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人的朝圣》
昨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老规矩每读完一本书都要写心得。这本小说想写的不多,因为故事只贯穿了一条线,主人公哈罗德徒步87天600英里去探望20年没见面的患了癌症的朋友,坚信只要他走路去探望她,他的朋友奎妮便可战胜病魔,获得新生。
哈罗德一路上心中所想、眼里所看全被隅隅诉说出来,细腻的大量的心理活动让读者进入哈罗德内心与其产生共鸣;大段大段对英伦乡间景色的描写,有时平坦大道,有时乡间小路,地势时高时低,时而开阔时而狭窄,时而阳光明媚,时而大雨倾盆,鲜花、植物种类繁多,多彩多姿的空旷大地又让人不禁陶醉其中。
人物不算少,大多是一路遇到的路人,形形色色,无奇不有,有帮助他的,有利用他的,有借他名炒作的,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崇拜哈罗德的勇气,视他为英雄。不敢置信仅凭一双腿便可以从南到北贯穿整个英格兰。
很容易便读完整本书,因为书中设有几个迷题,会牵引着你一直往下读。一个是奎妮的病情,是在病中强行坚持还是会等不到哈罗德的到来?因为她的病实在太重了。另一个便是哈罗德与他儿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哈罗德的许多回忆无不是对儿子有深深的愧疚,而妻子莫琳受到巨大刺激,20年间既不愿与人交流也不愿跨出大门一步,夫妻之间有一条巨大的裂痕,无法弥补。
读到一半,我产生了以后也要徒步到远方的想法。我会吸取哈罗德的教训,出门可以不带手机但一定要穿徒步鞋、背上旅行包、睡袋,带上指南针、创口贴、地图。我也会如他一样早晚做热身体操(也许打一段八段锦);走一段路,休息一会儿,每天晚上,检查脚的状况,涂上药膏;在城市少一些停留,尽量沿着国道走 。唯一担心的便是会被晒黑,哈罗德可是被晒得黝黑黝黑的。
但读完以后,我全部的心情便转去同情奎妮,因为哈罗德执着的信念,奎妮所受的痛苦简直无法想象,心中竟有些怨恨哈罗德无端去走这一遭。谜底在小说结尾全部揭开,儿子在20岁时因酗酒和抑郁自杀;奎妮早已病入膏肓,不得不把舌头切掉、喉咙与脊髓上部分的一半也切掉,为的就是等他到来;巨大的肿瘤从脸上长出来,人瘦小得如几岁孩童,她无法接哈罗德的电话也无非与人交流,但靠着一份信念,她顽强地在等。
哈罗德夫妻被唤起许多记忆,心灵经历了一次重重洗礼,彼此间最终解除芥蒂,重归于好。如果没有这次朝圣,他们恐怕一辈子无法和解,莫琳也还是会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中继续自我封闭。
但我仍然很想说,哈罗德,你无视病人的痛苦呢!病人因你受了非人的折磨,难道等待你就这么重要?每个人的感受不一样,也许只是我对他的信念麻木吧!虽然明知道这是作者在小说中设置地一个坑,目的就是要让读者对人物命运感同身受。
不仅如此,小说对于乡间景色与人物心理活动的描写可供学习和参考,而布克文学奖入围也推荐此书:用强有力的声音讲述了一个充满英式趣味的独特故事,优雅、细腻、感人。《一个人的朝圣》确实是值得反复读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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