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黄昏】第三十三节,新哥和乔
这段时间太忙了,很少来简书,早起的时候偶尔翻翻圈里的好文,为大家点个赞。黎明写到一大半了,收藏的不多,似乎我这样的小说已经没几个人喜欢看了,这看起来很正常,因为我的风格太奇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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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只是一股脑儿的事情,当它消失的时候你如果还把这种变化当做是自己头脑变得清醒的结果,那你难免太高估了自己。
就像我现在看着新哥的感觉,上一刻还想开枪打开他的脑袋,可当他朝着我咧着嘴轻轻一笑,我就放弃了这种念头。我一定还会想着找个借口将他手中的雪茄屁股插进他的眼珠里,如果万不得已我会用上好的啤酒瓶子打断他另一只腿,但现在还用不着。
茶几上的雪茄灭了很久,自从我一路乔装打扮逃回深圳,他似乎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在等我。但我没有什么好心情去看他一眼。我望着深灰色的大理石地板爬得满墙都是,更别提心里有多么揶揄。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个魂不守舍的躯体,我们稍纵即逝的各种念头,有时充满悲悯的回心转意,明明知道的错误,都是灵魂在主演的一场毫无声息的皮影戏。而我们需要做的是为自己开脱,给自己借口,说服自己变得清醒,找准其中一个最适合的皮影扣在自己身上,这就是我抑制住了愤怒的根本原因——只是某种习惯的选择。
我和他向来都很友好,经历过生死离别,脾气不怎么对路,他喜欢犯一些错误,我谨慎得就像一只被冷天气冻掉了毛的公鸡,这都没什么,因为我们现在就坐在一起!
乔在另一个读书间里打盹。雷和芳芳留在柬埔寨,他们如果耐不住寂寞,说不定会在游泳池里搅起一滩滩浑水,然而这些都不重要,除了芳芳的头发和有些上撅的上唇,我已经将那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
“我要求芳芳一起回国的,至少在得知你拖着一条瘸腿的消息之后,她会很乐意帮你扶着门襟撒尿。但她拒绝了我,说了许多无关痛痒的理由,依我看,她一本正经说鬼话的样子像极了你。”新哥半躺在沙发上,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开心地笑了起来。
“你和毛瑟关系不错,至少你们存在金钱关系,他知道你的老底,如果掐着手指算,你可以在太平洋随便选上五个小岛买下其中一个,我想夏威夷会是你的首选。他大可向你提出一个要求,拿一笔不菲的佣金过活,或者充当你的财务总管,匆匆忙忙地过上一辈子。但他在暗中让你充当他的骆驼贩毒,我敢说他的选择好极了,就像手里捏着一个壮年时期的拿破仑将军。
他没必要铤而走险,他依靠你足够快活一生,即使曼妮对他有过分的要求,那也只是夫妻之间最好解决的事,无非就是满足一下女人的虚荣心理。我倒希望当他走在尖刀上时思考过,并且顾盼两难。他一定很为难。”新哥打开火机说话,将毫无温度的雪茄重新点上,他吸烟的样子特别难看,用力地吧嗒着嘴,上下嘴唇使劲朝向四周,看着就像一只在水中拼命游泳的水母。
我看着他高挺的鼻梁出神。他将那条断腿抬到茶几上。茶几是纯白色的,和他那双黑亮的牛皮鞋撞在一起,让人伤透了脑筋。
我静静地听着,考虑如何找他算账。
“但他无法选择,有时候,被金钱诱惑和被手枪指着头是同一条死路。他明知道自己要死了,所以在将死的当夜将金钥匙给了你。
你没想过拒绝,你打算将所有账目清理完就退出江湖,你大概这么想过,至少你动过这样的念头。他知道你和曼妮关系不错,如果换做是我,我完全可以想象你和曼妮不仅仅是好友那么简单,这谁都看得出来,你的屁股和腰杆可以迷倒万千女人。”
趁他还在说,我走近酒柜倒上一杯酒。酒杯是用水晶做的,外壳上雕了茉莉花朵,即使里面空空的,也能让人找到馨香覆溢的快乐。当酒水顺着喉咙流入胸膛,我的腿伤感觉好多了。
