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随笔人生百味每天写1000字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让你想起我

2018-12-15  本文已影响6人  毛衣同学

今天路过礼品店,里面正在播放着周杰伦的《来不了口》。这首十几年前我最爱的歌,今日猛然间听到,仍然有一股电流把我击中,时光似乎回到初中。

初二时,借同学复读机听英语,偶然听到《东风破》,第一次听便深深爱上。琵琶曲调莹莹绕绕在我耳边久久消散不去,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整张专辑听下来,从此周杰伦的音乐便无法割舍。塞着耳机听他的歌,成了中学里最鲜明的记忆。

那时候还是听磁带的年代,4块钱一张,我买不起,都靠借的。前桌也是杰迷,书桌里不放书,专门腾出位置放周杰伦所有的专辑和各种合集,满满半个柜子。书桌平日里都上着小小的锁,节假日都被他装进书包全背回家。

因为都是他珍藏的磁带,几乎不外借,然而我眼馋的很,为了借到,小心翼翼的和他维护友谊,处心积虑讨好他。可是性子直,常常事与愿违。

和前桌大部分的时候都还相处不错,所有的专辑都听过了。那时候嘴上计较,心里却很大方的友谊,现在想起来,真的弥足珍贵。

最适合听歌的时间是没有老师值班的晚自习。复读机藏在书桌里,耳线从衣袖里穿出来,手枕着头,听筒塞进耳朵。无论远看近看,完全看不出破绽,即使班主任突然出现,也完全不必慌张,只需把枕着头的手放下,藏好听筒,脸不红,心不跳,继续做个好学生。

靠着这完美伪装,藏身于安静的晚自习和如水的夜色,整颗心被音乐带走,时而欢呼雀跃,时而沉默不语,时而伤心自怜。

青春的小懵懂,小情绪,小心思和无处诉说的小秘密,统统都丢进音乐里,和音符一起自由四散开去。

可以好不夸张的说,是周的歌,撑着我的青春,陪我长大。

上初三后,哥哥上了高中住了校,留给我一台破旧的复读机,于是每个晚自习回家后还要听上一会。房间不开灯,在黑夜浸泡中听歌,是那时候最舒服的享受,最彻底的放松。

《开不了口》就是初三时候遇到的歌,似乎在诉说那时候的某段心事。周杰伦口齿不清的吟唱,就像模模糊糊不敢说出口的暗恋。

听歌是一种放松,一种暂停,一种心灵的慰藉,在娱乐的同时,方文山的优美的歌词对于当时的我纯属一个美丽的意外。学习,模仿,改造,导致初中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范文。

后来,喜欢林俊杰,张悬,五月天,喜欢的歌手一直变,然而再也没有像当年喜欢周杰伦一样,倾注自己所有的感情和热情。

那时候,他的歌,我倒背如流,你说上一句,我马上能接下一句,前奏听五秒就能猜出歌名,一首歌能单曲循环连续听一整晚。

在听音乐这件事上,周杰伦的歌,于我而言,就像初恋。美好,难忘,意义深远。

哪个歌手出了新歌,某个人出了新专辑,这些多年前如数家珍的事情现在再也不会关心。

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认真的听一首歌了。年纪大了,反而很难轻易喜欢上一首新歌,一个新的歌手。就在曾经喜欢的歌手和歌里,偶然放首歌当做背景音乐来做做家务。

从下午开始就断断续续用空闲时间重温《叶惠美》。音乐真是个好东西,记忆随着节奏全都流淌出来,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每首歌都被打上属于自己的记忆,在生命的长河里汩汩流动。

差点忘了这个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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