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 粉桃(完)
1
梁思华失恋了。
这段感情的无疾而终是大家意料之内的事情,然而让一众好友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崩溃到了要自杀的地步。梁思华虽然不是个女强人,但至少是大家公认内心强大的平凡女孩。
分别远在两个不同异国城市的好友乔曼曼和黎莉,在事情发生的整整一个星期里都很紧张地在微信上跟她保持着聊天说话的状态,哪怕她的精神一直处于崩溃的状态,哪怕她反复摁掉来电只是一直在整天整夜地哭。在她有轻生的念头时候,两位好友轮番信息轰炸,她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梁思华请了一个星期的假躲在家里时而撕心裂肺、时而哀怨淅淅地哭泣,一个星期以后硬撑着去上了班,结果上班的时候一直在强忍着伤痛静静流泪,让身边的同事十分无措,不能安慰,一说就哭得更厉害,大家都不说什么默默地听着她的哭泣声反而办公室里面氛围更显尴尬。
梁思华也不想影响到周围的人,更何况自己根本无法正常工作了。于是她在煎熬地过了两天以后向一向对她宠爱有加的老板提出了辞职。她没想到接下来怎么办,她只想着躲在家里把泪水都留给另外一个自己,细细地回忆她已经逝去的爱情。
老板没办法,只好跟她说欢迎随时回来,便由着她去了。
在梁思华躲在家里不吃不喝整整哭了一个月以后,她的好乔曼曼终于忍不住从纽约飞回国内,叫嚣着要打醒这个笨女人。当乔曼曼回国的时候,梁思华已经不哭了,但她居然从140斤保瘦到了110斤,果然失恋才是最好的减肥药。
然而梁思华并没有因此而正常起来,情伤嘛重得折腾得时间够才更显的情深。乔曼曼受不了她一个人在家里神神叨叨地每天算塔罗看星座买各种有助姻缘得幸运物,她痴痴地以为做这些事情前男友就会回心转意。于是乔曼曼自作主张地开车带上断肠人自驾游到江苏连云港去散心。
而梁思华,原来一路上漫不经心地,直到她到了东海县发现这里是中国的水晶之都以后才莫名地终于有了点生气。她充满了兴致地逛过了许多家水晶店,尤其是粉色的水晶,但因为自己也有不少,加上她本意并不是为了购物,所以并没有大开杀戒,最后她在临近返回上海的时候,无意路过一家颇为残旧的小店,里面都是买些旧时小玩意,粮票、小人书连环画、美人台历什么的,突然就瞥见了一串晶莹而淡漠的粉色水晶手链,在这暗黑的小店里灿灿发着光亮。梁思华第一眼变觉得这就应该是自己佩戴的水晶,甚至觉得它会变成自己爱情的守护神,于是便直接掏钱把它带回家。
失恋的人最无聊,梁思华无聊到给这串粉晶取了个名字,叫做粉桃。
2
梁思华从连云港回来以后,便一直戴着那串粉桃,不知道是因为喜爱之物带给了她新的希望还是因为她终于也厌倦了哭哭啼啼的自己,她自己又提出了趁着要有时间四处游历一番,死皮赖脸地又让富二代乔曼曼路费住宿费伙食费全包了带着她游了大半个中国。
到了两个月后回来大家都几乎不认识梁思华了。
过去140斤憨厚老实的宅女形象突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因为失恋时备受打击瘦下来的身体尽显曼妙曲线之美,以往不修边幅的她现在每每出现在大家面前都是精致的妆容与好气色,保守而缺乏生气的干枯长发换成了干练而性感的亚麻色中长发,以往毫无品味的休闲鞋运动装也都全部换成了包臀裙子这类成熟女性的打扮。唯一还显得稍微带些少女娇羞的大概就是在连云港买的那一串粉桃。
更重要的是,也许是因为旅游回来以后带给整个人的改变是精神层面上的,梁思华现在就是,不再畏惧在人前说话,精神状态自信爆棚,跟别人聊起天来也从容了许多,前后仅仅3个月,从女屌到女神,失恋的影响给她带来的是重生与涅槃。
梁思华回来后开始投身于寻找新的工作,她不再像过去那样因为缺乏自信而总是找不正规的小公司,她通过猎头的介绍面了几家颇具规模的公司,因为在小公司一直打杂,有着一人轮着多个岗位的经验,最后去了一家外企当了秘书,倒是很适合她现在的形象。
梁思华长得不算好看,但装扮后还算有韵味,各方面的注重让她迅速成为了新公司里单身男性关注的焦点。
有人认为,梁思华变化这么大,如果不是因为失恋给她的打击要变美,那肯定就是因为在外头旅游的时候有艳遇了。
每当有人说起她的变化的时候,梁思华都会笑笑否认,摸了摸左手佩戴着的粉桃,随意地一颗一颗地把玩着,她说道:我现在就是想全身心投入到为下一段恋情做准备而已。
话虽这么说,面对大献殷勤的旧朋友新同事,梁思华一概淡淡以礼相待,不绝对拒人千里,也不轻易接受。但这并不阻碍她迅速在各个圈子领域中成为最受欢迎的人物。
3
