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随风远走
文/行者·頔
引言:
“又听见杜鹃的声音:悠长,遥远,宁静”;
“另一个从混沌背景中剥离出来的故事,又在什么地方等待着了。”
—— 茅盾文学奖颁奖礼上的演讲
“小说里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想想当有一天,又一种尘埃落定,这个时代成为一个怀旧的题材,我们自己在其中,又以什么样的风范垂示于久远呢?”;
“而当某种神秘的风从某个特定的方向吹来,落定的尘埃又泛起…我的人本来就在路上,现在多么好,我的心也在路上了”;
“唉,一路都是落不定的尘埃。一柱光线穿过那些寂静而幽暗的空间,便照见了许多细小的微尘飘浮,像茫茫宇宙中那些星球在运转”。
——(落不定的尘埃)代后记
读罢阿来先生《尘埃落定》这本书,不禁掩卷沉思。几个想法与诸君共勉。
(一)我们有着同样的名字“人”
《尘埃落定》是我继《穆斯林的葬礼》之后阅读的第二本少数民族作家的文学作品,所不同的是这次书写的是“源自藏族民间传说的灵感,也是作为一个藏族人血液中遗传的精神气质”的一本小说。
打开扉页,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随着画卷的徐徐展开,眼前出现的一幕幕都无不令我感到新奇和惊喜。
不同民族虽然有着不同的风土人情,但正如作者在代后记中所言“异族人过的并不是另类人生,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它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中此时与彼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着同样的名字:人。”
因道口古会调休,放假的第一天,便一鼓作气“拱”完寒假余下的三百多页(不分昼夜约一天时间),直到凌晨一点左右终于读完了此书的最后一页。
合上书,感觉完成了又一个大工程,但书中的人物和情节却一直在脑中回荡。
正如作者在代后记中所说:
“许多在写作过程中生出来的对人生与世界的更为深刻的体验,都曾在内心里动荡激扬,就像马队与人群在干燥的山谷里奔驰时留下的高高尘土,像炎热夏天里突兀而起的旋风在湖面上搅起高高的水柱。现在,小说完成了,所以曾经被唤醒、被激发的一切,都从最高最飘的空中慢慢落下来,落入晦暗的意识深处,重新归于平静。有点像一个交响乐队,随着一个统一的休止符,指挥一个有力的收束的手势,戛然而止。但好的音乐必然会有余音绕梁,一些细小的尘埃仍然会在空中飘浮一段时间。”
读者的体验与作者的体会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读到文末“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时,我明白随着主人公“我”的离世,一切就都结束了!麦其家的家仇,那个时代连同那些生与死、铁与血的大的浪漫,作家本人心中的英雄主义情节,就都归于尘埃了。
留下的只有回忆,怀念和沉思。
(二)“傻子”少爷的“傻子”视角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 ,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 《尘埃落定》
之前读过各种各样从不同视角以第一人称完成的文学作品,而以一个“傻子”的视角用第一人称去展开去讲述的,就目前自己所读过的而言,这,是第一个。
作者“以一个有先知先觉的傻子少爷的视角,讲述雪域高原上最后一个土司家族的崩溃”。
故事梗概:
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在其他土司遍种罂粟时,傻子少爷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大于求,无人问津,大批饥民投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而娶到美貌的妻子塔娜,并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市场。
然而当傻子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后,一场家族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却悄然拉开帷幕……。
我眼中的“傻子”,却是一个极其聪明能干的人。
他为人真诚,待下人如朋友,所以得到众人的拥护;
他爱憎分明,感情如一,懂得爱与包容,所以跟他在一起过的人最终都被他吸引;
他擅长经营,眼光独到,有勇有谋,所以为麦其家族争得更多的领土和人口;
但他却又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傻”,一次次放走寻仇的仇家,与仇家把酒言欢,最终死在仇家刀下……
他所认定的道义,他的远见卓识,在那个特殊的时代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不合时宜。
跨越时空、跨越民族的局限,试问,何为“傻”?“傻子”又是谁?
自有后人评说…
结语:
每一部作品都值得被尊重;
每一个地域的文化都应该被看到;
那些随风远逝的人和事都值得被记起!
就让同赴文学之路的我们,怀着感恩之心,带着使命和责任,用文字去唤醒去怀念。从历史尘埃中去寻找尘封的记忆,哪怕是点点滴滴,因为你我也终将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如日月星辰漂浮在茫茫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