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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伟大与平凡的思考

2018-05-17  本文已影响294人  風间_

冯小刚导演的《芳华》一上映就赢取不少好评,让对这本书早有耳闻的我更有兴趣。多年前读过严歌苓的《小姨多鹤》,如今第二次拿起她的作品,略有感想。【读后感】

《芳华》封面

对这本书期许了很久,最近才将它读完。未翻阅它之前,我只知道这是个关于一个文工团的青春故事。

书的封面是一张图片:右脚穿军队的解放军战士绿球鞋,左脚一只白色芭蕾舞鞋。绿色映着黑白底色,让我感到一种深沉的力量引人去探究那个故事,强烈的对比,素净质朴的色彩却冲击着我的神经。不禁心中阵阵激动。

初读,可以说是让我“大失所望”。内容并不是我所期许的那样有着狂野、非同凡响的青春故事。某部的一个文工团里,只是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排练,再加几个小女生的花边心思,虽然是生动的描写,但他们的故事着实平凡无奇。仿佛只是展现那个时代的一隅。伟大的作品总是有伟大的意蕴,一部优秀之作总能传达出真善美或是引人思考、予人启迪。一部优秀作品的存在必须有其意义。然而当我读到刘峰的“触摸事件”后我仿佛一下点醒,回忆前面点点小事。觉得意味无穷。原来何谓伟大,何谓平凡均蕴含其中。

以“我”——小穗子的视角看到了一群平凡的人。刘峰,从“人穷的光腚的地方”走出来,那么平凡不起眼,个子不高,相貌平平。他为“括弧”扛水,替郝淑雯在棉絮里找针,自觉地承包了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慢慢的,他成了每个人潜意识里的依靠,被大家公推为“模范标兵”,得到了各级表彰。他心灵手巧,还是“木匠、铁匠、电工”。他精心的、小心翼翼的凝在甜甜的油饼里的爱,因一时的自以为时机成熟,被林丁丁的一声哭嚎的“救命”所打碎。离开了团,后又失去了右臂,与妓女小惠纠缠两年,接着又是用十年还了郝淑雯一万元,在患肠癌的最后日子,在小曼的陪伴下度过。

我不知道刘峰爱林丁丁有多久,何时开始,何时停息,对那个试图使其从良的妓女是否有情感,对小曼又有多少的温存。然而这个男人实实在在的不完美,甚至是有些令人心生厌恶,但他却又有着使人无法言喻的力量,让人有一种仰视感,甚至是敬佩,或者说他是伟大的。我思考许久,该不该将他冠以“伟大”这个词。而刘峰的形象又让我重新定义“伟大”这个词。因为刘峰的的确确是平凡的,而他也正处于那个“信仰平凡即伟大”的时代。平凡中他的生活显得“坎坷”,却似乎又是“应得”。那个被赶出红楼时刻,那个被烟头烫了一个洞的假肢,以及化疗阶段的反应,生活的一切馈赠,似乎并没有什么好与不好而言,我不知道刘峰是否过得痛苦,亦或是在平凡中理所应当的接受一切馈赠。而平凡人何以平凡?平凡的一生并未被平凡淹没。平凡却更显伟大。回顾其中,不正是他“圆满”的完成了心中的预期的事情么?虽然只是平凡的。但或许只有他能做到。

何谓平凡,何谓伟大。我想我们很普通,因为我们做的每件事别人都能做到,但是我们又不普通,因为我们做的每件事,别人不经过努力都做不到。

最后我想以原著中的一段话结尾,想在日后的日子里对这段话细细品味。

“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刘峰),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做大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偏偏天下的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唯有小曼是女人中的例外。她用了几十年明白一桩事:她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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