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2018-08-17 本文已影响0人
新城派出所
8月15日,经报分局批准,新城派出所依法给予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乔某国(男,43岁,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人)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经查:2018年8月11日18时许,在文昌东苑小区菜市场,乔某国酒后滋事,无故殴打郭某昌,并将郭某昌右手拇指和右耳朵咬破。
8月15日,经报分局批准,新城派出所依法给予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乔某国(男,43岁,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人)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经查:2018年8月11日18时许,在文昌东苑小区菜市场,乔某国酒后滋事,无故殴打郭某昌,并将郭某昌右手拇指和右耳朵咬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