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月光
在70年代的中国农村,孩子们最爱在乡河里打发时光。七月流火,门前的小河欢腾起来。男人们赤裸着上身在河沿上歇凉,阳光下古酮色皮肤尽显劳动本色;女人们挽着衣袖,卷着裤脚,盘起头发,在河里浣洗衣服;我们几个光着屁股蛋,抱着河边的石头,“扑通、扑通”几下,学打水。下午三四点钟,河里的人最多,男女老幼全汇集在这欢乐的河流里。然而,每当夜幕降临,风停,山静,河平。忽然间,水那边流出野鸭的“嘎嘎”声,渔船轻动,“哗哗”的桨声在整个河面上荡漾,向河流上游望去,万家灯火,一片阑珊。
村里寂黑无声,我独坐在河坡的石头上凝望城市里的灯光,我不怕黑,但我更向往城市里的月光。我对城市的了解是从晓辉开始的。他的爸爸在城市里工作,每个星期六下午,我和晓辉都要去迎接他的爸爸归来,晓辉坐在自行车上,我跟在他爸爸的自行车后面欢呼雀跃。因为每次回到晓辉家,他爸爸都会拿出一大堆东西招呼我,糖、瓜子、橘子、板栗等都是我的最爱。我很羡慕晓辉,他有一大堆吃的、玩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可能因为他的爸爸在城市里工作。记得过年了,晓辉穿着崭新的军绿色外套,脚下的一双球鞋白亮白亮,格外醒目,格外神气,我扯了一下自己的衣角,默然的走开。
我不知到自己当时确切的年龄,估计有七八岁,只知道当时对城市充满无限遐想。“要是能在城市里生活就好了,长大了一定要到城市里去”。
上初中了,我和晓辉又是同班同学。我的成绩比他好,我喜欢数学,脑袋里时常冒出新颖的解题方法令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吃惊,他们送我一别称“小高斯”,我也时常因此陶醉。但我还是很羡慕晓辉,他再也不用和我一起步行上学了,他爸爸给他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我也不用和他一起步行上学了,我坐他的车。
没坐多久,晓辉全家搬到城市里去了。我又开始步行上学,落单的我时时思念晓辉,城市的影子不停地在我心头摇曳,“我要像他一样到城市里生活,我要争取考到城里去读书”,我在心灵里种下了发奋的种子。
中考结束了。我过了重点线,中专报的是县师范,但分数不够,我被县一中录取了。
九月,丹桂飘香,我到县城里来了,我终于到城市里生活了。
我喜欢城市里的气息。整洁的街道两旁绿树成荫,醒目的斑马线上人流如织,会唱歌的洒水车水龙四射,四处商铺林立,人潮涌动,车水马龙。我更喜欢城里的月光。华灯初上,喧嚣一天的县城安静下来,月光如水,静静的泻在城市里的每个角落,树上、街上、楼房上到处是一片白,如雾,如霜,如雪。一个人漫步在街头,闻着醉人的花香,追随月亮的脚步,忽然间想起一句诗“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我已习惯了城市里的生活。学会了花钱。每次父亲来给我送钱,我都要找各种借口多要点,父亲很慷慨,给我的总比我要得的多。农村来的学生穿着大多比较土气,我买来几套衣服,尽量把自己穿得清爽一些,况且,班上有个叫白兰的女孩已引起我的注意。她是从理科班转到我们文科来的,那天下午第一节课前,我们昏昏欲睡,班主任走了进来,向我们宣布“来了一个新成员,她叫白兰,大家欢迎”,蒙胧中,忽然眼睛一亮,一个衣着淡雅,秀气十足,皮肤红润,脸庞俊俏的女孩飘了进来,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顾盼神飞。班主任安排她坐在我的后一排。
我开始留意这位新成员,寻找各种机会和她交谈。
她来自市区一个干部家庭,从小喜欢画画,喜欢文学,想当一个作家。她讨厌物理和化学,感觉那抽象的物理图形和化学符号简直就是枯燥、无聊的代名词,她喜欢感性的东西,喜欢李白的轻狂,杜甫的朴实,李贺的鬼才,李清照的伤感,但父母要她学理科,说理科前景好,于是她硬着头皮去读理科,由于不喜欢,理化书不想看,题不想作,课不想听,坐在教室里,像在牢笼中,百无聊奈,万般痛苦。每次,理化成绩下来,她的分数比较难看。她最怕理化老师排名次,最后一个人的姓名格外刺眼,仿佛一把尖锥刺伤她的自尊。她开始逃课,远离校园,远离同学,躲在市里的桥下看来往的行人,看清清的河水,看水中的蓝天白云。逃课的事,父母知道了,对她大发脾气,矛盾爆发,冲突升级,她没有屈服,以辍学、出走相威胁,最终父母屈服,同意她转读文科。
对她的遭遇,我深有同感。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也偏文。多少次理
化课上我竟然睡着了,还是班主任巡视时从窗外给我一拳,把我从梦中打醒,我也怕班主任排名次,有一次我偷偷的把贴在后墙上的名次表给撕了,我不满自己的成绩,我更不满别人这样对待我的自尊。同病相怜,我感觉我们间的距离在拉近。
