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元《叶芝的理性与感性相统一的象征理论》片段1
1、他把布莱克的诗作看成一个“象征体系”,描述这一体系的第一部分题为“象征主义的必然性”,其中他论述了从瑞典哲学家斯维登堡到布莱克关于两个世界(感性的与理性的)对应的思想,认为这是象征主义的思想根基,并提出诗歌的“隐喻符号”与象征的“玄想符号”的区别在于“后者被编织到一个完整的体系中”。其意是,象征的玄想符号包含隐喻因素,但在诗中被组织到完整的意象体系中了,也就是说,与隐喻相比,象征不是个别的,而是整体的、体系化的,象征是隐喻的体系。
2、象征主义体现在包括绘画、雕塑、文学在内的各种艺术样式中,在文学中,“一切文体都旨在表现”“那种连续性的难以言喻的象征主义”。他还结合彭斯等人的诗作对象征作了具体的描述,并再次提出了隐喻与象征的区分,认为“当隐喻还不是象征时,就不具备足以动人的深刻性。而当它们成为象征时,它们就是最完美的了”。这就告诉我们:(1)象征具有隐喻性,或隐喻是象征的基础;(2)象征高于隐喻,是隐喻的提升,比隐喻更深刻、完美和动人。
3、关于象征的内涵,叶芝说道:“全部声音,全部颜色,全部形式,或者是因为它们的固有的力量,或者是由于深远流长的联想,会唤起一些难以用语言说明,然而却又是很精确的感情。”这种全部形式与精确感情之间的关系就是对应的象征关系。而且,“一种感情在找到它的表现形式——颜色、声音、形状或某种兼而有之之物——之前,是并不存在的,或者说,它是不可感知的,也是没有生气的”。这就是说,形式与感情之间存在着对应的象征关系,一方面,形式通过象征能唤起对应的感情;另一方面,感情也需要寻找对应的形式即通过象征才能得到表现,获得生气灌注。正因为象征主义能凭借形式唤起和表现感情,因此,它具有打动人的魅力。
4、叶芝据此认为,“诗歌感动我们,是因为它是象征主义的”。这就把象征主义上升到诗歌感人的根源的地位。显然,在他心目中,只有象征主义诗歌才是感人的好诗;反之,一切好诗都应是象征主义的。于是象征主义成为一杆衡量诗歌高低优劣的主要审美标尺。
5、叶芝还对象征主义诗歌的美学风格提出了具体要求:(1)“抛弃为自然而描写自然,为道德法则而描写道德法则”的做法,不满足于表现外在世界,而要使诗“显露它心中的图画”;(2)摆脱外在意志的干扰,努力追求“想象力的回复以及认识到只有艺术规律(它是世界的内在规律)才能驾驭想象力”;(3)凭借这种想象力“找出那些摇曳不定的、引人沉思的、有生机的韵律”,发现“各种形式”和“充满着神秘的生命力”的美;(4)“诚挚的诗的形式”“必须具有无法分析的完美性、必须具有新意层出不穷的微妙之处”。这四点要求实际上提出了用最丰富的想象力、最完美的形式和韵律,在排除外在世界和日常意志的干扰的前提下,充分表现微妙的内心世界。这可以说既是叶芝对象征主义诗歌的美学风格的要求,也是他不断追求的艺术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