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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2016-06-17  本文已影响5472人  tonight北方有佳人

文/北方有佳人

北方有佳人

这个故事,来源于我一个多年未曾联系过的女生朋友韩苏。

那天她听说我回来了,特意开车从附近的城市赶过来找我聚。那天晚上我俩都喝多了,喝着喝着她就哭了。我说这么多年没见,你怎么还是这样熊样,喝点酒就喝点酒呗,哭鸡毛啊。

她说,“你能不能帮我写下一个秘密,我预感你一定会红,一定会火。我想满足我年轻时候的最后一桩夙愿。”

我看着桌面上好几万的空酒瓶,又看着她哭的狼狈不堪的妆都花了的模样,我说成,你说吧。

然后她声泪俱下的给我讲了这个故事。一边讲,一边轻声哼唱着哪首《春风十里》。

她说,白雪,算是我求你。能别提及我的名字吗,就用第一人称写就好。也别问他叫什么。如果非要介绍一下我的话,就写我叫“韩苏”吧。

她又仰头喝了一大杯没加一点饮料的威士忌  ,满脸泪痕的说,

“下个月我就要结婚了,我知道你要出书了,我知道你一定能红,书一定会卖的很好,我真希望他能看到,能看到这篇故事,能知道这段情谊。真的,这是我这十年来的最大的向往。”

我递给她一支烟,她摆摆手,说戒了。

我说“如果他还是没能看见怎么办,要不要我特意给他邮一本过去?”

她说“别,都说有缘再聚,我相信天意,相信宿命,相信他会看到的,相信他会知道那个女孩子是我的。求你。”

我说好。

那天我们两个厮混到了凌晨三点半,她到底哭了多少场我也记不住了。

只是我记住了,我答应了她,以第一人称,写下这段故事。

给青春,给我们,给经历,也给那个她喝了多少都不愿意提起名字的“你”。

2013年的时候,我还是一个酒鬼。

我喜欢灯红酒绿下的迷幻,喜欢震耳欲聋的音响,喜欢夜色弥漫下的光斑点点。

那时候我重度抑郁,广泛性焦虑。严重到什么地步呢,就是只剩我自己待着的时候,大脑会像是一座即将崩塌的断桥,反复吱扭的聒噪的响。

我会莫名的陷入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中,无法自拔。然后莫名大哭,哭完又笑。嗯,就是像小时候最厉害的骂人话一样,纯属精神病啊。

我好像控制不了自己的大脑,莫名的悲观,莫名的哭泣。孤僻,然后不言语。或者是像疯了似的一直不停的说话,整个人处在特别亢奋的状态中,周围人都不信我这么开朗的一个人还能有抑郁症。

但我自己明白啊,那是一种内心强迫,就是冥冥之中有一种暗示在带领你,提示你,你要积极,要乐观开朗,要有意思,不要冷场。

那时候我没有男友,周围好像也没什么朋友。为了缓解这种焦虑,在压力大又必须完成某个任务的情况下,酒能让我既不浪费时间去调节又能不至于崩溃。心里是安定的有分寸的,节奏会掌握的更好。

但是即使当时那个鬼样子,什么溜冰嗑药的,我还真一律没尝试过。

我始终觉得,人可以放纵,可以纵容,但不能沉沦,不能堕落。你得时刻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这是一个人,对自己最基本的负责。

我曾经想过这么一个问题啊,喜欢喝酒的人,是喜欢酒的本身,还是喜欢醉的感觉?

其实酒真的不好喝,辣,涩,可能苦中带着点微甜。但随后跟之而来的是那种迷幻的微醺。

我没有酒瘾,就像是我会抽烟但绝不会随身着烟和打火机一样。所以我想这不是上瘾成性,多多少少是因为我想逃避现实。

那段时间压力很大,但我还得挺直身板去接受生活的洗礼,然后站的板正儿的和它顽强的做着小胳膊拧不过粗大腿的苍白抗争。

那话怎么说来着,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与人诉的唯有二三。

而酒多少能把那些不如意的事稀释掉,让人暂时的忘掉那些烦恼。虽然他们心知肚明,酒醒后的头晕和恶心是避免不了的后反应,但是朦胧过那一阵,也算是幸福。

因此,酒的存在就有意义,它的销量也有了市场。

就我来说的话,让我喜欢的并不是酒的味道,也不是醉的感觉,而是喝酒时的气氛。

一般酒宴或不想喝酒的场合,只要不是必须喝的,我一杯都不喝,总说体质不好,刚刚感冒,吃了头孢。我这瘦弱的身躯倒也总能让人心存怜惜,为我撑过了许多不得不喝但确实没喝的场景。