杨乐再看到这样的梁思华是刚好在半年后的校友聚会上,当时梁思华穿着一身的黑色无袖长礼服,把一头亚麻色的头发盘起,画了个最端庄大方的妆容,佩上着洁白无瑕的珍珠项链与耳环,却戴着一串晶莹剔透的粉色水晶手链,走在路中间,无不让人好奇侧目。
杨乐自然是认不出来这是梁思华了,他远远就被这突然而来的美女吸紧紧引住了目光,杨乐大学时期是院学生会的主席,平日参与的活动与结识的人都不少,实在是想不起来那个班级那个年级还有这样的人物,他拍了拍旁边正在浏览手机新闻的好友方大柳。
“我们院有这样一位美女吗,我怎么不知道?”
方大柳抬头一看,惊讶道:“不是梁思华吗?”
话说完,杨乐比他更讶异,他完全想不到自己与前女友的再次相逢居然来得这么快,还这么戏剧化。
然后他看着方大柳激动地上前跟正被一小群人围绕其中的梁思华打招呼,再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谈笑风生,杨乐心里有些很不是滋味,与前女友这样的相逢其实是蛮尴尬的,而且他也看到梁思华其实早就远远瞧见了他,但却若无其事自然移开了视线,就跟不认识自己一样。他当初说分手的时候,他知道梁思华闹过自杀,他统统当做不知道,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如今前女友却风光无限,不会再紧紧巴着他,也无需追捧他,现在追捧她的大有人在。
杨乐感觉有点啪啪啪被打脸的感觉,脸上隐隐发疼。
然后在他考虑要不要回避下的时候方大柳带着梁思华就走到了他的跟前,容不得他逃避。
方大柳有点缺根筋吧,梁思华问他一个人呢,他就说没,杨乐也在,然后就顺其自然地说要不等下大家坐一起吃晚饭吧。
说完以后他后悔了,其实他想说的是,要不晚上我送你一个人回家。
4
梁思华比杨乐小一届,在他们外语院原来是个寂寂无闻的普通人物,长得平凡,学习上也不优秀。平时就爱宅在宿舍里看美剧,打游戏,能逃的课就逃掉,窝在床上睡大觉,除了室友以外没什么朋友,要是出门了肯定就只能是去找吃的,吃起来也不管自己有胃病,不舒服也继续吃,到了痛不欲生的地步才停止,回家继续宅。而外语院原本男生就不多,平均一个30人一个班大概会有3~4个男生左右,这还是英语系的比例,日语韩语这种一个三四十人的班平均下来也就每个班两个男生。这样的学院只要是稍微正常一点的男生,几乎都可以成为全院知晓的人物,作为院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杨乐和方大柳,在学院内的各种活动频繁出现和刷脸,当之无愧是女生堆里的风云人物了,更何况杨乐还是名副其实的个品学皆优、仪表堂堂,最重要的是,家里条件还不错。就凭这最后这一点,院内院外明爱暗恋的女生可是不计其数。
本来这样的两个人各自相安无事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也绝对不会有交集的可能,然而在大一2学期的时候,梁思华被室友黎莉硬是拉去陪她一起参与校举行的书法大赛,黎莉自己平时会写点毛笔字,但是她怕自己在一堆书法作品中显得水平太次,就拉上了平时没啥爱好也没啥追求的梁思华一起参加,想着在不济能有个垫底的,她不算是最差。没想到最后结果居然是梁思华得了院级一等奖,校级二等奖。这大伙才知道原来梁思华的爷爷在他们家乡是个小有名气的书法家,他们家的子弟们在高中以前全都被迫着自小苦练毛笔字。
梁思华就是因为这次书法比赛,被院副主席方大柳相中,邀请担任院学生会宣传部一直空缺了好久的艺术小组组长。梁思不干,她巴不得能安安静静地宅过大学最好也宅完这一生然后就可以永远地拥抱着大地舒服永眠。方大柳苦口婆心地劝了她好久,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无果。最后怀着一线希望让杨乐出面。
梁思华平日里太宅了,真没见过大名鼎鼎的杨乐,只是感觉名字耳熟。第一次见面杨乐是带着机器自信的姿态来的,态度大方,却不容拒绝,哪怕他其实是有求于他人。但就跟学校里其他的小女生一样,仅想见的第一眼,就立马被这一笑便日月星辰全部黯然的男孩给吸引着,从此万劫不复。
梁思华也是单纯得让人又可笑又可怜,她自从成为了院学生干部以后,便一改平时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想宿舍宅的状态和习惯,每天都频繁地为学生会的事情各种走进走出。学生会里组织的活动哪怕与他们部门不相关,她都卖力表现。所有有杨乐的地方,都会看到这样一个有点胖,有很努力工作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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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两人走到了杨乐身边,倒是梁思华先微笑向杨乐打了声招呼,落落大方,跟最初对杨乐如不相知般的一瞥相去甚远。但这时候梁思华表现得这般的大气,杨乐倒也不好再有半点闪烁的表现,便只好也微笑回应。空气还是不可避免地静止了好几秒,同桌的其它同学校友,此时便略略有些知道情况的,都知趣的要不继续聊自己的,或是跟开始聊起其他的,转移话题。
