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里的爵士乐
安迪很喜欢听爵士乐,虽然他其实一窍不通,他是一个古典钢琴手。
但是喜欢的东西其实都是不讲道理的,没有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常年沉浸在严肃而伟大的古典音乐里,有时候喜欢放纵一把。比起每日在写字楼里的那些穿着西服的技术劳工趁午休的间隙在小巷子里抽一支香烟,安迪的爱好已经是不能再健康了。安迪讨厌看起来没有尊严的事情。那些写字楼里的人赚着也许是高薪,但是那种用尽力气吮吸,如同吸毒的放松姿态,在他看来显得有些丑陋。几次路过巷子的拐角,安迪总是斜着眼望过去,有些人西装革履但挡不住满脸愁容,头朝着天,只留下身后的烟圈。安迪对此嗤之以鼻,脸上保持着起码得教养,心里确是不屑一顾的。他不是反感抽烟,而是他认为抽烟最重要的是腔势,而不是抽烟本身。
最近安迪常常白天工作一天后,晚上到这间名为“freska”的小酒吧来,是个希腊名字,意为“fresh“,新鲜的意思。他最早是喜欢上这个名字的,想要为自己枯燥的人生找点乐子,慢慢喜欢上了里面的酒精饮料和氛围,尤其是在冬天里,一点酒精带来的燥热足够冲散威斯康星寒冷的冬日,哪怕就是这一个小时或是三十分钟。后来慢慢的他喜欢上了这里的爵士音乐,幻想自己身处在纽约或是芝加哥的都市气氛里,在摩登高楼顶端看着车水马龙,享受那种迷惘的孤独。最后他喜欢上了这里的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并没有那么特别,但是在这一种微妙的气氛烘托下,安迪觉得这个女孩看起来很美丽:尤其是眼睛。她的眼睛带着自信的光芒,很纯真,很直爽,不像安迪,一点都不迷惘。安迪喜欢这双眼睛,这双眼睛也很浅,一眼就望到了底,直透心底。
安迪觉得自己就像在读诗,能够读懂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依此来推断应该做什么举动来回应。这一天安迪好像回到十七岁,那种少年的痴情一瞬间冲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内心。其实他是一个很理智的人,很冷静,就像他喜欢的奥地利德国的古典音乐一样,一切都有条不紊,有规则,有感情但却在一个基础的框架和限定之内,从不滥情,可这一天的他像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虽说如此,他还是想要体面一点,有尊严,有腔势。隔了一天,他先去买了一瓶香水,这种用味道来麻醉自我的东西,单身生活中的他向来是抵触的,但是鬼使神差,他路过商店时看到,居然觉得好闻起来了。然后他翻箱倒柜,倒是找出来了一件特别的白衬衫,白色的衣领镶嵌两条淡蓝色的弧线,不用打领带却看起来有几分领带的意思。最后他找出来了一件深蓝色的羊绒衫,配上白衬衫和香水,一条牛仔裤和靴子,看起来足够体面又不做作。
那一天他算准了女孩会去小酒吧看一场爵士乐小音乐会,他认为他已经引起了她的注意了。他们讲过几次话,喝过一杯酒,开始变得熟络起来了,他认为他们彼此是都有好感的,所以他带上了他的一个普通朋友去了酒吧。里面灯光正好,不昏暗,不刺眼,也不吵闹。安迪一眼就看到了她。他偷偷坐在了她的斜对面,好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待到乐曲奏罢,他想上前搭上几句话,然而人开始多了起来,嘈杂得不得了,在狭小的空间里头,非常拥挤。她明明近在咫尺,安迪却要用力挤进去才到得了她周边的几个身位。她在同她得朋友讲话。安迪不太好意思突兀得进去插话,就在边上等着。然而过了没多久,她和她得朋友鱼贯出门了。安迪觉得她好像看到他了,注意到他得一举一动了,他觉得他们眼神有个交集。安迪赶紧跟同伴打了一声招呼,率先出门了。
