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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读金观涛《兴盛与危机》

2017-08-26  本文已影响490人  夏小正先生

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读金观涛《兴盛与危机》

只为回答一个问题——中国封建社会为何能延续两千多年之久。

成书背景:

本书作者是金观涛、刘青峰夫妇,成书于八十年代,正值文化热,而金观涛本人也是最积极的参与者之一,其参与主编的“走向未来”丛书启蒙了无数青年学子。当时以金观涛、包遵信为主编的“走向未来”丛书编委会;以汤一介、李泽厚等为主力的“中国文化书院”编委会;以甘阳、苏国勋、周国平等为主力的“文化:中国与世界” 丛书编委会。在五、六年间,上述三大文化“圈子”实际上成了引领中国大陆人文科学各种思想风潮的主要“思想库”。其中“走向未来”丛书以科学主义为旗帜,翻译了一批当时西方颇为热门的“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方面的西方著作。而本书作者就是利用“系统论”和“控制论”来剖析中国封建社会的组织结构,从而提出“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这一命题。

写在前面

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和周期性改朝换代,这两个重大历史现象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中国封建社会结构内部具有特殊的调节机制,使它每隔两三百年就发生一次周期性的崩溃,消灭或压抑不稳定因素并恢复旧结构。正是这种特殊的调节机制,保持了中国封建社会两千余年的延续状态,使之呈现出社会结构的巨大稳定性。换句话说,中国封建制度是不能仅仅靠每个封建王朝长期延续而静态地继承下来,而是必须通过周期性的动乱和复苏一代一代地保存下来的。

1、基本概念的厘定

(1)无组织力量:某种社会结构在维系自身稳定的调节过程中所释放出来的对原有结构起瓦解作用,其本身又不代表新结构的那种力量,来描述一体化在调节过程中不断异化的现象。

(2)脆性社会结构:它是指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意识形态结构三个子系统都必须保持在相互适应的平衡态附近,其中任何一个偏离适应态到某种程度就会造成整个社会的崩溃瓦解。脆性只表示缺乏弹性,是结构必须保持高度平衡的标志。结构容易不容易瓦解,还决定于保持这种平衡的能力。

(3)强控制:因为社会的脆性结构,国家要维持统治就必须对社会进行调节消除个子系统的偏离。一个大系统要实行全面强控制,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建立及时下达中央号令和收集各地情况的信息传递系统,并建立一个实行强控制的执行网络;第二,当系统的实际状态偏离平衡时,控制中枢要作出灵活而又及时的反应,实观调节和控制。

2、四种社会基本演化模式

(1)静态停滞型:某种社会结构内部无组织力量增长十分缓慢,旧结构非常稳定,只要没有外来影响,就会长期保持下去。这种社会组织简单,规模相当小。人类在国家组织形成以前的社会结构就属于这种。

(2)灭绝型:旧结构脆性很大,强控制十分厉害,潜组织成长极为困难。同时,社会被无组织力量(或其他力量)瓦解时,旧结构既没有自我修复的修复机制,新结构也不能出现,这时就会产生文明灭绝。大家熟悉的玛雅文明、古印度文明就属于这类。

(3)“崩溃-修复”型:旧结构有完善的修复机制,它有脆性与强控制协特点。其结构瓦解时能杀伤无组织力量,使旧结构再生。这种社会结构停滞性和周期性动乱同时出现,这就是超稳定系统。中国封建社会结构是相当典型的一例。

(4)取代型:旧结构是柔性的,当旧结构被无组织力量瓦解时,潜结构不断壮大发展,并在社会的柔性瓦解过程冲逐步取而代之,确立了新结构。西欧封建制向资本主义演化就是这样。

以上四种社会基本演化模式,中国是属于“崩溃-修复”型。也就是国家可以对社会进行强控制,但这并不能完全阻止无组织力量的增长,当无组织力量挣脱国家的强控制时,社会就会出现崩溃,但正是这种崩溃,又有效扫荡的无组织的力量,从而为旧结构的重新建立创造了条件。

3、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

从广义上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可以分为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三部分,在中国这三部分具体表现为官僚政治、地主经济和儒家正统。官僚政治以皇帝为中心,以“士”阶层为主体,搭建一套由中央到地方完整的政府机构的骨架。“士”阶层之所以可以搭建一套有效的行政机构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国家通过一定的选拔手段将其任命为官(而不是世袭),使得其可以摆脱土地的束缚,超越小农经济的分散性而处于流动之中,皇帝的调度可实现体制内的升降调动,而‘告老还乡’可实现朝野间的流动;另一方面以儒学为代表的封建意识形态中“入世”、“有为”以及其后的“尊君”包括一些朴素的民主思想,这保证了官僚阶层信仰的统一。如此就形成了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的一体化。这样的一体化需要相应的经济基础来维持,而地主——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在这里扮演的角色是双重的即:在治世是瓦解性的力量,在乱世是稳定性的因素。所以要维持大一统就要通过一体化的力量来进行调节即:一方面防止地主、官僚形成割据势力;另一方面防止小农农奴化,统称为防止小农经济贵族化。