但很快大家便被梁思华大方得体的谈吐以及敏捷的才思所折服,这根本就不是他们以前所知道的那个追着学长满学校跑最后被弄的全效皆知的梁思华。
但毕竟时间还有很多东西都能完全改变一个人。所以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异常之处,更何况,很多女生都会在失恋以后悲痛地涅槃,改变自己,活得比以前更好,梁思华就是其中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罢了。
杨乐插不上话,只好默默地在一旁有意无意地细细听着,心理也大感诧异,相比定是因为自己的缘故了。想到这里才终于有些愧疚,他知道,梁思华从学生时期开始,就对他一往情深了好多年,似乎也无所谓他要回报以同样的感情,但只要他还能跟她在一起。只是他终于还是厌了,他提出来分手,没有外人的涉足,真的只是因为对这段感情没有太多美好的憧憬,有她无她,他好像都只能是这样平平无奇地过感情生活。他什么都不缺,唯独缺了点对爱情的热情,他似乎就根本还没真正爱过谁,对谁都不冷不淡的,就是不让你忧任何的希望和幻想,其他人都知难而退,唯独梁思华,一如既往地坚持到了最后,总是献宝似地把她认为最爱的东西送给他,在他出席的所有活动主动主动要求参与与尽心尽力,她所做的甚至比自己和放大柳还要多,以前有点嫌她像狗屁药膏,怎么也甩不掉,后来习惯了也就觉得无所谓。在他工作以后她也未曾消失在他的视线,费劲了心思到了他所在的公司实习,依旧是不请自来地找他吃饭下班,到她毕业的时候却因为资质不够优秀而没能留下来,其实这也是他故意的,他是这家外贸公司的少爷,不过没有太多人知道这件事情,他有意要故意打击她。没想到毕业以后她却在他们公司隔壁大楼一家初创的小公司找了个行政的岗位,依旧高频地出现在他眼前刷起了存在感。
于是在梁思华正式参与工作那一年杨乐的生日会上,他不知怎地有点喝多了,感觉好像也没有别的更好的了,也有点被这个单纯却为自己付出了真感情的女孩子感动到,一时脑热地就居然答应了梁思华的不知道第多少次告白。这让身边所有知道这些事的人大跌眼镜,也一致不被众人看好。但梁思华跟杨乐这一对并不般配的情侣硬是在一热一冷的状态中走了两年有余。
或许真的是因为我伤了她的心,才能导致她在绝望中奋尽全力蜕变吧。这也好,杨乐看着那个被众人围绕着的耀眼身姿,她现在是完全不怕缺少桃花,也不会再为我浪费一点心思和眼泪了。这么一想,杨乐竟然隐隐地有有点不是滋味。这是认识6年来,第一次梁思华不把他当作太阳般来对待。她反而成为了别人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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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华,你搬家了是吧,在哪里来着……”方大柳一边打着酒嗝,在杨乐的搀扶下走进了停车场,指着前方。在宴席中他凭借着自己读书那会儿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硬是打败了其它要求要送梁思华回家的单身及已婚男士,揽下了这一美差。没想到他再见梁思华,一高兴酒兴来了便喝的有点多,走路摇摇晃晃的,还念念不忘着要送美人回家。
梁思华也没料到会是这般情况,只好是帮两人拿着西装外套,只好说:“你还是先好好休息下吧,你这个样子不能开车了……”
“不!不行!我说过……我说过今晚送你回家的!”方大柳以为梁思华是要自己回去,一时情急便伸手要去抓梁思华的手,梁思华被吓了一跳不知道他到底是要做什么情急之下仅来得及推了一小步,方大柳没抓住人,倒是刚好扯了一把梁思华戴在手上的粉色水晶手链,手链立马被带出,重重摔进了旁边一辆车低,梁思华立马惊叫了一声,这会儿倒是吓着了另外两人,连带着方大柳的醉意也醒了几分,满脸惊慌的梁思华立马把手中的衣服一甩,踩着高跟就要冲过去,竟然是要爬进去寻找那串手链。
杨乐当真是被从容优雅了一个晚上却在这个时候慌乱得丢失了仪态得梁思华有点搞得摸不着头脑了,仅仅是因为一串水晶手链,并不至于吧?