有人说,任何酒都只是喜欢第一杯的感觉。这话我认,这个世界大部分的人都是蝼蚁,但是我们需要偶尔有个载体,放大内心所有的感受。当一个几个小时快乐的、痛苦的、放肆的、了不起的英雄。

如今过了那段坎坷的日子,回头想起来,很多事情好像已经没了非要追溯的意义。

你说喜欢抽烟的人究竟是喜欢烟雾缭绕的洒脱,还是喜欢尼古丁带来的瘾?

喜欢逛夜店的人究竟是喜欢夜色的妩媚多情,还是因此害怕一个人的空寂所以强迫自己加入喧嚣热闹的氛围里?

喜欢健身的人究竟是喜欢大汗淋漓的畅快,和内心压制不住的感慨,还是喜欢性感迷人的身材?

就像是以前,碰见一个人说他喜欢我。我要仔细分析他是喜欢我的相貌身材,还是偏爱我的灵动聪颖。

可如今这些好像都不再重要了,很多事情,喜欢就是喜欢,过程和结果,有点和缺点,何必太在意。

活的太明白,其实是一件很累的事儿。

其实,我是很不爱喝酒的。我嫌辣,嫌晕,嫌第二天的头痛欲裂和胃里难以忽略的猛烈的的灼热感。

就像是古龙说的那句,“我爱的不是就的味道,而是喝酒时的朋友,还有喝过酒的氛围和趣味,这种气氛只有酒才能制造得出来。”

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体会了一些生活。我收起了棱角,向生活示好,向现实投降。

我蓄起了长发,换上了长裙,把那些尖锐的想法稳妥的收纳。

烟和酒我都戒了,打火机也扔了。

化着淡妆,云淡风轻的看着那些他们在酒桌上喝到醉熏说的黄笑话。

成长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妥协的过程,我这人挺现实的。就像我之前说过的,不能落地的情怀不是好情怀,不能变现的理想是诈骗。

我也得生活,我也要融入到这个社会的大群体中。按照更多人的想法去生活,带着一些不尖锐不伤人的棱角,走一条可以让我吃饱饭又可以偶尔稍微放纵的路。

真的,这才是真实的生活。这也是生活最好的状态。

但我仍然想念,那段肆意放纵的时间。
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
北方有佳人

如今我才懂品酒,

明白糯米酒香甜,梅子酒酸甜,米酒更有香醇。

也更懂得烟酒吗啡鸦片安眠药等等这些都是人的一些不同的支撑。尽管微茫,但有时候真的能挽救一点坏的不好的闪念。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故事,都是自己独立的体会和感受,就像是劝妓从良未必就是一种善良一样。

经历过那段时间后,如今的我,再看到谁抽烟酗酒,顶多嘱咐一句,悠着点来。但不会唐突的一味劝慰让谁戒掉这种习惯了。

那种难捱,我明白。

“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

原本我已经在脑海里淡化了这一段不好的经历,就在我即将忘记的时候。昨天晚上夜幕降临,10点半,我开车上天桥。车窗吹进来一阵夏天夜晚专属的凉风,车内的音响也应景的自动放到了赵雷的《已是两条路上的人》

那句歌词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久久不曾散去,“我从不懂得怎么爱你,到那些烂醉如泥的夜里,唯一想起的人,是你。”

手机还剩百分之一的电,我听着歌,看着曾经的照片,等待手机关机。

这种感觉很难讲。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但我依然觉得你是自己人。大抵如此。

当天我发了一条微博,我说:

愿漂泊的人都有酒喝 愿孤独的人都会唱歌。 愿相爱的人都有未来,愿等待的人都有回答。 愿孤单的人不必永远逞强,愿逞强的人身边永远都有个肩膀。 愿肩膀可以接住你的欢喜忧伤,愿有情人永生执手相望。 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愿你如月光,明亮不清冷。 愿你最爱的人,也最爱你。

底下的一条评论让我记忆很深,他说“对于有共鸣的人,字字诛心。 对于没共鸣的人,句句矫情。”

