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四第三条
2020-09-20 本文已影响0人
微风羽
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
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