但是看她无措地踩着高跟鞋就就往前冲,“当心”二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梁思华一声惨叫,果真就因为高跟鞋踩到了礼服的裙摆而扭到了脚失去重心狠狠低摔在地上。
这时候方大柳也紧张地大叫了一声,赶紧上前要把梁思华扶起。
梁思华强忍着脚伤,看了一眼高跟鞋,便充满了怒意地把两只鞋都脱下踢开,仍是看着手链掉进的方向作势爬进去。
方大柳半醉半醒不明所以,杨乐这时候倒是反应过来了,估计这串不起眼的水晶对这梁思华有重要的意义,梁思华穿着并不方便,而且这时候已经显得很狼狈了,光着脚一瘸一瘸地,礼服、头发,甚至精致的妆容都被蹭了不少的灰尘,饶是再无感情也不忍看着没人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二话不说便钻进车底,一眼便看到了散发着隐隐光泽的水晶石,伸手够了一下,手上便传来冰冷的触感让他心底里有一瞬的发寒,但东西找到了他还是立马就退出,心急着要把东西还给原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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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乐刚从车底出来,一身昂贵的西服已经被蹭黑得不像样子,他一手拿着东西,另一只手拍打着一身的灰尘,被灰尘呛得忍不住咳嗽了几下,他正准备开口,便眼前一花,原来是梁思华直接扑了上来从他手上夺去了手链,他与前一刻还扶着梁思华的方大柳在偌大的停车场面面相觑,只见梁思华心疼地擦了擦水晶上沾染到的一点灰尘,再小心翼翼地摩挲了几下,水晶越发清亮,这时候杨乐与方大柳才认真细看这串水晶,虽然并非价值连城的东西,但此刻他们心里也在感叹粉色纯洁的美好。
梁思华在他二人的注视下把手链又重新戴好,此刻不知道何处莫名吹来了一股阴寒的风,两位男士均打了个寒颤,反倒是穿着无袖长裙的梁思华不为所动。
“我看还是开我的车送你们回去吧,大柳你就别再闹了。”杨乐打破了这莫名的诡静,方大柳这时候已经酒醒得差不多了,当然还记得不能酒驾,想起了刚刚的举动害的梁思华一身狼狈,便讪讪地答应了。
他们再回头看梁思华时,她早已整理好了一身,鞋子也穿上了,又恢复了优雅的神态,仿佛刚刚的事情并不存在,要不是她走路仍是一瘸一拐的,他们都快要误以为刚刚的事情仅仅只是梦一场了。
梁思华没有责怪方大柳差点就弄丢了她的东西,也没有对帮她找回失物的杨乐道谢。即使二人心中觉得有点奇怪梁思华的突然失态,也很有默契地大家都不谈论方才刚发生过的事情。
“跟你说个笑话啊思华,从前有个太监!——下面没有了哈哈哈哈啊哈!!”
杨乐有点郁闷地听着后座传来两人的说笑声,方大柳的冷笑话够冷的,还低俗,杨乐想到,可竟然梁思华还配合地吃吃低笑了起来。
不过好在方大柳住的地方比梁思华住的地方近,呱噪又碍事的人终于先下车,下车前还恋恋不舍地跟梁思华说了好一会儿话。
杨乐继续开车,他也不清楚这种不想与梁思华独处又期待与她独处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回事。
他从后视镜中看到了梁思华正在扭头看着车外的景色,这时候天已经很黑了,这片路也没有多少街灯景色可言。杨乐斟酌了一下,开了口:“真的不用送你先去医院吗?”
