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明代社会生活史》-3

2020-06-29  本文已影响0人  lvmm

有明一代,可以说没有一个藩王不侵夺民田的。侵占的渠道有二:一是将民田妄指为“荒地”、“退滩地”、“闲地”等,上奏皇帝,通过皇帝批准,以“合法”的手续而广夺民田。二是不通过奏准而直接侵夺民田。侵夺的主要方式,包括投献、低价夺买、赤裸裸白占三种。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诸王占据的庄田数字,至少已接近五六十万顷,约占明代耕地总数的十分之一弱。

宗室大量占有民田,已引起当时一些士大夫的震动。明末,河南诸藩最为横行,开封城中宗室就有72家田产,当时号称“中州地半入藩府”。明人何景明诗云:“惟余芳草王孙路,不入朱门帝子家。”可谓诗史。此诗语言含蓄有味,可知宗室占田之风由来已久。

明藩不仅占有大量庄田,成为最大的庄田地主,而且占有相当数量的市肆和厂矿,分割了明朝政府相当一部分的税课。在明藩占有的城市店肆中,主要是官店和盐店。明代的官店和官田一样,可以由皇帝赏赐给诸王及皇亲贵戚。诸王一方面向皇帝奏讨官店,另一方面自行设立官店。《明史李东阳传》上说,诸王“每于关津都会大张市肆,网罗商税”,指的就是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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