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君子与真小人

2018-09-03  本文已影响0人  GrowingPlant

副标题——伪君子与真小人battle,你帮谁?

9月1日,昆山公安通报对于社会关注焦点于海明反杀案中的于海明,经由检方提前介入,依据侦查事实和检方意见建议与相关规定,对于海明不予刑事追究并撤案,该案司法判定为正当防卫。

回顾从邓玉娇到于欢再到如今的于海明,对于自我保护意识的认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进程中正经历着一步步的承认与保护。法不强(受害)人所难,刑法板块的考量也是如此,如果落实抽象的法条,那么相关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就会从“社会一般人”的角度去考量处理的公正与合法,而非被舆论所绑架。如果说公安是负责侦查事实真相,那么检方的提前介入对于于海明起到了实质的保护,这一波操作干净利落。那么,是否该案中的加害人家属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言究沅觉得一切皆有可能。但是不能以此就断定当时的公安事实查明就不能作为事实依据。

2018年2月1日,于欢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该案的司法处理到底什么地方推动了法治进程?那还是要从我国的社会主因来说。社会其实是个龙蛇混居的江湖熔炉,人在江湖往往身不由己,这身不由己所面对的包括了侵害以及风险。(刑事类的即为不法侵害,民事类的即为侵权与风险),公民完全应该保留有充分自我保护意识,以应对各类情况。如在特殊场合,当当事人意识到危险时,恶的主体往往已经膨胀为非常强大的主观恶意,并实施行凶的时刻。

因为紧急情况下的侵害往往就是真的刑事犯罪(配图)了,恶需要通过实施不义来达成自己恶的目的。(配图你是个什麽鬼?)在恶的侵袭面前,那么还有什么必要保持君子做派呢?(老婆罚老公跪搓衣板,串台了)

道德没有规定对方一向是个君子,所以其侵害尔之时尔须还之以君子!否则让人打脸的耶稣可能劝你一句大实话:“子民啊,你遇到了岳不群转世。”到此,就不难理解重大行凶面前,正当防卫看似真小人,其实就是要采取一种针对夺我人身法益的自我保护性质的私力救命。

有些保命行为它也能考量为正当防卫。举个栗子,傻蛋和狗蛋去打猎,傻蛋瞄准了猎物,狗蛋远远一看心下暗惊:傻蛋傻到瞄准的不是猎物而是个路人。就在扣动扳机的同时,啪啪两声清脆的枪响——傻蛋脚部中枪倒地,打枪的是狗蛋,狗蛋成了制止杀人的咸蛋超人。

侦查阶段的事实查明是非常重要的。天下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同样,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正当防卫,邓玉娇到于欢再到如今的于海明,都是事发突然,断案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可不抱着职业敏感去认真对待事实真相,因为wuli柯南老师说过:“真相只有一个。”(配柯南图)

但是对公民而言,紧迫形势下的防卫以自保,正是天经地义。而法律判断就是要看得到这份真小人背后的——正当防卫。

感谢阅读周一的言究沅推文。我们周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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