他还记得梁思华扭伤了脚,一路上倒也没见她显露出痛苦的神色,看来是不严重,但看下医生还是比较稳当。
“不用了。我回去自己敷下药就好,这个我有经验。”梁思华没有回头,淡淡回答道。
是了,以前梁思华是宅女,宅到家里什么东西都备齐,活像个小型超市,医药用品也是很多的。
“那串水晶挺漂亮的,以前不见你戴过?”见梁思华没有继续聊天的意思,杨乐不死心,又找了个话题。
梁思华微微一顿,仍然没有回头,右手紧紧地握着戴在了左手的手链,尔后一松,才有慢慢开始一颗一颗地把玩。
就在杨乐以为他不会得到回答了的时候,杨思华才徐徐说到:“那段日子里难受,曼曼带我出去玩,路上看到觉得喜欢买的,它叫粉桃。”
杨乐听不出她说这番话到底是悲是喜,又或许是因为参杂太多复杂的感情以至于如他这般凉薄的人根本无法意会,他知道她所说的“那段日子”是指什么,一时之间不知道怎样接话才好,梁思华也依旧看着车外的景色,没有再说什么,或者她只是不想看到自己而已?
想到这里,杨乐心头一时激动,终于问了他今晚一直想问的问题:“你还好吗?”
梁思华缓缓回过头来,盯着后视镜中的自己冷艳笑到:“你不是看到了么,我过得好极了,追我的男人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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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乐以前曾经在旁人面前取笑过梁思华是没人追的丑女孩,所以才会毫不害羞地倒追他。那时候他们还在读书,杨乐一方面是真的这么认为,另一方面是也希望这些话可以穿到这个小女生耳里,好让她知难而退。
没想到第二天学生会的万圣节联谊活动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积极,早早就到了开始忙出忙入,似乎对这些流言不曾耳闻。
他们两在一起以后,部门里有新来的同事看到了梁思华以后颇为奇怪地问他为何他的女朋友竟是这样一个平平无奇还有点胖的女生。他笑说不过是看她没人追挺可怜的,仅此而已。
梁思华肯定听说过这些话,她虽然宅,但那是脱了了他才会宅,有他的地方,她绝对踊跃出现,她的全世界一直都是围绕着他旋转的。他很少会觉得感动,因为投怀送抱的女人太多了,只是没有一个像梁思华那样全然不知道自己毫无资本还能死皮赖脸的。从这个角度看来她确实是特别的。
分手的时候杨乐说过众多伤人的话,其中有一句便是:你没人追,总不能酒这样随随便便赖上了我,我对你够好的了。
梁思华从来不拿这句话来责备他,或者说无论他做了什么事情梁思华从来不会怪他,她对他的爱,足够说得上深沉。
此刻梁思华第一次拿这句话来讽刺他,他哑口无言。
她说的是事实,他确实没什么好反驳的,也没什么底气继续试图聊下去。
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再在后视镜中瞄她,发现她好像是在想写什么痛苦的事情,闭着眼睛皱紧了眉头,竟然还有汗水从额头缓缓滴下,杨乐大惊,以为她不舒服,见她衣衫单薄,一路上也拒绝他们递过去的外套,心想一定是因为着了凉,便轻轻叫了一下她:“小思!”
梁思华猛地睁开了眼睛,紧紧扯着粉桃的手也跟着放开,再亲密的人也叫她思华,以往杨乐平日里一般不喊她名字,只有心情好了以及偶尔关心她的时候才会喊她小思。
杨乐边开车,便从副驾座拿起他的外套往后递过去,说:“看你脸色不对,冷了吧?这个先穿上,快到了。”
梁思华其实根本不觉得冷,但她这时候却一番方才冰冷的态度,伸手接过了衣服,也不知道是有意无意,手接触到了前男友温暖的手心,一下子又离开,杨乐因为掌上传来的冰凉触感而窃喜了一阵。便听到梁思华含笑的说:“谢谢,你最近呢,还不错吧,有找女朋友了吗?”
