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营第四期听课笔记(三)
2023年7月24日晚上九点,简书理事会举办的第四期读写营第三节课,有伯乐“冬天开的猫”主讲小说人物与对话。以下是这次讲课主要涉及的内容。
“在动笔之前要先对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有一个很明确的定位,明确的定位不一定是交代出他的身高体重或是外貌长相,更重要的是要突显出人物的特性。”这个人物要有鲜明的个性或是有辩识度的表达,才能够在小说中担任主要的角色。这个亮点如果不是他的行为,那就要是他的对话生动性,还有他说的内容合不合乎逻辑。先不论主题是什么,描写出来的人物形象,是能够让剧情变得曲折动人的关键条件,他决定了这个主题能不能够说服读者,能不能带起读者的阅读情绪,能不能撑起整篇故事的情节。因为小说是由角色来演,如果角色演的不好,小说的主题就不明显,观众看了还会打瞌睡。环境跟角色,至少要有一样东西是会动的,这个动是人物自己动,而不是我们来帮他动。
角色是小说里的演员,而作者只是导演跟编剧,我们不能够介入他们的活动,只能挑选适合的人物,让他们自己去演。想要让角色变得有生命,最快速的方式就是想象他真的是有生命,是一个活生生的在我们周围就会看到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说话方式,口头禅,还有说话的时候会有的行为动作,如果只凭想象力去塑造一个角色,那能体现出来的动作跟语气就会有限,灵感也会很容易枯楬,要编很难,所以我们一样从日常生活中去找。要让读者感觉这是角色在说话,而不是作者在说话。
一定要记得的是不论我们想要表达什么,尽量行为来替代。闷闷的、嫌弃的、弱弱的、或是同情等,这些都需要适当的行为描写,而不是一大段只用形容词带过。还有“像做错事的孩子”这句就是一个揣测跟比喻性的用词,“很像什么”“像是什么”这是个想法,而不是一个演法。究竟是谁看他像呢?如果这篇不是第一人称视角,这个很像就不代表任何人,只能说是作者在介入读者的立场。
女生用女生的语气,男生用男生的,女生可以适量加进一些情绪性的助词,把句子拉长,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配合她的个性,啰啰嗦嗦讲一大串无关紧要的内容都没有问题,男人说话比较阳刚,句子较短,主要还是看你设定进去的人物风格去做调整,我们投入进去的那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表现,那就让他怎么表现。只要表现,不要做揣测或是说明
关于漂亮的描写,我们就可以选择用她走在路上能够吸引多少人的程度去取代,至于长相就让读者自己去想就可以了。因为小说是读者和作者共同完成的,不论是情节还是人物都是一样,我们只要写一半,剩下的一半留给读者,因为作者是永远满足不了读者的全方位需求的,所以不妨留一点空白让他们自己加上想要的内容会更好。
如果想要突显人物的完整性,我们就从他说话的语气声调还有他的习惯动作去体现,尽量避免把他的外表巨细靡遗都写出来。在对话之后的描写中也许会需要用到一些人物的动作或手势,比较简单的方式除了身边的人之外,也可以随机把让你印象深刻的路人照下来。想不到用什么去做描写的时候,就翻这些我们搜集到的素材去看去连想,去描写他的服装风格,或是他身上特有的标志或胎记。
不靠作者来解释,靠对话来呈现,就是最标准的对话推进情节的方法,一段对话带出一件事情,让每一件事都从对话当中去展开,去解决,而不是作者用旁白的方式去把事件解释出来。要留意的是即使说出了一件事情的真相,也要再给出另一件事情的悬念,因为故事还没有结束,在每一段对话中都给自己留一点后面的路,这样我们后面才有东西可以写,也有助于更多情节的发展还有留给读者的脑补空间。读者想看的是小说,不是道德经也不是你的人生观。我们的任务把情节完整地写出来,角色的对谈要自然,要符合正常的交流语境,不能多余啰嗦,那读者对于你写的内容就一定会有各自的领悟。
第一人称
第一人称的好处之一是作者可以透过主人翁的角色,去表达自己看到这件事情的想法,就像前面提到过的“好像”,我看到他好像很难过,或是“感觉”,我感觉自己的心都要凉了,如果有习惯去为角色心态做出说明的人,就比较适合使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以直接说明的方式让读者知道角色当下的情绪和想法。但是这种一边演绎一边说明的写法本身就不讨喜,只是为了让句子看上去更符合逻辑,如果说明和感受写得多了就会起到反效果,变成全篇的叙述。