夜色已经黑得彻底了,连续的雪水早就将街道浸泡得肮脏不堪,带着空气里咸腥的味道,让原本浪漫的小酒吧显得黯淡。安迪刚出门就看到她与她的同伴分开了,正在转折到一个红绿灯口。安迪赶紧一个箭步,往右边的一个楼梯冲去:楼梯是一条通往十字路口的捷径。安迪为了这个晚上沐浴后精心得挑选了衣着,在这个小酒吧里干等了两个小时,就为了见到她和她说上几句话,他绝对不想错过这个机会:还有什么要比走这条快速通道到红绿灯前装作和她邂逅来得更浪漫呢?安迪踉踉跄跄,脑海中一片混沌,只剩下这个念头,差点在这布满泥沙和残雪得通道里摔个跟头,两步并作一步得冲去。他可以看到她得身影在另一侧出现了,他们就要相会了。
命运有时候就是如此讽刺:总在人最需要运气的时候撒手不管,又在人漫不经心地时候从天而降。他看到她走到了红绿灯前,就一瞬间,绿灯亮起来了,她大踏步地过了马路,没有停歇。安迪忍不住奔跑了起来,明明就差了不过30米的人行道!他看见她大步流星得走在了他得前面,周遭开始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安迪放下了奔跑的双脚,最终看到她消失在了摩登得公寓大厦里,被夜色彻底覆盖了。安迪还是不肯放弃,过了半分钟走到了那栋公寓前往里面扫了一眼,他看见了她,她刚好走进电梯里,留给了安迪一个侧影作为一个晚上等待的回馈。安迪最终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回了自己的家,寒冷而空洞。
往后几天安迪时不时还是想要去小酒吧,这一次不是为了去喝酒,也不想要听爵士乐了,不,或许爵士乐还是好的,让他紊乱的内心获得片刻的安宁。她再没出现过了。安迪忍不住开始打听她的消息,却无从下手,最后只好问问看酒保:他们一般都是知道一些常客的信息的。最后安迪知道她之前常来听爵士乐,是一个单身却幻想憧憬浪漫的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她再也没来喝酒了。或许是厌倦了,或许是找到自己心爱的人了,又或许是寻到了别的乐趣。安迪不知道要说什么,良久无语。酒保看了看他,递给了他一支烟。安迪收下了,却不知道要放哪里。他是决计不可能夹在耳朵上的,那样子简直就是个流氓。他也不想要插再衣服口袋里,就只好手里拿着。酒也喝不下去了,爵士乐还在一半,安迪却觉得很烦,他走出了门外。
正好他看到了那个楼梯,不自觉地他走了上去,依稀再高出还能听到里面的音乐。安迪突然觉得这个音乐不太可爱了,想要听听舒伯特,那种渴望,挣扎却同时可以保持宁静,流动的音乐,虽说显得肃穆庄严,而其感情又是不能再私人不过了。安迪不知道已经多久没有那么疯狂过了,他的内心是炽热的,燃烧的,焦躁的,苦涩中带着甜蜜的,更多的是渴望的。在他朋友看来其实什么都还没有发生,而安迪的大脑早就已经被情感所充斥而倍受折磨了。那双眼睛,那双如同诗歌一般优美的眼睛彷佛再远方召唤,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啪!”安迪的手,不知道何时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来了一个打火机,不自觉地打响了,从那些迷惘青春里的坏习惯里里养成的动作。安迪这才想起来原来左手还握着那支酒保递给他的烟。微风轻轻吹佛,火苗闪烁摇摆,安迪凝视着这团小火苗,好像看到了那双他期望的眼睛,也好像看到了自己。良久,火都快要灭了,安迪顺手点燃了左手的香烟,在寂静的夜晚里,彷佛都能听到烟草燃烧的声音。
安迪抬头想看看天,看看夜色里的月,但是乌云罩住了所有的星光,什么都看不见了。注视良久,安迪抬起了左手,深吸一口,只留下了一个烟圈在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