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结构·下篇
【寻找写作的真相】目录
人称视角
在小说创作中,人称视角有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最常见的视角是第三人称,这也是读者最容易接受的视角。第三人称也就是所谓的“上帝视角”,作者可以随意交待故事背景,人物的心理活动。第一人称就是以“我”的口吻讲故事,故事的内容范围受限于“我”的感知范围内。第一人称的的优势在于代入感强烈,弱点在于叙事自由度低,而它的优缺点正好跟第三人称互补。
一部作品要采用哪种视角来写,很大程度上只是作者的个人喜好。不过,每种视角有其优缺点,针对作品特点而选取相应的视角会让写作过程更容易。要选择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首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是作品规模。作品规模不等于作品篇幅,它指的是重要人物的数量,人物关系的复杂程度,冲突势力的数量,故事线的分支和长度……这些都是作品规模的参考依据。简单举例,《三国演义》是大规模的作品,《小王子》是小规模的作品。大规模作品优先采用第三人称,小规模作品可以选用第一人称。
在写作初期,我经常用第一人称写小说,借着“我”的口吻,可以很轻易把内心的闷骚情感表达出来。那时候写的都是小规模作品,重要人物数量少,他们之间也没有复杂的关系,以“我”的视角就可以把故事完整表达出来。后来我开始尝试写一些大规模作品,还是习惯性选用第一人称来写。在接下来的写作过程中,我发现这些作品写起来很不顺畅。受限于第一人称的视角限制,有很多内容不好交待。
写作新人在采用第一人称创作时常常会犯同一个毛病,以“我”的口吻写出“我”感知以外的事情,比如:“当我走出房间之后,她突然高兴地笑了起来,心想:‘小样,你分明就是喜欢我!’当然,她的这些小心思我是不知道的。”看到这样的句子会让人感到违和别扭。第一人称最大的好处就是强烈的代入感,读者跟随着“我”的视角去见证故事的发展,读者所能感知的东西只能是“我”感觉到和想到的东西,在这些范围以外的信息出现在作品中,都是犯规的做法。
作者在写作之前最好先判断作品的规模,看看有没有必要采用第一人称来写。我看过一些小说作品,虽然用第一人称来写,但并没有发挥出第一人称代入感的优势,缺少心理描写,情感表达平淡。如果改用第三人称来写也完全没有问题,甚至在叙事上更加自然,在这种情况之下,就没有必要用第一人称。
使用第一人称写作,如果想让读者知道更多内容,一般有两种常用的手法。第一种,通过旁人对话交待。有时候是碰巧有人在旁边说话被“我”听到,比如武侠小说里就常见这样的桥段,主人公在吃饭,旁边总有一些大嗓门的“江湖百事通”把重要的信息告诉主人公;有时候是机缘巧合之下主人公偷听到一些重要消息。第二种可以称为“后来知道”法,一般常用这样的句子引出重要的信息:在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时有这样的内幕……接着在这个句子后面直接写出当时“我”所不知道的内容。
最后再补充关于第二人称的写法。以“你”的口吻写作的作品真不多见。我见过有作者在作品中大量引用“你”的做法,在回忆过程中通过跟“你”对话的方式引出回忆事件,但本质上这还是第一人称的写法,因为讲述者依然是“我”。单纯用“你”的视角来写作,常用于短篇文章,而在小说上还没有遇到过。
叙事方式
常用的叙事手法有这几种:顺序、倒叙、插叙。
顺叙手法是按时间从先到后,按事件从开始到结束来展开故事。这是一种最常用的手法,大家应该非常熟悉了。这种手法我们不重点展开来讨论。
关于插叙,在叙事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对当前的故事补上一些额外的剧情,而这些内容跟原来的情节在时间和空间上并不一致,这时候就需要用到插叙。常用方式是利用人物对话作引导,或者利用人物的回忆,将另一段故事补充到当前的主线上。比如某个人物第一次出场,为了加深读者对这个人物的印象,会把他一些相关的故事重点写出来,这时候就会用到插叙。插叙不仅可以写从前的事情,也可以写未来的事情。大家看书的过程中也常常会看到或者用到这样的写法。比如发了某件事情,这件事情在多年以后才看到效果,这时候作者就会写到,多年以后,这件事情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当年跟这件事相关的某某人后来有什么样的遭遇。
