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2 *10.15实在和意义 “条石”和条石 条石之于门槛

2022-05-13  本文已影响0人  榆木疙瘩b

13设想一种避免了图像论的本质主义的用法用来描述内心状态的语言。在语言游戏本身之中就有意地避免一种本质主义的描述内心状态。随后w指出这种语言有一个动词缺了一种人称形式。这句话怎么理解?缺少主词?
假设我要说a
就是
假设:我要说a
后者的假设缺主词。

这种 语言 中 不会有 摩尔 悖 论; 取而代之 的 是有 一个 动词 缺 了 一种 人称 形式。
这句话只是针对“假设我要说a”而言的。而并不针对前面两种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的某种特定声调。取代“我相信事情是这样的”
“他要说a”取代“他相信a”。

随后一句,
但我 们 不必 因此 惊奇。 请 想 一下: 我们 能够 借用 意图 的 表达 来 预言 自己 未来 的 行动。

从这句来看,前面两种情况也符合。
“事情是这样的”的某种特定声调:谁判断的?
“他要说a” :谁判断的?
假设:我要说a :谁假设的?

最后一句。指出实践而非认知的情况,对于某个情况的预测,假设的东西,作为实践中要做的某个行动——遵从规则产生行动——这里,行动是基于实践的目的基于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有意识地确定地产生出来的。就是说,它在认知上总是可以作出预测。总是可以预测,就不是预测了。就像一个判断,总是可能出错。一个判断不可能出错,它就不是作判断。这里在实践上对于基于遵从规则的考虑要做出来的行动,不适合用预测来考虑它。预测是第一人称之外的人对于第一人称的行动的设想。最后做出来的东西并非预测者自身的意志的决定,他仅仅是一个旁观者。他并不了解第一人称的意志。a的意志不是b的意志。类比感觉表达式的情况。我的疼不是你的疼。你不能感觉到我的疼。这是一个语法句子而非经验判断。实践中目的对于行动的规范是逻辑之内的东西,而非经验的情况。所以,这里不用预测来描述。

预测是一种图像式的刻画。但是,在实践中,目的不是用来描述,而是用来做的。目的的东西作为图像,它是理念的东西。图像的给出不在于其真或现实性而使得图画有意义,图像作为理念在于遵从规则把它做出来,作为轴心规范行动,而有意义。
意图的表达不在于作为认知领域中的预测。后者总是可能错。而实践中的意图的表达总是会实现(如果这里目的的东西是逻辑上可诉求的,没有哲学病式地想的情况)。不可能错的预测就不是预测了。我可以说太阳总是会从东方升起么?这里还是有经验的条件的。譬如地球的自转可能由于和另一个星球的撞击而改变,或者设想自转的动能会耗尽,或者设想太阳的坍塌消逝。把时间拉长,逻辑上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实践领域,一个人在其自身的实践中,它支配着自身的行动,基于目的的自觉的规范。这里有着类似造物主创世纪时的全能。对于要做的事情作为目的的做,体现出来的是实践之为实践的逻辑之内的东西,目的作为轴心对于行动的规范。这里不能称为预测。预测是对于作为客体的现象而言的。但是实践是主体的行动。前者的轴心对于我可以是一种判断的结果,一种知识。我的存在并非其构成的轴心,主体并不参与客观经验的经验性的东西。但是在实践中,其轴心的东西恰恰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这一个我的存在。难以离开我的意愿意志来谈论一种实践,或者说不能谈论目的来谈论实践。目的和行动,并且目的作为轴心规范行动,这是实践的逻辑之内的东西,题内应有之义。在这里发生作用的,逻辑,不是预测,不是图像式的看,是意志的实践,基于目的的有意识的行动。

14
“相信”的语法。类比感觉表达式的情况。我们不说知道自己疼,而是说我感觉疼。感觉是直接的东西,直观。它不再基于别的东西的基础之上。不然,何以称为直观呢?
相信也是这样的情况。我相信,不相信,这是一种内直观。所思的指出。

相信a是一件可思的事情,而非可见的对象,或可以感觉的东西。
语言游戏中总是把可见的现象嵌入可思的东西里。可思的东西和可见的东西之间,前者规范后者的用法。这是一个语法阐述。

