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暗恋的少年,再见了!
前天,好友痴笑地问我:“眯眯,你有没有暗恋过一个人。”
我记得我很清楚地回答了她:“当然有啦,而且,还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记忆的闸门一旦被打开,便如洪水猛兽般汹涌而来。
遇见他,是初三那年,一个懵懵懂懂,只知道要拼命学习的年纪。爱情是什么,好像并不清楚。
他坐在我旁边,隔着一条行的距离。他的名字里有个超字,就叫他超人吧。
超人比较高,白白瘦瘦的,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和所有青春期的男孩一样。他没有什么特别,但在我心里,却开出了耀眼的花朵!
我的成绩并不是很好,只能算中等偏下吧。而超人的成绩呢,总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好。最重要的是,我那么拼命努力想要征服的科目,在他手里,都变得轻而易举。这可能是引起我注意的首要原因吧!
他在我目光轻易就能触及的地方,有时候不经意间的一个转身,就能看到他白皙的脸庞 ,阳光透过窗户,懒洋洋地洒落满地。那一刻,有个人,就这样悄悄进入我的心间!
当你开始注意一个人,你就会满世界地寻找到他的身影。
上课的他,总是左手托着下巴,右手拿着签字笔,一边转,一边思考。偶尔低头伏笔作记录,偶尔和同桌开个小差。
课间的时候,总是喜欢拿出化学练习册来写。他对化学有偏执的热爱,唯独对英语不上心。
吃饭的时候,总能在食堂排队等候的时间里遇到。拿着叮当饭盒的他,站在人群里,依然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我总是坐在离他好几张桌子那么远的地方,看着他一边拿着白色的耳机听歌,一边漫不经心地吃饭。
超人有一个爱好,喜欢打篮球。他的球衣是7号,从此,7便是我的幸运号码了。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我也会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球,看着他和同伴在篮球场里恣意流汗的时候,就仿佛我也上场了一般。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吧。他喜欢的,也会变成你喜欢的。就这样,他的一点一滴,都悄悄地融在我的记忆里,忘不掉,也放不下。
认识他的那一年,是记忆中最深刻的,最难忘的岁月,毕竟,那是2008年。汶川地震百年一遇,北京奥运成功举行,春运罕遇雪灾等等数之不清的大件事里,同时,夹杂着我喜欢他的这件小事,让这一年,在我的心里,有了不一样的记忆!
只不过,那时,喜欢他,是我一个人的事。
2009年的某一个瞬间,听到他和同学说要考去官中。从此,官中便成了我奋斗的目标!我的成绩不是很好,数学和物理都是我的薄弱科目,而官中的分数线,与我恐有一段差距。所以,我只能不断地努力,不断地逼迫自己去克服。
我还记得,凌晨一点多的时候,我打着小电筒在计算着苦涩难懂的数学题,而我的邻床却拿着《局外人》的小说在大快朵颐。我真是羡慕妒忌恨呀!
还好,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2009年的中考,我如愿以偿,考入官中!那是我生命里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只要一想到我和他又能在同一个学校,我便有足够的能量去抵御未知的黑暗。
中考就这样,不动声色地拉下帷幕。在那场时光不老、我们不散的青春尾宴上,看着一个个昔日奋斗的同窗,手里高高举起盛满果汁的杯子,喊出时光不老,我们不散的口号。我就知道,有些人终究是散落在天涯的各个角落,而且,终不遇见。
图片摘自百度而我还好,在2009年的高一开学典礼上,在两千多名的新生中,我又再次遇见了他,我的超人。一个暑假,他好像又高了一点,白了一点,更帅了一点。
他离我不远,我朝他摇了摇手,他没有看到,倒是他旁边的另外一个男生看到了。那个男生碰了碰超人,超人朝我这边看了看,然后,目光停留在我身上,视线相遇的瞬间,彼此都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其实,初三那年,我们之间并没有说过什么话语,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互动也不过是试卷或作业的传递。
但是,我舍不得就这样错过,也不甘心!