插叙需要注意一个问题,这种写法主要用作补充,不宜写得过长。要不然会把读者的吸引力从故事主线移走,这样会破坏故事主线的连贯性,造成一定的断裂感,容易引起读者反感。另外,在情节非常紧张的时候不要插叙,会破坏节奏感。一般在舒缓的情况下才用插叙——当然这不是硬性规定,大家可以看情况灵活运用。
最后说说倒叙,倒叙的意思并不是按时间倒过来写,它也不是跟顺叙写法相对。它只是把某个事件或者场景放在开头,当这个场景过去之后,紧接着还是采用顺叙写法。用倒叙一般是为了突出好看和紧张的内容,在一开始就引起读者好奇,让他们有兴趣看下去。比如悬疑类的作品,一开头往往就是一个凶杀现场,某个重要的人物已经死了。然后接下来再从头开始说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有着怎样的故事。
用倒叙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放在开头的这个场景是否有吸引力,如果不是足够好看,没有必要用倒叙。一般用于倒叙的那个场景不会写得太长,简短而有力的效果比较好。第二,不要长篇大论写了几千上万字,交代了好几个人物角色之后,才暴露这是倒叙写法,这样又很容易造成断裂感。
综合小结
讲完叙事方式之后,我们来对之前几个知识点来一段综合小结。多线处理,人称视角,叙事方式之间如何配合。
在两条故事线的情况下,两条线都可以采用第一人称(当然用第三人称也没有问题),如果故事线超过了三条,就不建议用第一人称。因为第一人称的代入感很强,如果多个第一人称会造成人格混乱,读者有时候不能分辨当前故事中的“我”是指哪个人物。如果采用多条人物线,也建议用第三人称,不要用第一人称。设想一下,通篇都是“我”的口吻在讲故事,但每一个“我”都是不同的人,确实很容易引起混乱。
我们上面也说过,采用多条故事线,或者采用多条人物线,要保证那个故事或者那些人物的情节戏份足够多,足够可以撑起一条线的规模。如果专门给某个角色开一条人物线,只是交待了他一些生平过往,这样处理就对应了一个成语“杀鸡焉用牛刀,会有一种违和感。在这种情况下,其实用插叙的方式在原文中补充上一段内容信息就可以了。
如果人物的故事不足以撑起一条人物线的规模,但又不能用几千字就交待完毕。那我们还可以有一种处理方式,专门开新的章节写这个人物的故事,这种手法也有一个专门的名词,叫“番外篇”。如果小说的正篇本来是第三人称,但是我们想让番外篇增强代入感,我们也可以用第一人称来写番外篇。正篇和番外采用不同的人称视角也是常见的处理手段。
小说的明线和暗线
最后来谈谈小说的明线和暗线。明线和暗线并不是上面所说的多条故事线并行,大家可以理解为表象和内幕,明线就是表象,暗线就是内幕。
在主打情节剧变反转的作品里,经常会用到明暗线的手法。它所呈现的效果是这样的,作者详细写明线的内容,暗线的内容只作为伏笔,可能只出现少量的几个信息。作者通过明线的故事故意误导读者,让他们误以为已经看到真相,到了结尾阶段,作者突然引出一个让读者措手不及的结局,并且通过种种暗示,让读者想起之前的伏笔,明白到真相原来是另一个样子,在表象下面还有想象不到的内幕。内幕的内容就是作品的暗线。
在悬疑类作品中常常出现明暗双线的处理,我认为如果一个故事出现明暗双线并写得出彩,必须要高度重视暗线,甚至在构思阶段就围绕暗线而展开故事。我习惯先为暗线设想好一个强而有力的结局(可理解为有震撼力),然后一步步反推出一条完整故事暗线。虽然暗线的故事在小说中所占的篇幅不多,但需要将它先设想完整,这样可以减少逻辑上的漏洞。当暗线构思得差不多了,我再来构思明线。我建议大家在纸上列出两条平行线,上面的一条是明线,下面的是暗线。我会先在暗线上写上各个阶段的事件列表,哪怕有些事件并不在小说中写出来,也要在暗线上列出来。将暗线填充完整之后,再对照暗线来构想明线的事件。
当然,不一定先是构思暗线再构思明线,先明线再暗线,或者两条线同时构思推进也没有问题,重要的是两条线的发展要同步。我们还要设想在明线的一些合适的地方埋下伏笔。比如我们可以埋下诸如此类的明显伏笔,某个人物在某个时候做出一些特别的举动,从明线上看起来会觉得莫名其妙,但在暗线中会看到非常充分的理由,敏感的读者会知道这显然是一个伏笔,他们会期待作者如何解开这个伏笔。有时候这一点蛛丝马迹就是整部小说的点晴之笔,就好像一些电影只需要一两个镜头就可以做到神转折的效果。
我特别建议大家在写悬疑小说之前要做好相关的故事设计,慎密布局。如果想到哪就写到哪,容易在一些细节上出现逻辑漏洞,也会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因为写着写着容易忘记前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