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爱而不得,但尽兴而归
文/友不旧
(1)
田是个夜店的老板。每天陪着一批批不同的客人喝酒蹦迪到午夜的那种。
一米九,极帅,总是拎个啤酒瓶站在DJ的对面,自由摇摆。
偶尔也跟相熟的客人聊两句,偶尔也有微醉的女客人上前搭讪,但始终没有谁能改变他自由摇摆的节奏,每天每天。
久了,大家都在猜,田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有过哪些酷炫的经历,最重要的是,到底什么样的女孩子,可以把他从夜店里带走。
(2)
夜夜是个公司职员。每天踩着球鞋挤地铁,到了办公室再换上高跟鞋的那种。
能力一般般,长相一般般,圆圆的脸上有圆溜溜的大眼睛。部门里的人都挺喜欢她,温柔软萌的,工作虽然常常翻一下小错误,但大体靠谱。
那一次,夜夜被同事朋友一起拉去夜店“长见识”。
站在吧台纠结是点橙汁还是啤酒的时候,突然一只手臂从她头顶伸向吧台,接了瓶啤酒走。她转身,看到了一个黑T寸头的背影,一步步走向灯光最灿烂的舞池中央,自带追光灯一样。
转头夜夜跟吧台小哥说:“跟刚刚那人一样,那个啤酒。”
夜夜一直抽空偷瞄他,他好像是一个人来的,他怎么都不累的,都晃了1个多小时了。
后来,朋友说,那是老板啊,贼酷,就没有姑娘成功拿下他,也不知道是结婚了还是gay。
夜夜往沙发里缩了缩,翘着腿眯着眼望着他,觉得越看越好看。
到3点多的时候,夜场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一行人也打算撤,夜夜看了一眼舞池,他还靠在DJ的台边,一边看手机一边摇摆。
走出去的时候,夜夜恋恋不舍的,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原因,特别想上问他你怎么还不走啊。
(3)
一群人在路口等车,午夜的街道上灯光昏黄,清风阵阵,像小动物拿毛茸茸的头蹭你的那种舒适。
夜夜闭上眼睛,想原来这个城市也有这么安静的时候,像打着瞌睡的猫咪,比白天可爱多了。想那个人他怎么还不走啊。
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他一步步走来。
他走到路边,站定,看了看手机,然后拿出外套里的烟,点了一根,看着路的尽头。路灯在他周身洒下淡淡的光晕。
那一秒,夜夜的心怦怦狂跳,是心动啊。
那个男孩子啊,他在路灯下抽了一根烟,她从此爱上那条马路。他握着酒瓶的手指节修长,她便开始贪恋那双手的温度。
你问缺点吗,不存在的,24小时里他完美无缺。形象具体到每一个呼吸,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有这世上最极致的魅力与迷恋。
那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她暗淡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他那么不一样,在心中掀起波澜。而现实中条条框框太多,不能轻易靠近,一亲芳泽。
求而不得进退无路的感觉太折磨人。
这种明知不可能却无法停止想念的暧昧,像大雨将落未落,像即将进站却没有到达的火车,那种在你心上肆意撩拨的,令人上瘾的难耐。
(4)
遇见一个一眼万年的人,就像突如其来的暴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随之而来的感情就像奔腾的潮水,有太多说不出口的话,想找个地方安放这来势汹汹的情感。
有些人用音乐,有些人用诗,有些人用画。
夜夜写字,写一段段情深意长的字,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肆意宣泄。
所以,为什么很多传世经典的创造者,多半风流,因为一段段崭新的爱情里,才蕴藏着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
泡在爱情里的人,有无与伦比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这世间的美好和丰满,是有贡献的。
这种海啸一般席卷而来的情感,让她的文字格外动人。
她写初见时他伸过她头顶的手臂,写靠在路边点烟的他的样子,写这样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人,是怎么搅得她整日整日心绪不宁的。
慢慢的,评论的人越来越多,好奇的人猜这些都是真的吗,好心的人鼓励她快去告白啊,要勇敢。
直到有一天,夜夜看到一条回复:“你说这个人我好像认识,你去的是不是XX路的XX店?”
夜夜突然有点慌,有一种被人扒光了的局促,脸颊刷的一红。第一反应是拒绝承认,可是转头又想,就让人家知道吧,说不定能就此认识。
思来想去了一晚上,夜夜在上班的地铁上回复了那条评论:“哈哈,不是哦,弄错啦。”
(5)
如果不强求结果,这世上会多出很多美好的相遇吧。
这世间有太多的道理,颠来倒去地说一些事。我计较不来对错,因为不够时间。只想在想明白和想不明白之间,找到自己的乐趣。
比如遇见一个惊鸿照影的人,就让他在心上,留久一点,再久一点,感情自始于偶然,总有一天终于偶然。而在它将散未散的那段时光啊,就是活着。
你来过,我爱过,够了。
让故事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一种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