相信一个东西,不是可见的现象,而是可思的事情。它是生活世界的逻辑起点,或者在认知上逻辑的端点:它总是最后为自身所了解的。我们基于语境如此这般做,但是我们并不自觉于这种语境原则的确立,把它看作一种普遍原则。语境原则和语法考察的指出,使得我们对于语言的理解,现象的理解而非现象的认知,具有一种有意识的理性,原则的自觉。

15
语言和意义之间不是一种本质的推断。不是基于实体指出其属性那样的情况,不是从整体指出其部分的东西。语言和意义之间基于一种用法的领会。并且这种用法得是某种稳定的东西,确定的东西。在某种情况下语境下具有相应的综观形式,比如文化制度中的东西的考虑。这里不能是人的一种随意的设想。语法的随意性会使得自己回头来看自己说的东西做的事情也不理解其意义和目的。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指出的是随后的语法考察要在实在之外的语境中去获取。文化制度作为规范语法的轴心或根据的可能性空间被指出来。但是文化制度作为一个可能性空间,一个语言游戏中规范语法的所考虑的东西,毕竟还要落在某件事情的考虑上,这里还有一个判断的环节。这个判断是一个经验判断,它是文化制度指出的所思的东西的可能性空间和所见的语境,语言游戏的周遭环境的配置,之间的接契。它们的交集,产生一个判断。

关于现象和意义。
语言自身是一种现象的东西。符号。语言的表层语法达成的是从符号到可见的东西。或者,事态,它以可见的东西为自身的构成。思想是思维的产物,而非可见的东西。这里就是康德的经验作为奠基于感觉之上的概念,事实。但是语言并不限制在可见的或可思的东西里。思想是可思的,但是毕竟思想还是以感觉为材料,衔接于感性。它还可以进一步嵌入单纯逻辑体系的生活世界的角色里。后者单纯的可思,而没有可见的东西作为自身的构成部分。这就是语言和意义之间的根本的区别。思想和生活形式之间,前者以可减按的感觉为自身的构成部分,后者却摒弃了感觉的东西,是单纯的逻辑的东西。表层语法和深层语法的区别就在于可见的东西作为意义中的位置:前者是构成部分,后者却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并不作为意义的构成部分。实在置于用法之下,得到的东西里完全不含有实在为其成分。

在建筑的例子里。石头建筑为屋子。一块条石用作门槛。这里,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已经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另一种表述了。在条石而言,并没有就是要用作门槛的用法。而用作门槛这种用法,并没有在条石作为实体的本质之中蕴含着。条石的本质是名为条石这种实体的形式的思想。质料又有自身的形式1,但是它并非作为角色参与整体的统一时的思想,即门槛作为屋子的角色的部分,它是形式2。形式1和形式2是根本不同的东西。它们之间没有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或者自身同一的关系。

质料和多,是一回事么?
既然作为多,就总是看作一个的东西之下谈起多。就此而言,多即质料。
在多看作一个的union,但是其一还没有指出时,形式或一这时还是有待设想的。这时,多就是潜能上的一,还不是现实的一。

