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2018-08-17  本文已影响0人  新城派出所

    8月15日,经报分局批准,新城派出所依法给予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乔某国(男,43岁,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人)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经查:2018年8月11日18时许,在文昌东苑小区菜市场,乔某国酒后滋事,无故殴打郭某昌,并将郭某昌右手拇指和右耳朵咬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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