“他出卖了你,他并没有感到对不起你,你和曼妮的轻昵让他找到了开脱的理由。他有多么害怕死去,就有多么相信你会照顾好曼妮!”他盯着我的样子有些吓人,这在我转身望向他的时候能感觉到。
“但是,我说过,不要动兄弟的女人。你被毛瑟出卖的根本原因是,你做了一件低劣的事,比违背江湖道义还低劣,你不值得他同情。在这件事上,我更喜欢幸灾乐祸地看着你笑。但他还是把你当兄弟,虽然他欺骗了你。也许他更相信,你一定应付得了。”
“我没有碰过他的女人,再说了,他可以反抗的。命比什么都重要。”我说。
“有时,无谓的反抗只会往自己身上多扎上一刀。他或许被人下了套,一根从天上掉下来的麻绳正好勒住了他的脖子。他既爱曼妮,也爱你!”新哥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将手中的酒杯递给他,我希望能让他分出一部分精力来看向别处,他只需要侧头望向我背后的墙壁,望向墙壁上挂着的那副岔开双腿的臃肿的裸女油画,我想我会轻松不少。
然而,他一边喝着酒,一边用那双炯炯的眼睛慢慢将我逼向了一个令人绝望的悬崖。
我吸了口气,并没有如他期待的那样表现出意外,我仅仅是吸了口气而已。他能想到的,我或许早有隐忧,此时也只是为了帮助自己更加坚定了想法。
“另一个问题,八年前的某天,丘比特风暴的当晚,有人用炸药炸毁了一家饭店,现在叫‘明日之星’酒馆,这是谁做的。”我盯着新哥问道,
“不要问是谁,我不会出这样的骚主意,大概是某个性情豪爽的马仔自作主张,我一直以为是你做的。都过去了,你问这个干嘛。”
“听起来像是我们一起做的。”我瞪着眼睛望着新哥,他被我的眼睛吓住了,有那么一点儿不自在。我还想说什么,却被乔弄出的声响打断了。
乔光着脚丫从隔壁房间里走了出来,他的面目清晰,还是那么英俊,只不过少了曾经的锐气,像他的肚子一样减了一大圈,我开始叫他“大嘴乔”了。
他穿一件花花绿绿的T恤。但我更喜欢看见叶苏儿身上的苏打绿衬衣,翠花裙子,或者扎着大红蝴蝶结的浅黄色草帽。都是花花绿绿的样子,但就是不一样。
他大步走到一旁,看起来好多了,递给我一份正午的大餐清单,上面写着三色龙虾和顺德烧猪之类的东西,我在酒水单的右下角最末尾的地方停了下来,上面写着“茅台”的字样,我用手指在上面轻轻敲了两下。
“你喜欢上中国白酒了?”他诧异地望着我说。
“谈不上喜欢,就是想换换口味。你知道,有时候习惯了清晨,就忘不掉黄昏。”我说。
“感谢你救了我,这给你惹了不小的麻烦。”
“没什么,在你的脸被酒瓶子捶得像地板一样平的时候,我想过即使救也不一定有用处的问题。从现在看,我的选择是对的,这让我即使得罪整个中国军队都感到值得。你看起来好得很快。”
“不要再提那些糗事,这会让我为自己的软弱哭鼻子。”乔用一只鼻孔出气,哼着带哭腔的小调,他拿自己逗乐。
“能把你救出狼窝是件好事,但我被一群狼包围了。不管怎么说,远离毒品是好事。小子!”我转头对新哥说,“所以,你差点将那位胖子警察弄死了。”
“还没来得及呢。别看他全身绑满了白色纱布,右腿被弹力绳挂在天花板上,仅剩的五根手指放在哪只手上都显得不对称,但他至少还活着。用一个鼻孔出气就足够他活上一辈子。你看他多神气,被那些没头脑的记者登在报纸上,被写成南国第一神探,中国的福尔摩斯,我敢说他的心情比我们还要好。他一直在跟踪你,不止一天两天了。”
新哥将一张报纸扔给了我。我看到报纸上写着:“缉毒警察夜会毒枭,生死不顾尽显正义胸怀”的加粗标题。照片上的人很臃肿,除了露出的两个黑色鼻孔外,只能看到一堆白纱布和白床单。一位外科医生穿着白大褂站在一旁,戴黑色边框眼镜,如果将那只听诊器从他脖子上取下来,给他右手上配一个黑色烟斗,画面就要协调多了。
“我本打算找这位警察谈谈的。”
“你在少校的碉堡里谈判,我闲的没事就到处转悠。这个该死的家伙盯上了你,我把车借给他,他开着车子迎头撞上了马大猴的车队,翻进山沟里。”
“你在哪个盘山道上下的手?我敢确定,如果说是他主动撞上马大猴,还不如说是被绑在车里送过去的。”我坐到新哥身旁,他的白色衬衣内绣花纹,但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个面色不善的浅黄骷髅。
我侧头看着他,他的脸上油光水滑,一小撮鼻毛不小心露在鼻孔外面,我真想伸手将它们全都揪出来。
“在马大猴因丢掉你的踪迹正垂头丧气的时候。”
“马大猴呢?”
