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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资公司为分红,这点常识你要懂!

2017-11-05  本文已影响9人  股权故事会

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控制权设计系列文章中,股权一号以《创业了,还不知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股不同利”?》与创业者分享了股东分红未必非要按实缴出资比例,全体股东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但不是必须写进公司章程。

对于如何分红,全体股东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律规定。但是不是在扣除了公司成本后,股东就一分了之呢?

当然不是,分红也是有法定顺序的。股东都知道分红,但不是都明白如何正确的分红。

那如何分红才是合法的呢?

摄影|戚谦

纳税首当其冲,履行完纳税义务后,公司分配税后利润前,还有法定动作。

第一,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可不是直接分红哟。

第二,以前年度没有亏损或弥补亏损后仍有剩余,必须提取利润的10%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

从我给一些企业家和财务人员沟通的实践看,确实有不少公司财务人员和股东似乎还不知道要提取这个10%的法定公积金,倒是对预留20%至30%的公司发展基金记得清楚,这个法定公积金不是可提可不提的,是“应当”不是“可以”。

当然了,公司法定公积金不是年年都必须提取,当其累计额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三,公司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这个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提取不是必须的,可酌情确定。

这三个规定动作做完,有限责任公司对所余税后利润,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

有的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有什么法律后果?那就是“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不按法定规矩了,拿到手的钱未必就是自己的。在法律框架内创业和行事,才是最靠谱的。

(作者戚谦,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股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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