这态度跟之前的冷淡判若两人,杨乐忍不住回头速速看了一眼,梁思华正眯笑着看着他。
“没,你知道,我眼界很高的。”杨乐也不知道这突然转变的氛围是什么一回事,但他喜欢,终于可以正常地聊天了。
“那你觉得我现在够不够的着你的标准?”梁思华很自然地就接了下一句。
杨乐没想到她居然一下子就直接这样说,他想过她会一辈子记得他,也可能一辈子恨他,但他还没来得及想好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没想到他们会重逢得这么快,本来以她的性子,校友会这种事情她原来是不爱参加的,特别是他们分手的事情早就人尽皆知了。
然后他就听到梁思华嘻嘻笑了起来,才意识到她也根本不是在正经问他。“逗你玩呢,你杨大少爷当然是不缺比我优秀千倍万倍的女人了。”
下车的时候,梁思华自动要求加了他微信,他心中一赧,他之前为了躲她分手的时候把她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他支支吾吾地想解释点什么,才发现没啥好解释的。这时候梁思华似乎想起了什么,笑笑说,我换了手机号码,也换了微信,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加你吧。
9
杨乐不知道这种一切从零开始的感觉到底算是什么,他也实在摸不准梁思华到底是什么个意图。
他们开始在微信上聊起天来,跟以前梁思华给他发一堆的废话,痴痴等待他的偶尔一两句回复不一样,现在他们更像是相亲过后双方均觉得还不错于是开始进一步发展地聊天一样。他们的关系渐渐地有点暧昧起来。他们也开始私下约会,每次梁思华都会精心打扮一番,每次穿的衣服都不一样,就跟个时尚达人一样,唯一不变的是戴在她白皙左手上的那一串粉桃。
但是杨乐很不爽的一点,就是偶尔梁思华会把方大柳也喊上,方大柳在的时候她总是更热衷跟他接触聊天,对他反而很冷淡,搞得他才像是那个电灯泡似的。但他更不想只让他们二人单独相处,只好每次都郁闷地跟着。但是这种冷淡,在只有他们二人单独约会的时候会变得很少。
杨乐以为这只是梁思华欲擒故纵的策略,因此也不大在意,他心里清楚,梁思华对自己的感情肯定不会说变就变,以前他想甩开她,现在的梁思华,他觉得复合其实也挺好的,现在的她更成熟,更有情调,也更有女人味。
“思华!思华!”
“小思!”
梁思华在头痛欲裂中听到了两个声音在喊自己,这两个声音越来越大,她苦苦挣扎了一把,忽地睁开眼睛,把眼前的两个男人吓了一跳。
“别怪我没警告过你,若是你还按照你的想法一意孤行的话,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的!”耳边那个熟悉的女声渐渐远去。
梁思华心有余悸,细细喘气。杨乐与方大柳担心地看着她,“我看你最近总是头痛的样子,要不要我找天陪你去医院看看?”
梁思华仍旧是摇头拒绝杨乐的好意,“没事,大概是春困罢了。”
方大柳倒是直接行动派,“思华,你坐这别动哈,我去去附近的药房,等我回来了我们再往下个景点走吧!”容不得她拒绝,方大柳便匆匆走开。
梁思华与杨乐之好百无聊赖地看着这个周边旅游城市的繁华商业街,也许是梁思华尚且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倒是没怎么积极地回着杨乐的话,反而是嘴角含笑地一直盯着他的眼睛。
梁思华略带惨白的脸色,配上富含风情的微笑,比路边的繁花景色还要美上许多,但是眼神,却还是跟以前一样,从学生时代开始,梁思华一直都是用这样充满了爱意和仰慕的眼神看着他,至于他说什么,都是其次的。
这便坚定了杨乐心底里的猜测,他知道,梁思华心底肯定是期待着与他再次在一起的,只是他已经拒绝过她那么多次,分手的时候还这么决绝,她应该是在踌躇着吧?