以上只是完成了国家宏观层面的建构,在国家与个人层面还存在一个强大而稳固的中间层次:宗法的家族、家庭。如国家的结构一样宗法家族的构成也可分为三各部分:族长、族田、宗法思想,在这里可以将这三部分和国家结构相对应,而这两者相耦合的正是儒家正统和宗法思想,反映到儒家思想中则是和谐统一:“国、家”“忠、孝”。这样便完成了家、国的同构。

综上,一体化是指整个社会横向的主导组织方式,而宗法同构是纵向的组织层次上的特点。合而言之,可以把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概括称为宗法一体化结构

4、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法一体化结构的特点

(文章开头对这两概念已有厘定,这里再举例说明)

(1)脆性社会结构即缺乏弹性。比如,足够数量的自耕农以及中小地主的存在,是供养官僚机构及皇室的物质条件。一旦经济结构过偏离了这种状态,自耕农绝大多数沦为佃客、流民,维持大国必需的各种赋税重担使落到少数劳动者头上,这时农民不得不为了生存而造反,官僚机构也随之解体,其后果是崩溃性的。

(2)强控制,国家为了维护这种脆弱的平衡,必须对国家进行全面的强控制。如:封建土地究竟可不可以买卖?实际上可以买卖、也不可以买卖,关键是看土地买卖会不会使系统偏离平衡。土地买卖可以造成田产的流动,防止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是地主经济的重要特点。但是,另一方面,土地的自由买卖又是地主兼并土地与国家争夺农户的重要途径。如果过份偏离平衡,国家不控制土地的买卖,便会危及自身时,它就要颁布法令禁止之。这种强控制在官僚系统和意识形态领域都普遍存在。

一体化强控制曾带来了古代中国的高度繁荣。但它同时也使这种社会结构荫蔽在一种历史的阴影之中。它把一个不断发展的活生生的社会结构固化了,使中国封建社会沉浸在一种烂熟的文明中而失去了对新生活方式的追求。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脆性和强控制,是形成超稳定系统的重要机制,它保持原有社会结构中三个子系统的高度协调,并强力扼杀一切新因素。

5、无组织力量

如上所说,我们可以看到一体化强控制带来了古代中国的高度繁荣;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封建王朝的兴衰交替。如果国家可以实现对社会的强控制,那这种交替又何以发生呢?答案是:无组织力量的增长。问题的吊诡之处在于,这种无组织力量恰恰是宗法一体化力量的调节而异化出来的。

(1)政治结构中的组织力量:官僚机构及人员的膨胀和腐化

一个王朝在建立之初往往是官僚机构少而且官员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官僚机构会增多官员也会增长,这样的增长一方面是处理事务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官员的腐化。这时皇帝作为一种调节力量会进行干预而这种干预往往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方面任命更多官吏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任用外戚和宦官;这样的结果往往只会适得其反。

(2)经济结构中的无组织力量:土地兼并

一般说来,每个王朝初期自耕农占的比例较大。正因为有大量自耕农存在,才会出现自耕农失去土地演化为佃农的土地兼并问题。这充分表明,土地兼并是封建大国运用一体化调节力量对经济结构进行调节所释放出来的毒素。它也是宗法一体化结构的异化。虽然就内容来说,土地兼并不同于官僚机构腐化,但从产生的根源来说,它们都是短期

有效的调节作用所带来不可克服的弊病。土地兼并必然破坏封建统一大国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

(3)以上这两种政治和经济结构中的无组织力量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在封建王朝的末期常常出现:官僚甚至是皇帝带头兼并土地,而封建地主又可以依仗自己的经济实力而换得政治权力,如此便形成了无组织力量的汇流。这时在意识形态领域无组织力量便会表现的更为明显:一方面卖官鬻爵风行致使仕途阻塞,仕途的阻塞意味着儒家国家学说对于管理国家事务的指导作用逐渐丧失。另一方面,当政局黑暗、土地兼并严重时,在下层人民中意味着皇帝统治合法性的丧失,天命已尽,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了。

以上这三种无组织力量是宗法一体化结构调节能力异化的结果,是这种结构本身无法克服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但不可逆反而随着发展会呈现出合流、加速的趋势,最终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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