我坐在她的前排,时常有意无意总能感觉到她的气息,偶尔她碰一下我的凳子,我总急迫等待她碰第二下、第三下;她每次从教室外回座,我的眼睛都一直追随她的身影。因为我感觉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特别的美,每天,满脑子全是她的身影。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我喜欢她,我不想让其他同学知道我这个秘密,所以当着其他同学的面,我努力做到不在乎她;但我又想让她知道我的秘密,当我单独出现在她的面前时,我努力去展现我自己。一切都是徒劳,白兰没有任何特别表示,对我和对其他同学没有两样。
我决定冒险。向她直接表露我的爱慕,这是勇敢的表现,真诚的表现,爱的表现,但我还是不敢与她面对面,我怕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我决定写信,准确地说是情书,找个机会丢给她。
机会终于来了,自习课,她向我借书,我乘机把情书夹入书中,交给她后迅速转身,那一霎那间,我感觉时间像凝固了,思维也暂停了,脸发烫,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耳朵上,仔细聆听身后的动静,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走.,心在扑通扑通的跳。后面没有动静,我所担心出现的可怕的尴尬的一幕没有出现,我不敢扭头,我故作正经坐在位上,一动不动,看了吗?没看?我在胡乱的揣度,我的书她没还我,我心里突然有了某种期待和希望。
上晚自习,她把书还我了,旁若无事,我偷偷翻开书本,里面夹着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体清秀飘逸,“谢谢你对我的赞美,好男儿志在四方,请以学业为重。”读罢,我对回信内容有点失望,我不能断定她是肯定我还是在否定我,我急切想知道她到底是肯定我或者否定我,两个中的唯一。
第二天,白兰没来上课,第三天也没来,第四天还没来,第五天终于来了。她穿着依然淡雅,脸庞清秀,眼睛灵气十足,只是面色差了点,我担心她是因为我的缘故,给她带来烦恼。我很懊悔自己所做的一切,我急切想向她表达我的歉意。下午我给白兰写了一封信,依然表明了我对她的爱慕,表达了这几天我对她的担忧和挂念,表示自己因打扰她而自责。很快在书本中收到回条,“自习后,操场见”。
深秋的夜晚透着几丝凉意,路旁的梧桐在月光下摇曳,湛蓝湛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明月。我和白兰漫步在操场上,原来她病了,病毒性发烧,烧40度,打了几天针,她说感谢我对她的好感和关怀,认为现在我们正处于高考的准备阶段,应该集中精力投入学习中去,不应该胡思乱想,怠慢学习,荒芜青春。我辩解说,“交友和学习两不误,有时能相互促进”,她说“那我们只能做个学习上的朋友,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她这样说,我心里一阵狂喜。学习上的朋友不就是“朋友”吗?
在这以后的日子里,我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头发梳得光滑,胡子刮得干净,衣服穿得整洁,特别是我的那一双皮鞋,每每擦得铮亮,有事没事总在她面前转悠,时常大胆地用眼去捕捉她的目光;她好像感觉到我的心思,经常有意无意地躲闪我的目光。在学习问题上,我们可以大方的交往,可是涉及感情,我总是小心翼翼地试探,我有时问她,喜欢什么样的人?她说“有爱心的,事业有成的”,我说,“长相和体型呢?”,她说“男子汉不在于有高大的身材,而在于有远大的志向”。
我一直不能确信白兰喜欢我,我感觉到我们的交往也只是一般同学的正常交往,而我总是不满足与这种交往,因为她的身影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她已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
我的本来不好的学习成绩又下滑了。那天,二月调考成绩下发,她是第二名,我是孙山后,我感到有点沮丧。
高考越来越近,心里越来越慌。喜欢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喜欢我吗?又不知道,她的态度有点暧昧,没有明说喜欢或不喜欢,但对我又有好感,马上就要毕业了,这一别,不知何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