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手记

認罪與罪咎感

2020-04-20  本文已影响0人  旅世天客微言

      人都是不完全的,每個人都會犯罪,這是不爭的事實。在沒有重生之前的人,犯罪卻不自知,完全沉浸在罪惡的樂趣之中,也沒有對罪的覺悟。重生之後,也是會犯罪,但是卻已經擁有了對罪的覺悟,犯罪的時候,會感到不舒服,於是會產生認罪的念頭。但是這種念頭並非源於自身,我們並沒有發現罪和離開罪的能力,這種認識乃是神的聖靈在我們心中運行的結果。

      當我們認識禱自己的敗壞的時候,我們就會感到強烈的罪咎感,因著這種強烈的罪咎感,促使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懺悔認罪。但是,許多人卻因此沉浸在自己的罪咎感之中,不能自拔。這樣的情況其實是不必要的,我們必須知道罪人犯罪是極其正常的事情,罪人不犯罪則是異常的事情。我們離開神的時候,我們的本性只能犯罪,我們沒有能力選擇善,我們只能選擇惡。當我們犯罪的時候,我們更認識自己的敗壞,當我們遵行神的心意,行出聖潔的時候,我們知道這聖潔並不是出於我們敗壞的天性,乃是神的聖靈在我們身上運行的結果。故此我們可以歸榮耀給神。

      過分的罪咎感其實是不需要的,我們來到神的面前認罪,並且改正我們的行為,神就會接納我們。即便是我們一千萬次犯罪離開神,只要我們的心仍然被聖靈感動,仍然被罪咎感所驅使我們來到神的面前認罪,那麼,我們就可以堅信神仍然沒有離棄我們,我們仍然可以沐浴在神的愛中。因為對罪的覺悟,正是神沒有離棄我們的證明。

      若有人以此當作自己可以任意犯罪的理由,那麼,這樣的人定罪是該當的,因為他把神的寬容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如果我們已經在神的面前悔改我們的行為了,那麼,我們就應該接納自己。不應該繼續沉浸在自己的罪咎感之中不肯出來,如果我們繼續沉浸在自己的罪咎感之中,我們就是中了撒旦的詭計,我們也是在拒絕神的寬恕,更嚴格的說,我們就是在否定神的寬恕,也是在褻瀆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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