容易让读者身临其境才是第一人称最主要的优势。既然选择了第一人称,那就是所有的五感体验都可以将他们呈现出来,因为我亲自去摸了,去听到去看到了,所以才更应该要将这种感受传达给读我的人,这种感受并不是直接写出我感受到了什么,而是用感官的描写能力去做表达。第一人称是一个限知视角,全文只能写出我看到和我知道的事情,不能够去揣测别人心里的想法或是看到视线以外事情发生的过程。
第一视角的责任是以我的角度来描写事情的经过,对于别人发生的事情那就变成了旁知视角,只能做出难过的行为描写,让读者去决定她是否正在难过,而不是代替女生说出她的感受,这种写法很容易写着写着就从第一视角偏移到了上帝视角,后面不自觉就开始去替这个女生表达她更多的想法,最后又跳回来回到了我的视角,如果有这种习惯的话,建议一开始就不要使用第一人称去做表达
只写事,不写感受,因为我是事件的旁观者,我只能告诉读者事情进展的过程是这样的,我眼前的画面是这样,让读者去凭着我看到的画面,想象女生此刻的心情是如何,我们不要代替角色去说话,也不要代替读者去想象。
第二人称
第二人称也是一个限知视角,介于第一和第三人称之间,但他不会有第一人称直接的感受,也不会有第三人称的全知性。第二人称有两种叙述手法,一种是由我在“你”所发生的事情中所产生了共情,也可以叫做移情。视角其实是有一个我的,这个我和你必须是很亲近,而且有连带关系的人,事件是发生在你的身上,而我因为离你很近,所以能够体会到你的感受,然后用我看着你的视角替你表达出来。
共情类的第二人称,要说是第一人称也不为过,因为主视角其实还是“我”,但是情绪上是有差别的,差别在于他不是描写第一人称的“自身情感”,也不是描写第三人称的“同情情感”,而是描写第二人称的“移情情感”。同情是一种想象,想象他很可怜,想象他很难过,而移情则是将他的感受完整转移到我身上,可能是亲人,可能是挚友,你失去如同我失去,你感受如同我感受,但是我又比你还要更自由,在这篇小说中我不用去帮你解决问题,我只需要在旁边看着你,用从你那里共情到的情绪说出你的故事就好。
第二人称可能听起来会比较不好理解,比较抽象,其实第一种就是加重角色情绪的描写,让情绪合理化,第二种就是克制住角色的情绪,避免作者代入太多私人感情。听上去这两种体现出来是相反的情境,但其实都是对于情绪都有很大的帮助,我们要先对情绪的收敛和揣摩处理得当,如此才能去放大读者的情绪。
第三人称
第三人称是一个掌镜的视角,优势是比较可以知道事情全面的经过,所有角色发生的事,在哪里说过的哪些话都可以写出来,因为这是一个可以移动的镜头,既然这种写法能够让读者看出更多的事情,那作者本身的思想就更不需要在里面多加说明,因为到处都是可以体现出主题的描写。第三人称的缺点是因为与人物离得比较远,读者对于现场的感受能力就不会太强烈,只能像看电影一样,凭借着人物的对话和行为去补足想象的空间。
但也就是因为读者只能凭动作行为去想象,所以第三人称很适合留下一些悬念还有伏笔,毕竟镜头的切换时间是由掌镜的人决定的,哪一句话要在哪里点到为止,哪一个过程先不交代明白,直接切到下一个画面,这些都是写的人说了算。所以一些惊悚、探案之类的题材,很适合用第三人称去做描写,我们可以用画面带出各种立场,全方位去了解事情的经过,并且在每一个角度当中留下一个伏笔,最终总结出事情的真相,在描写的过程中几乎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同样要用行为去取代比喻或感受,留给读者在看到这些画面时的想象空间。
如果说第一人称重视的是临场感,那第三人称重视的就是悬念和留白的运用。在餐厅当中一个男人跟着一个女人去了洗手间,那去洗手间之后会做什么事情就可以靠作者去决定要不要写出来,写出来了就是个过程,没写出来,就是个悬念,而开头写了进洗手间,后来切换到其它桌的客人,结尾再讲出俩人在洗手间里发生了什么,这就是个伏笔。自由切换画面和结构,是第三人称叙述中很有趣的事情,我们可以把重点放在这边,而不要一直想着要解释每一个人物的感受还有想法。
体会:对于人物的刻画,要写出其独特的一面。可以从神态、语言、动作,以及心理活动方面多维度去展示。第一人称,可以适当描写当时的感受,但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视角来写的话,不能过多直接去写角色的感受,多通过细微动作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