“马大猴没有死,但和死没有多大区别。四辆车子撞成一条,最后一辆车子上的神枪手开了枪,子弹壳掉得到处都是,警察到场的时候为了清理子弹忙乎了整整一个晚上。”
“你把他们全灭了,却没想过亲自接我回深圳。”
“少校,或者少校的女儿出面,没人敢动你。”
“照你说,少校会不会逼着毛瑟给我下手?”
“有这个可能,但我们缺少一些证据和可靠的动机。如果要我相信是他干的,我宁愿相信是警察干的。”
“警察擅长钓鱼,但绝不会逼着鱼上钩。”
“有个大人物,成天在弄堂里烧香拜佛的那种大人物,大肚皮,脖子缩在裤裆后面,十年前就对女人失去了性欲,眉毛很长,也可能稀疏得看不见。
他与生俱来的刚强已经生了老茧,所以想另外再找点儿乐子。你的地下金融和高利贷款在下水道里像烂树叶一样发臭,这让袖手旁观的人很不高兴。怎么下手,怎么让你毫无还手之力,除了警察,毒品,还有你的黑历史,都可以让你这种人死得很完美。”
新哥抽完最后一口烟,将烟蒂在烟灰缸里重重地戳了几下之后,天气就晚了。
深圳街头的烟火气很重,霓虹彩灯和车灯在天际尽头爬到了云层之上,春季已经过去,夏日的焦人气候随着晚风从窗户里钻了进来,我望着图案绚丽的紫色地毯在客厅的中央散发出撩人的色彩,新哥在埋怨酱香白酒的臭味熏得他毫无胃口。
我自顾自地大快朵颐,筷子上的一块金灿灿的猪皮抖了抖身子,被我一口吞了下去。多日的奔波之苦让我非常疲倦,我得好好吃上一顿,再踏实地睡上一觉。相聚的时光真美好,但这绝对不是一个适合品酒的好地方。
如果我足够聪明,就应该停下手来,将叶苏儿,古梅,夏末还有曼妮都从脑海中抹去,就像倒点白酒和生醋去掉锅里的鱼腥味。我突然想。
我早早地离开了餐厅,用一把新定制的刻着红色丘比特符号的折叠刀刮光了下巴上的所有胡渣,用硫磺味道的香皂擦洗身子,将额头上的结痂费力地掀开,然后涂上我喜欢的爽肤水。
当我发现发丛中的一丝白发悄悄地竖着头看我的时候,我的双手正放在少校女儿送给我的那套衣服上。我把它叠放得非常整齐,看不到棱和角的皱痕,但再也闻不到当初的香水味道。
我用一只牛皮纸袋将它们装好,附上了一张亲手写的小卡片,上面写着:“你在最深的夜色里看我离开,我在另一个身体里感受你的青睐”。
将这些都做好了,我爬到床上,直挺挺地从天花板上的水晶灯罩里看着自己。等到下半夜,我才失去了饱睡一觉的信心。
等我烦闷起身,却看到乔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我一言不发,像早就死去的鬼魂。
“嗨。”他朝我招手。
“你有什么要和我聊聊?”我起床,穿好衣服,装着充满耐心地坐到他身旁。我使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犯错了。在卖车的行当里只干了三个月,底薪少,油水也少,没人买我的车,生意全被一些漂亮的妞儿抢走了。
有个叫马大猴的人找我买车,我以为是件好事,接了他的单。我开着新车送他回家,还顺带一个纸箱子。半路上冒出一群警察,他们在公路上设了关卡,盘查每一辆车。
马大猴突然拿刀抵着我的胸口,让我加速冲过关卡。我照做了,车子开出十里地翻在水沟里。我们逃了出去,最后在一片树林里停了下来。他用刀抵着我,对我说,他不想杀人,也不想放我走。我看到他打开纸箱,里面全是白乎乎的东西,一小袋一小袋的,像面筋。”他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用一只手捏着衣角的地方不住地磨蹭。
我能从他的脸上看到倒霉透顶的神色。
“然后,你跟他贩毒?”
“他说他喜欢我这样的小白脸,一看就是胆小鬼。他逼着我走了一单货,我吓得尿了裤子,但后来就好了。收入很丰厚,很丰厚,我回不了头了。”他开始抽泣,哭得像模像样,不停地用手指骨敲着脑袋。
“你追的女人呢?”
他没有回答我,拼命地摇着脑袋。
“乔,不管你说的是不是实话,这些对于我来说不重要。就算你为现状编好了千万个理由,该承受的还是你。没这么容易跑到道上来,打死我也无法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但该承受的是你,永远都是你,和我无关。你没有骗我,也划不着为骗没骗我伤脑筋,但你现在好了,迷途知返是好事,我为你感到骄傲。”
我拍着他的肩膀,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都像见了鬼。
没有打开灯,房间里黑乎乎的。我出了门,丢下他一个人坐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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