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里的青春美好,终究抵不过书中的人性冷漠

2020-04-05  本文已影响0人  一个悦己

文/一个悦己

莫言曾经说过:“作者不必写自传,因为他们的每本小说,都是自传的一部分。” 这句话用在严歌苓身上最合适不过了。

《芳华》是严歌苓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在这本书中,她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描写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在西南小城的一座旧红楼里,一群来自天南海北的少男少女们,在这里度过的美好青春,发生的友情爱情故事,还有因此而产生的残酷人生,是他们成长与命运的缩影。

其中最让人难以忘却的就是主人公刘峰,他是一个善良而平凡的人物,在文工团是人人需要的对象,却在一次“触摸事件”后走下神坛,被他热爱的集体背叛,下放部队。在一次受伤后被截肢,从此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最后孤独死去,令人唏嘘。

原著名叫 《你触摸了我》(《You touched me》),是从刘峰的“触摸事件” 反观他的一生,关注点在善良的人最后不得善终的问题,是关于人性的探讨 。

而冯小刚在拍摄电影时,改名为《芳华》 ,关注点在文工团少男少女们悲欢离合的一生,是对痛彻心扉的爱情和动荡不安的青春逝去的缅怀,是对情怀的怀念。

无论在书中,还是在电影里,都体现着严歌苓对人性独特的透视,诉说着人性的悲哀,往往在于坏人做了一件好事,似乎就有了值得原谅的理由。而好人只要做了一件坏事,往往就意味着身败名裂。

在主人公刘峰身上值得探讨的点很多,本文将围绕刘峰人生中”自我“与”超我“的多重矛盾来回顾分析他的一生。

一、”自我“与”超我“的碰撞与冲突

刘峰出身贫苦家庭,他不但是业务上的尖子,而是是一个在生活中心灵手巧的手艺人,什么都会做,而且乐于助人,不求回报,是文工团里的模范,大家学习的标杆,是集体里不可缺少的粘合剂,解除了很多人为的矛盾。

他的出场是一个个被需要的场景: 别人吃饺子,他吃饺子皮;别人排练演出,他在一旁修理东西;别人结婚,他做沙发让人当彩礼;甚至为了心爱的林丁丁,他放弃了上大学进修的名额。因此得名雷又锋(又一个雷锋)。

不管谁需要帮助,只要喊刘峰,他就会去帮忙。不管事情是大还是小,他都会答应,正如书里严歌苓的那句“这个自知不重要的人,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

弗洛伊德曾经提出过人格结构理论,认为人格是由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构成的。

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是人格发展的最低阶段 ,代表了人本能冲动的力量。

自我在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受现实的限制,是在现实中获得满足需求的力量。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最高部分,是由于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和道德规范而逐渐形成的。

人格结构中的三个层次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分别代表着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反映人的生物本能,按快乐原则行事,是“原始的人”;自我寻求的是在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让本能冲动能够得到满足,按现实原则行事,是“现实的人”;超我追求完美,代表了人的社会性,是“道德的人”。

刘峰这个人物就生动地体现了人格中“自我”与“超我”的矛盾。

在1970年代,正是弘扬思想道德追求,提升老百姓思想觉悟的时候,人们崇尚雷锋精神,引导助人为乐,甘于奉献,自我牺牲等美好的品质。但这些所有美好的品质聚集在刘峰的身上,又让人觉得那么不真实。

仿佛刘峰在整个集体中成为一个独立的符号,对立中凸显了其他人的自私,冷漠。

刘峰唯一的软肋就是他爱着林丁丁,却怕影响她的前途而不敢表白。几年中他一直压抑着自己内心深处的爱,甚至为了陪在林丁丁身边,放弃了去大学进修的机会,在林丁丁成为预备党员之后,才敢表露自己的心意。情绪激动时,拥抱了林丁丁。

但林丁丁却被她的表白吓到了,在被别人看到后,她落荒而逃,回去在宿舍哭着说到:“他怎么敢爱我?”

这里她说的不是“他怎么敢摸我?”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活雷锋不可能敢做“摸”这种动机不良的行为,而“爱”没有负面的含义,这样一个美好的行为,在林丁丁看来也不应该是刘峰做的事情。

“食、色,性也。”对于美好感情的追求是人的本能,但在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人人都觉得刘峰是一个“完美人格”,不应该是有对爱情的“荤腥”念想。所以“触摸行为”持续发酵。

但是作为一个真实活着的人,怎么可能没有七情六欲呢?

片面强调人的道德属性就会把人束之高阁,刘峰的个人矛盾就在于他只是想做个平凡的善良人,但是别人却把他供奉为“英雄”的位置,抹杀了他的爱情追求。

林丁丁的一句“救命啊!”带着时代与集体的“惊悚,幻灭,恶心,辜负”,打破了他多年的等待,也敲碎了他想要爱的勇气,剥夺了他爱人的资格。

大家觉得刘峰善良,只是口头上的赞扬,没有人愿意去欣赏这种善良,严歌苓说“对那样一个英雄,我们曾经给了他很多褒奖和赞美,最后却没有一个人把他当作真正的活人去爱,给他女性的爱。”

人们把特别美好的“雷又锋”当作一个异类,他美好的一面全盘接受,他个人的爱情诉求却被当作“错误”,由此把他拉下了神坛,被流放,造成了他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下,集体潜意识的凸显

刘峰勤劳,善良,聪明,无私,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下,他严丝合缝地嵌入到了“英雄模范”的框架下,但是他的优点没有被人们真心接纳,人们肆意享受着他的善良,却也心安理得地伤害他。

当刘峰“触摸事件”发生后,经过恶意的引导,一次小心翼翼的爱情展露演变成了猥琐女兵,由此刘峰的高大形象崩塌,不再是高高在上,人人敬仰的雷锋,而是成为大家讨伐的对象。

严歌苓说 ,那是一个崇尚讲人坏话的年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了。”

这种心理,直接用书上原话来描述更直白:

我们一面享用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我们的潜意识不相信刘峰与不相信英雄的区别在于,那些英雄离我们太远,从来没有跟我们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刘峰跟我们,却是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具有同样的物质分子密度,他怎么可能比我们好?还好那么多?

