想听说的,而她们的婚期,我却从没听说。
又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们都忘了圈子里还有这么一个人。
安素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要离开那座城市,我笑着问:“是不是简又要高升了?”她沉默了几秒说:“这次是我一个人走。”可能是意料之中吧,我竟无半分惊讶。
安素说,其实她早就知道简不是很爱她,但她奢想只要她足够好,简一定会善待她,她从不渴望得到他全部的爱,她包容他一切的花心,只要他能留她在身边,可有一天她居然发现简是在利用她。在那次交流会上简就发现了安素是软件天才,所以即便当时安素还是灰姑娘,他也费尽心机接近她,因为他想借安素之才平步青云。事实也是这样,简接的每一个项目,都是经安素之手才无敌于天下的,他每每处在竞争悬崖时,只要安素的玉指一动立马就峰回路转。在这个过程中,安素放弃了成为行内精英的很多机会,甘做“抢手”,把简推成了“超精英”,所以,简那个总监的位置其实是属于安素的。
安素说,简之所以那样功利,也缘于他失败的爱情。简的大学女友琦是个富二代,他们在一起四年,毕业后准备谈婚论嫁,可琦的父亲嫌弃简家境不好,所以棒打鸳鸯,死拽硬拉的把女儿送去美国,琦在临走时和简定了十年之约,这十年内如果各不变心,且十年后简能出人头地,他们就结婚。琦离开后简就不再是最初的那个阳光男孩了,他变成了女人的一盅蛊毒,而安素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赶上。
我问安素:“都这么久了,你是介怀那个十年之约吗?”
安素笑了:“其实,他挽留我了,毕竟我们在一起五年了,我不害怕十年之约,我只是不能释怀他和我在一起的初衷”
“那你恨他吗?”
“不恨了,都是对爱有执念的人”
“素儿,要不你回来吧,我们都很想你。”
“亲,不用了,在那个城市我傻过,在这个城市我贱过,我都不想停留,我要去另外一个城市,试着活出一个新的自己,还好我才28岁。”
她的语气很坦然,安之若素,没有一丝情绪的宣泄,只是告诉了我们一个故事的结局。我们都不必为安素担心,浴火重生的她会更强大,更何况她还是软件天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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