杨乐决定,这回他来当主动的那个。
在杨乐百般思绪中,方大柳回来了,前一秒还在爱意满满地看着他,下一秒却感动地接过方大柳手中的头痛药和药油,从她包里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纸巾竟然动手给他擦起汗来,手上粉色水晶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刺眼,甚至都看不清其温柔的颜色。
看着方大柳傻笑地与梁思华对视,杨乐暗暗握了拳,心想这是梁思华的激将法而已,就今天,他今天就要跟梁思华告白。
10
晚上三人选择了在闹市边上的酒店留宿一晚,刚好第二天周日,再到郊区转一转,就可以结束这个美好的周末。他们在酒店的餐厅就餐,跟这个豪华的酒店风格不太相符,这边的大厨手艺一般,三人都都一点扫兴,如果不是因为白天有点累了,他们也不会贪方便直接就在餐厅就餐。毕竟他们来了大半天了,还没有尝到好吃的当地菜。方大柳有点担心梁思华对这次的旅游并不满意,因为这次外出是他提议的,只是他本来邀请的只有梁思华一个,被杨乐知道了以后硬是跟着来了。
他有点意识到杨乐的意思,他也曾私下警告过好友,梁思华值得更好的男人去照顾呵爱护,杨乐绝对不能是第二次伤害她的那个人。杨乐被方大柳说得哑口无言,却又不能死心,只好每次对好友的指责默默地承受。
杨乐这才知道,原来方大柳从一开始就一直喜欢梁思华,只是他从来都表现得大大咧咧,以前对他们二人之间的恋情也不会像旁人那样多加指点,毫无破绽。
“我上个洗手间。”也许是因为东西不好吃,也有可能是头疾还没好,梁思华吃不下去多少东西,她今天一反平常成熟的打扮,穿了一身粉色的连衣短裙,倒是难得地跟她的粉桃配成了套。脸色应该是不太好的,但是在她今天桃色的妆感看下,并不十分看的出来。
方大柳恨不得护送她护送到洗手间去,再从洗手间护送她回来,被杨乐拉住了,开玩笑地骂了句:“活像个流氓似的。”
方大柳才反应过来,难得脸色一羞,只好细声叮嘱梁思华注意。
梁思华这才笑了起来,说上个洗手间有什么好注意的,害怕遇到坏人不成。
但是这一去,半个小时都没见人回来。
方大柳要去看看,被杨乐按住了,说了句应该没大碍,我去看看便先走一步,方大柳急了,站起来的时候被一旁的服务员拦住了问先生是要准备结账了还是有什么事情可以帮助您的。
方大柳只好又坐下,等待两人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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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华在刚进洗手间的时候,身边就一股阴风吹过,她默不作声地上厕所,听到外面有人上厕所声音,很快就匆匆地洗手离开。梁思华默默地出来,洗手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低头洗手。
她洗手的时候,把戴在手上的粉桃也就着佩戴的状态细细洗了一遍。等她再抬头看镜子的时候,旁边悄无声息地站了一个同样穿着粉色长裙的女人,同样是粉色的桃花妆容,却依然掩盖不住其惨白的脸色,此刻正死死盯着镜子中的梁思华。梁思华第一次才知道,粉色原来也可以是一种如此诡异的颜色。
梁思华忍不住先开了口:“你到底想怎样。”
粉衣女人面无表情地回答她:“我说过的,你执意要做的,是要付出代价的。”
梁思华冷笑:“我是很感激你,但是你也别忘了没有我,你也不能重见天日。”
粉衣女人突然厉笑起来,梁思华却有点怕了,她的声音有点服软“粉桃,你就成全我吧,你知道,我没了杨乐,也就没了生存下去的意义了,我努力变好,也是希望能再次跟他在一起。”
说到后面,竟然是有点哀求的意思了。
“你能变好,不是因为你有多努力,这你很清楚,仅仅是因为我。”
梁思华不做声。
“当初一开始就跟你说过的,要么蜕变,重新开始,忘掉狠心人。但如果你还贪一执念,只怕最后的结局会比你失去你所爱的人还要痛苦。”
梁思华握紧了手中的水晶,她知道粉桃说的不错,自从遇见了她,这串水晶带给她的就是一帆风顺的生活,她不再自卑,也不用以最卑微的姿态获得别人的怜悯。她一刻都不能让这串水晶离手,不然她的从容的淡定都会瞬间被击败。然而再多的男人围着她转,她也只是高兴和窃喜而已,她最想走进的,还是杨乐,这个刻骨铭心的男人。
要是杨乐也能围着她转,事事把她捧在手掌心上那该多好啊。她会毫不犹豫地重新回到他身边,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再次接纳她,她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便可以。
离开,不行,不能离开。继续?可是如果没有了现在的一切变回以前的模样,杨乐还会喜欢她吗?