一九七七年夏天,“触摸事件”发生了,所有人其实都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它可发生了!原来刘峰也这么回事啊!

在集体中的每个人内心深处,大家都等着刘峰栽跟头的一天,自私的人们并不相信,居然真的有这种没有弱点,完美的雷锋般的人物。

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集体氛围中的从众心理。

荣格曾经讨论过对人类发展 影响最为深刻的原型,首先是人格面具,也就是从众心理,它是个人在公众场合力求获得社会接纳而展现出的身份认同。潜意识里希望与他人、社会建立和谐友善的关系。

大家在批判刘峰的事情上,展现出的求同,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身份认同,怕自己被抛弃。

“人群迫害别人是免除自己被迫害,是延缓自己被迫害的时限,从而建立一个短暂的安全期,所以去迫害一个可迫害的对象,是人性中寻求安全的本能。”

刘峰在这场政治批判中看到了人性的冷漠,看透了集体自私自利的本性,也看透了“英雄模范”背后的虚伪和禁锢,所以在离开文工团的时候,他把自己大大小小的荣誉证书都留下没带走。

幸运的是,刘峰的善,并未被时代的洪流所吞噬,那是他骨子里与生俱来的东西,即使在被处分后,他也积极参加战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右手去救队友,去断后。

刘峰所有做的事情都是出于本心,出于自己内心的真善,不是哗众取宠,也不是空穴来风。所以对于集体的冷漠,他只是看清而不说破,继续做自己的善良事。

他所处的时代,一方面不断强调“平凡即伟大”,努力提升人性中的高尚品质;另一方面,集体中的人性自私自立,冷漠无情,盲目伤害了很多人。在这样的矛盾下,我们看到刘峰闪闪发光的灵魂。

刘峰在经历了现实与道德的抉择后,褪去了英雄的光环,最终变成了一个普通人,他还是保持善良,说他是活雷锋,一个合格的好人,一点都不夸张。

三、时代的更迭与现实的反思

离开文工团后,刘峰在战场中失去了那只曾经触摸过的手,安了一个假肢,他失去了自己灵巧的右手,离婚再婚,下海经商,卖盗版书籍,和妓女小惠有过短暂温存的回忆。做这些看似与社会价值观相悖的事情,让人吃惊。

但恰恰是因此举动,让他真正成为了一个“完美人格”。

他超越了“雷锋式”的时代英雄约束,向善的心没有改变,在看似堕落的人生进程中,真正活出了自己的善良,善良得有意义,有温度。

最后他不幸患上了癌症,命运之手没有放过他,再次验证了亚里士多德那句:

一个悲剧人物最重要的核心特点就是“善良”,一个善良的人的悲剧遭遇才会引发更多人的共鸣,也更富有艺术效果。

对刘峰来说,他的一生都穿插着“自我”与“超我”的矛盾。喜欢的女孩的欺侮,热爱的集体的背叛,生活的欺骗与磨难,都没有改变他的本心,他就是善良,就是选择善良。那是人性真正的闪光点。

从“触摸事件”后,他意识到英雄的身份与荣誉都是虚假的认可,真正的枷锁,所以他不再压抑自我,克制自己的真正需求,放下了加在自己身上的光环,实现了真正现实与道德的统一。

当一个时代中的大多数人都在怀疑甚至摧残善良时,当善良不被善良以待,当善良的人不敢公开做善良的事,不是善良的人出了问题,而是人性出了问题。

严歌苓在小说的开头说:这年头,大庭广众之下做好事,人们反而羞答答的。因为善良成了我们生活中的稀缺品,当一个人公开做善事,迎来的不是高歌和赞扬,而是怀疑和轻蔑。

有人会说他不怀好意,有人会说他借机炒作,有人会说他作秀,还有人会说他傻。当一个善良的人总是被这个社会以恶毒揣度时,那善良只能一点点被吞噬,直到消失的无影无踪。

鲁迅先生曾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这段话辛辣而又一针见血地说出了国民的劣根性,然而这种劣根性并非与生俱来,而是时代造就的,是集体无意识造就的。

最后作者借着几个文工团女性的视角开始了“寻找刘峰”的旅程,时光荏苒,芳华已逝,新的时代拉开了帷幕。人们终于正视自己当年的错误,开始直面自己内心的丑陋与不堪。

讽刺的是,她们找到的时候,刘峰已经濒临死亡。最后凄凉死于癌症,因为租用灵堂的时间到了,追悼会草草了事,“雷又锋”的一生就匆匆结束了,那个“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就叫好人”的时代也随之结束。

但是我们对“平凡善良”的反思才刚刚开始。

结语

刘峰的一生短暂又平凡,甚至最后还让人唏嘘不已,他是公认的好人,战斗中的英雄,社会中的底层人士,他的生活中充满了爱情,集体,现实的“自我”与“超我”矛盾。

他是时代的悲剧,从“英雄模范”到走下神坛,真正实现自我价值,寻找人生真谛,也是人格不断完善的过程。

在《芳华》这部作品,我们看到了对青春的缅怀,也看到了人性中的复杂,真正理解了人性之美。更重要的是开始反思真正的善良应该是发自内心,是现实与道德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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