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明朝的泰山风景区

2020-01-01  本文已影响0人  卡夫卡的眼睛

泰山乃五岳之首,历朝历代都将其视为神山,香火不绝游人不断。逮至现代将其圈作风景区,以保护之名行谋利之实,似乎是现代人被商业社会熏染所致。及至看了明季张岱写的《陶庵梦忆》,其中一文《泰安州客店》让我耳目一新,也对明朝商业之发达叹为观止。让我借张岱细腻的文笔,用我朴拙的转述,再现四百年前泰山风景区的盛况吧!

客店到了泰安州,再不能用平常的客店来衡量了。我到泰山进香,离客店还有一里多,就见有驴马槽房二三十间(相当于现在的停车场和接驳中心);再近点,有戏子公寓二十余处(相当于现在的员工宿舍);再近点,则是密户曲房,都是浓妆艳抹的妓女在里面坐台(相当于红灯区)。开始我还以为这是泰安州所管的营业,没想到这些都是一个店的营生。

住店的人,先到一个大厅登记挂号,每个人交店例银三钱八分(相当于最低消费),又每个人交上山门票一钱八分(按明朝白银购买力算,门票相当于人民币120元左右)。客房分三等,下等的早晚都是素菜,中午在山上有素酒,干果招待,谓之“接顶”。晚上回到店里,设庆贺酒席,取上山烧香后求官得官,求子得子,求利得利之吉祥,所以叫贺席。贺席也分三等:上等的是一人专席,糖饼,五果(桃、李、杏、栗、枣),十个菜,干果,演戏;次一档的,二人一席,其余糖饼,肴核,演戏一样;最下等的三四人一席,也有糖饼,肴核,但不演戏,改为弹唱。整个店子里面,演戏的台子有二十余处,弹唱的艺人多到数不过来。烧火做饭的地方也有二十余处,奔走服务的杂役多达一二百人。

下山后,吃喝玩乐各人随意,这都是一天的事。而像这样的店,每天接待上下山的客人不计其数,但能做到客房安排有序,荤素菜食不相混杂,迎送杂役不相兼职,这种经营模式真是深不可测。

然而更神奇的是,泰安一州,这样规模的客店有五六所之多!

可见明朝商业发达程度,竟不逊色于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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