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简友日记》

海鲎

2023-02-03  本文已影响0人  木子罗

身为广东人,对于身边那些五花八门的美食:四条腿的动物,两只脚的鸟类,多足的虫子,好像田鼠、禾虫、蝉、禾花雀、草蜢等等这些,都只当作是平常物。

口味上的酸甜苦辣咸鲜,什么味道都有,印象中也没有什么特别深刻。但在多年前,在上川岛吃过一次的海鲎,让我至今难忘。

当日的菜是把海鲎砍成一块块的与冬瓜、瘦肉片煲汤。据说是可以利用冬瓜清热、解毒的特性,与鲎的湿热相中和,同时,冬瓜的清爽也能将鲎的涩味去除,令肉质的鲜感更为明显。

这海鲎是什么呢?《本草纲目》说“鲎,生南海。大小皆牝牡相随。牝无目,得牡始行,牡去则牝死。”鲎,雌雄形影不离,雄鲎看不到东西,肥大的雌鲎常常驮着瘦小的雄鲎蹒跚而行。通常渔民们捉到一只鲎,提起来便是一对,人便称之为“海底鸳鸯”。

这种又叫马蹄蟹的生物,有着蓝色的血液,是来自远古的活化石了。因为样子古怪,外面甲壳加身,加之有一条长的尾剑,在某些地方会被悬于门外,当辟邪之物。但也有农村是用其甲壳当水瓢用的。

如果只看外形,鲎像螃蟹,小腿肥胖粗壮,让人一看便想着是满满雪白的大腿肉,感觉味道会直奔得上阿拉斯加长脚蟹。

现实却是海鲎几乎没有什么肉,连粗壮的小腿也只是一泡水,只有尾部稍微有一点,吃起来味同嚼蜡。

吃完感觉鲎没有多少肉,肉的质感与蟹肉有些类似,但嚼劲更强且没有鲜味,最可怕的是食后几天连排出的尿液都腥臊不已。令我难忘的不仅鲎是“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烹调”,还是食后几天家中厕所久散不去的异香。

至今依然奇怪:是食不得法,还是做不得法?当然,能食用是多年前的事了,如今海鲎已被列为保护动物,不允许买卖猎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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