在条石和门槛的例子里,是论和语言/语法之间还难以区分。门槛的实在性,它不是作为一个概念或第二实体而是作为第一实体,有赖于条石的exist。但是在语言里,语言和意义之间,我们基于语言所考虑的东西,意义的东西里,并不含有符号的exist。
但是,我指谓这个门槛时,想到它时,能脱离这个符号么?不能。
但条石对于门槛的充实,不是作为符号,而是作为实在性的补充。而名称之于所指称的对象在意识中的唤起,是语言符号和事物之间的不同。条石和门槛的区别则是实在和用法/角色之间的区分。
作为语言符号的实在,和作为现象的实在之间有所不同。是么?
作为语言符号的实在,是由于意义的表达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离开人的有意识,或实践,就不存在符号。但是,条石可以在有人类之前就存在。虽然我们谈到条石,已经具有某种逻辑的东西。条状和石头,都是生活世界中的概念。但是毕竟它们侧重于物理方面的刻画。而门槛则离开生活世界就不能设想。前者侧重一种单纯的客观性。后者基于人的世界的逻辑。
或者说,现象作为实在,除了被人使用之外,其自身可以作为实体被认知。而符号作为实在,它作为现象中的东西,关于其认知是没有意义的。认知是对于客观性的承接。而符号的产生出来本身就是人的意义表达的需要,它难以离开用法就其自身作为认知的对象被考虑。那是w指出的脱离语言系统的齿轮的空转的手柄。
或者说,现象本身就划分为语言的人造的,或自然现象。后者就其自身具有实在的基底。而前者可以类比感觉表达式“我疼”的情况。它作为一个描述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是不合法的,不存在意义,是语法的虚构或悬置。但它可以作为实在开始一个语言游戏。
符号就是类似于“我疼”这样的表达式,它并不具有自身的含义——一种反语境的语法——,它只能在用法中追究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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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对于大自然所了解到的东西,在数学的辅助下,已经到了量化的程度。但是人对于自身的了解,在逻辑上或定性而言,都还很疏漏。这里还谈不上定量的知识。但凡可以定量描述的东西,已经分化出来自成一门学科。经济学有这个情况。心理学呢?哲学的逻辑呢?目前还远没有到定性分析基本完成的程度。体现在对于人在自身的神秘性。
并且,这是否永远是一个开放性的空间?哲学奠基于这开放空间中的审视。而审视产生出来的统一就是种种逻辑的指出。
存在先于认知。这里的存在指出的是人的to be作为一种先天机能的运动。意识作为一的统一作为意识本身的诉求,这里具有一种先天的原则性。意识就是一。
而存在或知识,对于自身的认知,总是后于做出来的东西。但是它并非无用。知识达成一种理性,存在的有意识。

2
正义的人承认正义是一种客观的东西,具有自身意愿之外的某种原则、标准。不正义的人超过别的不正义的人,就没有某种不变的原则,标准。这是取消正义的客观性。

正义在事物的德性那里和在人这里不能类比。事物就其使用的有用而言,有外在的标准。但是人的德性,没有一种具体的用途。这里的区分,在于事物受到被使用中的有用为标准的评价。但是人不在于具体的用处,正义考虑的不是用处,而是一种原则。

把正义看作最好的东西。 而把自身照料的好,达成自身的统一,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最好的东西。这种统一的具有造就人的存在

提出一点自己以前试图看理想国时的问题。他拿物的用途做靶子作为反对面,来树立人的德性,正义这样的东西。可是它们是根本不同的东西。这种比较让我看不下去。感觉可以用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法的不同来反对

3
关于语言游戏的外在标准。日常外在的东西的考虑,是语言游戏的开始还是终止。
只要想到语言游戏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社会协作的达成,以此为目的。因此,主观的东西,并非其目的之内的东西。主观偏好,伦理价值判断,审美,付诸于自身的践行就够了。表达并非其逻辑之内必要的东西。设想一个人的信仰要向另一个人表达,寻求它的理解。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信仰的逻辑配置之外的东西。其表达是信仰的齿轮的咬合之外空转的手柄,装饰或摆设的东西。
信仰是一套逻辑,感觉又是一套,它们都和语言游戏的运转的逻辑不相咬合。这里是逻辑的不同,虽然它们都是语言所命名的东西。

4
内地的曲子对乐器的声音的使用,经常使用包含一个声音从音起到音落的完整过程,因此听上去缺乏一种紧致所带来的节奏和旋律。它们还是传统民乐的使用的延续。古筝,琴,总是两次弹拨之间留下足够的语音的空间。暮鼓城钟也是。有一种命运的韵味。一个声音只可以这么用。适合刻画传统文化的情况。个人在其中缺乏个性的自由。
而西洋乐里,节奏和旋律紧凑,选择性地使用一个声音的或者起来的头或者到中间就基于总体表达的需要进入下一个音了。音头和音尾的味道是不同的。这样,就给音乐的表现里提供出来多一种意义的承载的空间。
一种呆板和生命力充沛泉涌之间的区别。前者,高山流水也是生命的哀叹,折断后的任凭它断在那里对着废墟哀叹。缺乏一种现实的当下的抗争建设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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