看完这句,我忽然想到你,然后又笑了笑自己。因为我知道啊,你可能都不会看到这句。更别谈什么诛心和矫情了。

躺在床上,耳机静静流淌着一个个灵动的乐符。我已习惯在这种喃喃低语中沉沉睡去。

忽然听到一首民谣,名字叫做《春风十里》。

男孩嗓音干净清透,一下子就让我想到了17岁时候的我自己,一身白衣裙,清淡的脸上只要干净的笑没有浓重的妆。

阳光刚好,你笑的刚好。

“只好把岁月化成歌 留在山河

我在二环路的里边 想着你

你在远方的山上 春风十里

今天的风又吹向你 下了雨

我说所有的酒 都不如你”

那时候我才15啊,干净的像一张白纸。

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最起码打扮都不懂。头发也只是干净简洁的马尾。

但我知道,我喜欢你。

喜欢你的叛逆和不羁,喜欢你的张狂的叫嚣,喜欢看你坐在天台上抽烟的背影。喜欢看你QQ空间动态里宿醉的照片。

他们说你喜欢叛逆的女孩,喜欢那种头发短短,烟酒不离身的狂野。

然后毕业那天,我剪掉了留了四年多的长发,开始喝酒了,酒后的微醺才让我有勇气迈向你。我喝了酒才有勇气说,我喜欢你,

你看我的表情带着诧异又有几分难以置信的唏嘘。

后来酒醒了,我装作不经意大大咧咧的走到你身边,夸张故作搞笑的告诉你,哈哈,是大冒险啦。

我也不想让你我那么难堪的呆呆的愣在哪里,总要有一个人先妥协,给个台阶,好让我们都从这场闹剧的舞台上洒脱的走下去。

我知道啊。

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值得被珍惜,十六岁时淋过的雨不会再出现在二十六岁

所以,我不奢望再相遇再相逢再次见到你。

或者我根本不想再次面对你。

只是希望啊,你有酒有肉有朋友,有恨有爱有江湖。春风十里,有人照顾。

后来我参加了一个朋友的生日宴。

她是我的一个妹妹,年龄小我三岁。但是比我勇敢的太多。

她站在KTV的包房的舞台中央,面对着满座的所有人,一字一顿的说,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在弹唱春风十里 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那天他生日,我问他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我看他挣扎了好久,然后手机递给我,我点开,看 ,是前置摄像头。

他说,我想要你。”

“今天,我终于要彻底属于他啦,内谁谁,我们结婚吧!”

全场姑娘都哭了,我眼眶也红了。

小伙子惊讶又惊喜,大屏幕上回放着他们之间恋爱的点点滴滴。

从穿着校服的阳光下,一直到两个人开车去露营的夜色里。我又这么猝不及防的想到你。

小时候我认为,走很远的路,坐很久的车,去见一个人,是最浪漫的事情。现在也是。

可是如今啊,我头发留起来了,又瘦了。烟酒也戒了。

听说你也混的人模狗样,也快结婚了。

估计也想不起来我是谁了,挺好的结局,起码我挺喜欢这种方式的收尾的。

你一定不知道的事是,其实我喝的第一口酒,接过去的第一根烟,都是因为你。

还有,让你更诧异的是,我喜欢过你,非常非常认真的喜欢过你。

没和你提起过,也是我自私,想为自己的青春保留一份好回忆。

兄弟,你得好好过啊,不能像以前那么颓了。

别让人继续操心,听说你老婆是学护士的,肯定她能照顾的好你。你俩啊,要把把所有的春天都揉进了一个个相拥早起的清晨里。

这样才对得起,朋友我那么年轻的时候,使劲儿不学好的喜欢你。

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喝下再多还是会想你。

今天的风,好像又吹向了你。

现在是凌晨一点二十六分,卧室的窗户飘进一阵清风。

我忽然想到了一首词,我想送给韩苏,送给“你”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及卿 夏风微醺,夏荷微露,夏夜星河,思念卿 秋池渐涨,秋叶渐黄,秋思满地,尽是卿 冬阳渐晚,冬露渐寒,冬溢千郡,又逢卿”

北方有佳人

嗯,是啊,我也是啊,偶尔也会有这个时候啊。

特想喝的烂醉,然后光明正大的耍次无赖,打扰下你。

告诉你,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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