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苏东坡传》卷二书评

2018-12-30  本文已影响16人  柒侠传

高一七班13号 刘卓婷

    苏轼在文学上的的光辉成就在中国文学史上几乎是无人可以企及的,但历史上对他的政治评价则是随着政治气候的变化而变化。苏轼生前的政治命运和历史上对他的政治评价又是与王安石变法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要正确评价苏轼必须弄在仁宗朝时就主张改革的苏轼为什到了神宗朝时则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必须弄清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会失败,必须弄清九百年来对王安石变法评议的变化。

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从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建立变法机构“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到哲宗元祐初年(1086)废除新法,前后大约16年,以失败而告终。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取士之法,其核心是通过“理财”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其中最先引起争论的问题,是青苗法。推行青苗法是王安石农业改革的主要措施,其实就是国家以贷款为名,用高达40%至60%的年利率向农民征收新税。新法把分天下为五等,每年由政府分春秋两次按等贷款给他们渡过“青黄不接”时期。每次贷款要收20%的利息。所以其年利率为40% 。富豪之家根本无需贷款 ,需要贷款的还是一般穷苦百姓,他们是难以承受这种高息贷款的。国家为防止发放的青苗钱收不回来,还规定富户可以多借相当于“末等户”的10倍,这样不需用钱的富户还可把借来的钱向贫困户放高利贷,赚取高额利息,受害最重的还是穷苦百姓。当时苏东坡见到百姓因无法偿还利息而被迫走私货物而抓的情形,心中是十分悲痛且无奈的。

而且,推行青苗法并非实行自愿原则,地方官以多贷为有功,不问民之贫富,强行“抑配”。尽管青苗法规定,遇到灾荒,百姓欠款可以顺延到下次收成时再还。但是,连年灾荒,旧债未还,新债又增,本息叠加,越欠越多,以至造成“积欠”,压得百姓喘不过气来,只有逃往他乡,家破人亡。因此,青苗法一颁布,就遭到苏东坡、韩琦、富弼、司马光、文彦博、欧阳修、范纯仁等一批重臣的抨击。

受争议最大、是百姓受害最深的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一部分原因,从另一方面来说,王安石本人的性格也间接导致了变法失败。

王安石倔强,喜欢妄想。举个简单例子,“波”字调动了王安石丰富的想象,他说“波”者“水”之“皮”也。苏东坡听后则向他戏谑道:“‘波’若是‘水’之‘皮’,则‘滑’就是‘水’之‘骨’了。”王安石违反了中国字构成的基本原则。有时他的割字行为真会使语言学家啼笑皆非。

不难看出王安石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国本主义”者,其变法思想、理论、内容、政策、措施、手段是过激的;用人路线是以是否拥护新法为标准而不讲德行;在性格上,王安石又是一个刚愎自用、执拗狠勇的铁腕人物,用现代语言说,王安石变法执行的是一条“极左”路线,因此变法的结果只能是“从百姓身上榨取的大量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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