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妈”的判令你要遵?

2018-02-17  本文已影响0人  T草一根二
      亚菲尔说:“一个专业是劝诫人们,导人信主的人,当群众对他众望所归的时候,他绝不要误以为自己已变成穆夫提。同样,人们也不要以为,凡是登上演讲台的人就能出论断。”

        我们民间流传着好多骇人听闻,但我们还深信不疑的“律例”,比如说,必须要迟些洗亡人,否则亡人带不住小净等。这些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们的脑海中,擦之不掉,挥之不去。

        我们通常把这些称之为“奶奶妈的号昆”。

        当下,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貌似是专业人士的论断(法特瓦),实则正如伊玛目亚菲尔所说的:“一个专业是劝诫人们,导人信主的人,当群众对他众望所归的时候,他绝不要误以为自己已变成穆夫提。再比如,一个专业是圣训,或者语言,或者原理学的人,人们不能要求他们出论断,他们出论断也不行。能出论断的只能是法学家。

        这正是我们常常所说的“术业有专攻”。令人遗憾的是在世俗知识领域,我们都很重视专业,可在教门知识层面我们却忽视了专业。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医生想要给人治病,前提是必须要获得相应的知识使其有资格治疗,这样,医疗机构才会允许治病救人。然而在教门方面,我们常常发现这样的人,背记了一两段圣训,就头头是道,给人颁布法特瓦。

        这种争先恐后出法特瓦的现状怎么办呢?

        对此,艾布•哈智在其《判令规则注释》中提出了几种治疗随意出论断的办法,为保护我们不要陷入自毁而毁人的境地。

⒈锻炼自己经常说“我不知道”。

        伊玛目舍尔宾也说:“我不知道是知识的一半。”

        对此,圣门弟子们说过好多的言论,鼓励人们去说“我不知道”或者“真主至知”

        据伊本•欧麦尔传述:“知识就是三种:经训和不知道。”

        伊本•麦斯欧德(愿主喜悦之)说:“你们中谁知道,那就说他知道的;若不知道,那就说真主至知。因为当有人被问及他所不知道的,他说真主至知也是一种知识。”

        这些由先贤传述而来的言论就表示,他们害怕无知而出论断,尽管真主命令传达号召,不能有丝毫隐藏。

⒉负责的相关机构严格把关穆夫提的情况。

        就像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经,就不允许任意哪个圣门弟子都可以传述圣训,教授人们。因为,他曾经就禁止伟大的圣门弟子艾比•乎莱勒(愿主喜悦之)给人们传述圣训。(当然,这一点我们做不到,合适的国家才能这样去做。)

⒊严格遵循特定法学学派出论断的原理原则。

        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依照自己的想法,随意的出法特瓦,而不去注意法学著作中提到的原理原则。法学跟其他学科是一样的,都有其相应的,特定的原理,想要探讨的人不能装作忘记或者不知道。

      作为穆夫提,不是立法者,而是阐释经训中真主与使者规定的律例,所以不是人人都可以颁布法特瓦的,而是有相应的,博学的老师教导下,代代相传的知识体系,还要必须了解其所处时代人们的各种状况。

      当然,仅仅的了解,知道是不够的,还要在所处时代的诚实可靠的穆夫提身边不断地练习。因为颁布法特瓦还需要独特的眼光,具有真知灼见的法学能力,而这仅仅通过阅读法学著作是不够的,还要配以实际操作和丰富的经验。

      这就好比医生,仅仅通过学习医学知识是不允许治疗病人的,而是通过一个医术精湛的医生的培训,不断地练习,实践才可以的。那在教门律例方面更是如此,必须小心翼翼。

      可惜的是,这一点在当今,很多人已忽视了。(用意提醒)

⒋只有资格的学者出法特瓦。

      在其能出法特瓦规则中学者们提到:并非凡是学习法学的学生都可以出法特瓦,而是只有获得法学能力的人才能出法特瓦。这种能力可以使人了解律例的原理原则,原因,还能甄别受论的著作和非受论的著作。当然,获得这种能力的证据就是精通法学的学者们允许你出法特瓦。

      伊玛目马力克说:“我一直没有出法特瓦,直到70个人作证我有资格出法特瓦。”他还说:“一个人不应该认为自己有资格做某件事,除非他询问比他更有知识的。”

      非常时期,需要我们大家一起携起手来,抵制异端,名扬真理,严格遵循教门律例,在颁布教法律例过程中小心翼翼,以敬畏真主为前提。

          祈求真主慈悯我们!

                    阿米乃!

         

“奶奶妈”的判令你要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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