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请将我遗忘⑤
那一天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在校园中,还是校刊的编辑室里,都没有再见到过苏巧悠的身影。至于酒吧,我不知道,因为我也再未去过。
我不喜欢酒吧里的那种喧嚣和氛围,不喜欢里面的人散发出的那种,我认为的“颓废和放纵”的味道。第一次进入是因为想尝一下那里的酒和突然升起的那一丝好奇,第二次及之后的进入,是因为那个叫“巧悠”的女子,两个截然不同的样子,且主动给我去探索的机会,让我有了一丝想要探索的兴趣。
那一丝想要探索的兴趣,来自于我无法控制的思索的本能,无关其他。而没有了“可探索对象”的主动出现,我的“好学生”思维模式占据了上风,自然也让我不再对那我本就不喜欢的酒吧有兴趣。
再一次见到苏巧悠,是在校辩论赛上,距一次酒吧中的转身而去,有一个月还是两个月不曾见到她了,我向来不太去记这种事情,有些模糊。
这次辩论赛,我们,成为了对手。在我向她望去时,她的视线一扫而过,没有半刻的停留,不知道是忘记了我的样子,还是把我当成了陌生人。她的脸上依然带着让人感到暖暖的微笑,并没有什么美感的校服,穿在她的身上,无端生出一种文静而空灵的感觉。
被人漠视的感觉并不太好,尽管我是一个喜欢思索却对自己不太在意的人,且对她也因时间的距离,没有了继续探索下去的兴趣,但,可能因我毕竟还只是一个少年,总会有着少年人想要被他人关注的本能,所以,她的漠视让我感觉到了不舒服,还好只有一小会。
比赛开始,两方的人人员,都围绕着已方的主题,绞尽脑汁地去论证着,每次到巧悠发言时,她那轻柔的嗓音,都会让人怀疑我所认识的那个酒吧里的她,只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幻觉;而我发言时,她只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般的,静静的注视着,仿佛我们从无交集。
“我认为每一个人,都有做自己的自由,只要不违背社会道德伦理,不伤害到他人,就应该被尊重。不能因为某些行为不符合大众的认知或约定成俗的规则,就被判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这个人不是个好人。”
当我在场上说完这句话时,我看到巧悠的眼里,瞬间聚起了点点光芒,尽管隔着几米远的距离,尽管她依然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坐姿没变、表情没变,我却仿佛感受到了她突然升起的愉悦,毫无理由的觉得她这会很高兴,是因为我刚才说的那句话吗?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比赛仍在继续,最终的结果,我们组险险的取得了胜利。
比赛结束后,我正准备离开,却见巧悠端着她“好学生”的架子,聘聘婷婷的走到我面前,声音清冷而柔和地对我说:“赢了比赛是不是要庆祝一下呀,晚上老地方见!”然后,转身离去。
我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呆愣了一瞬:我似乎没答应吧?都不等我回答就走了,她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