典礼结束,他朝我的方向走了过来。我看着他,就像看着一束行走的光,那么星光灿烂,那么熠目夺人。直到后来的很多很多年,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都是我心里的光。
“原来,你也在这里读啊,我们班好像没几个人在这里读,毕竟有点远。”
“因为你在这里呀”掖在心里的话,想脱口而出。
我傻笑道“这里还不错,就来啦。”
“那以后有空,我们班的同学就可以一起聚聚啦”说完,他就被同班的同学拉走了。
我想说好呀,我还想问“你在哪班呀?”好像都来不及了。
刚认识的小夏,一副好事者的心态,凑过来问我:“帅哥呦,谁来的?眯,要不介绍我认识?”
我一个眼神杀去,淡定说道:“滚。”
只是没想到,校园那么小,却好像一个大大的世界。大到,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见过超人了。
我们都开启了属于自己新的生活,彼此都有了新的朋友,大概,该忘的也差不多忘了吧。只是,还是会在那些不经意的瞬间,想起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占满我的心间。
再次见面,已经是2012年高三的某个放学后了,那一天,大概会是我生命里最难忘的一天吧。
记得那一天,我和好友纵情地在走廊上嬉笑打闹,毕竟高三的日子太压抑了,偶尔放松一下,也是一种解压嘛。
只是没想到,嬉笑打闹间,一个不小心就撞进了某个人的怀抱。
我低头不停地抱歉说对不起。他的声音如隔着时空般传了过来“小眯,好久不见!”
我电光火石般抬头,原来是他!两年了,真的是好久不见呢!
“嗯,好久不见。”
“打算考什么学校?”我们站在走廊上,望着校园里步履匆匆的学子,落日的余晖通红满霞。这一幕,即使过去了好多年,却还是仿若在眼前。
“不知道呢?还没想好,你呢?”我反问道。
“武汉的大学吧。”他转身悠悠地对我说道。
“加油。”
那天我们谈了很多,谈学习,谈朋友,谈曾经的母校,谈未来,谈梦想。我从来没有那么近距离地认识他,他在我心里面的形象,又一点点地丰满起来。我想我已经很满足了,毕竟,这是我们认识为止,说话最多的一次。
就这样,我们还是两条彼此无法相交的平行线,我们没有过多的时间去管所谓的儿女情长,只是用尽全力投身于高考中了。
那一天,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天,什么都不曾改变,也不会有所改变!
图片摘自百度后来的后来,听说,他如愿考上了武汉的大学。
后来的后来,我们终究是没有太多的交集。
尽管他是我喜欢了多年的男生,可是,他一直都不知道。
毕竟是自己的暗恋,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他是否知道又有何意义呢?
可是,好友的话点醒了我,为什么不能告诉他呢,告诉他又不会白白少一块肉,与其一个人知道,不如两个人分享呢?
话粗理不粗!我想了想,觉得好友说得也挺对的。辗转知道了他的微信号,最终还是加上了。
我们淡淡寒暄,没有一聊如故。
在这些生涩的文字背后,我仿若看到了曾经喜欢他的自己,还有那段不被他所知的青春。
你知道我曾经喜欢过你吗?我悠悠地打下这段字?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在漫长的等待里,从一开始的急促跳动到心如止水。
很久,仿若一个世纪,才看到他的回复。
你喜欢我?不会吧?怎么可能,我都不知道诶?
哈哈哈,骗你的,这你也信?
如果,我没有翻到他的朋友圈,可能我还会勇敢地说出来。但当我看到,他把一个女孩甜蜜拥在怀里的照片,我想我做不到那么心安理得的告知于他。
就这样吧,我亲爱的超人,喜欢你的这么多年,终于都过去了。我想我要开始拥抱全新的自己了。
祝你幸福,也祝我幸福。
有时候,这个世界很大很大,大到我们一辈子都没有机会遇见。
有时候,这个世界又很小很小,小到一抬头就看见了你的笑脸。
所以,在遇见时,请一定要感激;
转身时,请一定要用尽全力;
因为一转身,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相见了。
所以,在最后,请允许我说一声再见!
再见了,超人!
再见了,当年喜欢超人的眯眯!
再见了,这一段喜欢你的青春!
从此以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