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口吐芬芳的必要与可行——常能珲
我是一名高中教育工作者,和同学们讨论一些前人所见,生成一些偶发的新意,每每感到快乐。教书以来,常听到过路的同学用“尼玛”和“我操”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我一直在思考这样表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昨天晚上我在课间到教室去,9位女同学玩得正嗨,只听一位同学在笑声中说了一句“我操”。根据之前约定的班级规定,说一次“脏话”需要写200字情况说明,我半开玩笑地说,哎呀就辛苦写两百字让我也感受下你们此刻的快乐吧。
今早她交给我情况说明,她提到,也知道不应该说,但激动之时,没忍住就说了出来,似乎一时之间没有其他更适合的词语来形容当时的心情了。她说也去看过鲁迅的《论他妈的》,但好像也对照不起来。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文章对这个现象进行研究,想去看看。
我说我对这个现象有过些思考,如果想听的话,我可以说出来一起探讨下。她说愿闻其详。于是激发了我写这篇文章的动机。
我提到,口吐芬芳的原因是为了抒情,而抒发的情感是激烈而急切的,所以只能用短句的方式来瞬间表达。只是在寻找短句的时候,没有找到其他更合适的词语,身边的人都用“我操”之类的语句,感觉也顺口,所以如此。换言之,如果身边的人都用“shirt”和“他妈的”抒情,那自然自己使用的抒情短句就是后者。因此,使用“我操”来抒情的同学,只是简单抒情,并不知道其深层含义,是从众导致的,如果能弄明白这些词的含义,那为了避免产生歧义,发生争执,大概率还是会减少使用甚至不用的。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作为语文教学人,我从“语言”的角度跟她解释。假设我们在读一篇文学阅读作品,语言就作为一个手段供分析人物形象时使用。一个人说了什么话,我们就侧面分析定性其为什么人。因此,我们说出来的话,也塑造了我们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如此而言,当你说“我操”的时候,你就成了说“我操”者的人。
有人会说,谁谁谁不也说“我操”,不也骂脏话吗,难道他也是低俗的人?我认为那叫豪爽。
我说,其实不然,你要看他说的频率和场景,他是成天在说,仅此几句,还是偶尔为之,一吐为快,大多数时候反而是稳重求和,吟诗作对,出口成章。
试想,如果身边有这么一个稳重的人,他大多数时候都是典雅的,听闻有人如畜生,用一般性的词汇已经无法修饰这个人,无法抒发自己的情感,于是口吐芬芳,大骂特骂。那我也不得不说一句,豪爽之人,真性情。
但如果咱们简单因此认为只要是口吐芬芳就是真性情,就是豪爽之人,那不免以偏概全,小看了人家,看轻了自己。
一家之言,供参考。
(正在办公室写呢,恰逢升旗仪式,路过的高一的同学说着“shirt”“阿西吧”“我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