梁思华无法回复粉桃什么,深深陷入了自己的内心挣扎中。
“砰砰砰!”门外传来了用力敲门的声音,“小思!小思!你还在里面吗,我杨乐!!开门!”杨乐急促的喊门声惊住了里面的人。
也叫醒了梁思华,她甘愿为自己追寻的烈日筋疲力尽,直到融化。而门外就站着她的太阳。
梁思华一时之间忘记了还在一旁的粉桃,正要开门,忽地手中粉色水晶一紧,传来的寒意让她手中一痛,她失声一叫,门外的杨乐便听到了,猛地改为锤们,他是真的担心梁思华出了个什么事情。
梁思华被手中传来的疼痛正折磨着,脚下坡跟鞋突然一滑,被重重摔在了地上,手中的水晶也被甩在了洗手台的角落里。
梁思华尚未站起,便被突然扑上来的粉桃掐住了脖子,她无法呼吸也无法发声,任由门外的人干着急,眼中只看到此刻的粉桃居然一反平时的冰冷的表情,眼中带着兴奋,发出了连她都能看得清的一样光芒。
“你以为所谓的代价只是变回旧模样或是再次被抛弃而已吗?你也太天真了,不过你这也没法怪我,我警告过你的。”跟往常的警告语气不同,这次粉桃说出这话竟然是带着笑意的。
梁思华在失去意识的时候,似乎知道了所谓的代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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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大柳终于等不及也也赶来的时候,杨乐都准备报警了,这时候门被打开了。梁思华一脸春风地走出来,与焦急的两人心情大为不同。
“小思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这么久不出来?我还听到你在里面叫了一声,没事吧?”
“什么?!思华你在里面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听到杨乐说杨思华在里面大叫了一声,方大柳也惊叫了起来。
“没事,不过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我只是想在里面补个妆,不好意思补妆补到一半就出来。”明明是杨乐先问的话,梁思华却笑对着方大柳回答,杨乐心中不悦。但看到她没事,便觉得什么都不重要。
两人对她的回话将信将疑,往洗手间瞧了一眼,里面没人,也瞧不出什么不妥,也都不在意了。在回房间的路上,方大柳突然惊奇道:“思华,你的水晶链子呢?”
这时他们才发现梁思华最宝贝的粉桃手链不见了,而梁思华竟然一点都不觉察到。
“估计是路上玩的时候丢的吧,没事,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回头再买一串就是了。”梁思华回答得不甚在意。这倒是让两个男人又惊奇了起来,又百思不得其解,只好以为女人心思不好猜不再细想。
杨乐当晚微信喊了一声小思,在得到她的一个“嗯”的回复以后,便直接开门见山地向她表白,承诺过去对她不好,以后会用余生好好补偿。
杨乐志在必得,没想到片刻后梁思华却回复一行字:对不起,已经过去了的事情我不会重蹈覆辙,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但不是你。
这一行简单的字如雷般轰炸着骄傲的杨乐,他以为一定是那里错了,又觉得应该是梁思华故意在客套几句再答应。可当他再一次分析这句子里面的每一个字,却怎么都像是拒绝的意思。他摸不准,不敢贸贸然追问,却没想到这犹豫,一晚过去了,梁思华也没有再发过来任何的信息。
第二天杨乐在梁思华与方大柳的欢声笑语下,好不容易煎熬地结束了糟糕的周末。那次旅游回来以后,梁思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杨乐,偶尔杨乐主动联系她,她都是一副冷淡的态度,拒人于千里之外。没多久,方大柳就跟梁思华在一起了。包括杨乐在内,众人都对这个新闻很是吃惊。大家以为梁思华即使能忘记杨乐,也绝对不会选择杨乐身边的人。而方大柳偏偏是杨乐的最好朋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都希望氛围不会很尴尬。
事实上大家都多虑了,除了杨乐一开始有点闷闷不乐,热恋中的梁思华和方大柳完全不把旁人放在眼里,处处秀恩爱,而方大柳简直把梁思华当作是女王般来伺候宠爱,没多久两人就结婚了,在方大柳的安排下举办了一场梦幻而盛大的婚礼,让所有认识他们两人的女人都羡慕不已。杨乐看在眼里,后来也默默地接受了这样的事实,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就算是梁思华再次选择了自己,他也不能保证自己就能如方大柳般深爱梁思华。
13
司徒花再次到公司上班的时候,让办公室里的人们惊艳了一把,还有人以为她是第一天报到的新入职员工。这不能怪大家,司徒花过去都是穿的最土的打扮,素面朝天,不修边幅的,哪怕是有着模特般的身材,也绝对不会引起任何男人的兴趣。而前两个星期司徒花因为惨被变心的男友甩掉以后请假外出散心,再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居然真的如时尚杂志上的模特般冷艳又颇具风情。
她笑了笑,摸了摸手上戴着的在旅途中无意捡到的粉色水晶,看着前男友的办公室方向,心想着她并不执念着要破镜重圆,与粉桃警告过她的不相冲突。然而这回,她要完美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