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科普文章系列

不会游泳的辅警千米冲刺勇救落水男孩是我们需要的吗?

2019-11-15  本文已影响0人  nbmike

 就在昨天,人们日报以“听到‘救命’,不会游泳的他丢下2岁儿子狂奔1000米跳进湖中…”为题推送一个微信文章。7月6日16时50分许,辅警郝飞龙正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母亲公园人工湖旁边带着两岁儿子散步,当时他们距离男孩落水的地方大概有1000米。郝飞龙隐约听见呼喊声,却由于距离较远没听清喊什么。这时,郝飞龙听见身边的人议论说,“好像是在喊‘救命’”。原来有一名13岁男孩失足落水了,周围群众正在大呼“救命、救命”!于是他“就像听见了‘任务’命令,让旁人帮忙照看孩子,像“百米冲刺”般跑了过去。”当他跑到湖边时,湖水已经淹没了那个男孩。他没多想,直接跳下了水,甚至忘了自己不会游泳这件事。经过努力,他使尽浑身力气抓住了那个男孩,向湖边拖拽,最终,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孩子被顺利救出,而他也体力耗尽,安全上了岸…… 

真是一名好警察,不愧为人民的保护神!众人也纷纷留言喝彩。可是,把辅警、不会游泳、千米冲刺、救落水男孩这几个关键词放在一起,我怎么感觉那么刺眼,那么不舒服呢?评论区也有不少人留言,在赞扬的同时表达了自己对此次营救活动的担忧和郝飞龙的关怀。

在上急救课程的时候,我总是会反复强调安全。“首先,确保现场是安全的。发现对于您、伤病员及附近的所有其他人员存在的任何危险。”这是一个重要的步骤,是展开急救活动的前提条件,因为有了这个评估环境安全的肯定结果,才有接下来安全急救的可能。“提供急救的同时,继续评估现场,以发现任何可能发生变化并使周围环境陷入危险的因素。如果您自己受伤了,也将无法帮助任何人。”试问,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贸然下到不清楚情况的水域去救另一名落水者,除了赞扬他的大无畏精神,还能做什么呢?郝飞龙是幸运的,那个人工湖看来水不是太深,也没有暗流涌动,这样不会游泳的他才能全身而退。万一那个人工湖很深,或者还有水流暗涌,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我们也不想失去这样一名好警察!

所以,任何急救活动开始之前,第一步永远是确保现场的安全。这个“现场”,不仅仅是指周围的环境,还包括施救者本身的因素。在这里,好辅警郝飞龙不会游泳,就是这个可能使周围环境陷入危险的因素。所以,假如还有同样的事故发生,我希望是这样的:下水的施救者是会游泳的,而且懂得怎样施救:并大声告诉落水者不要惊慌,我来救你了。然后绕到溺水者的身后,从背后施救;或者施救者不会游泳,但是他采取了其他的方法:大声呼救,并且迅速拨打110/119电话后,向落水者抛去能够漂浮在水面上的救生圈或类似替代物,或者把绳索扔给他把他拉上岸,或者用长杆子从侧面伸到落水者的手中,再或者寻找能够游泳的其他人下水进行营救。总之,急救不是以命换命,不是冒着巨大的风险去营救!

郝飞龙将落水男孩救起

危急时刻,他们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伸出了援助之手,满满的正能量啊,让人感动又暖心!不过,我们在感动之余,必须要牢牢记住:在救助溺水者的同时,也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要学会智慧救援,否则,很可能救人不成反而置身险境…真不是危言耸听!

举个栗子:今年7月5日,在重庆市忠县花桥镇显周天井村,一名6岁小女孩在水塘边玩耍时,不慎掉入水塘中,年轻的父亲见状,不顾一切地跳入水塘中想要救起女儿,却因为自己也不会游泳,反沉入了水中,最终,父女俩双双遇难……

不管当时情况多么危急,我们都要在理智上保持清醒认识:现场是否安全,自己是否会游泳?自己的身体条件是否能支持救援?与其冲动去救人,让大家都陷入到危险之中,不如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正确的救援方式,让大家都及时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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