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凫雁满回塘”是诗人的梦境?——诗词误读知多少
商山早行
唐代:温庭筠
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槲叶落山路,枳花明驿墙。
(明驿墙 一作:照驿墙)
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
这首温庭筠的《商山早行》并不是小学生必背的古诗,被选入《古诗词趣读与写作启蒙》教材的原因在于我把它归入了“ 风霜雨露篇“。诗中含有霜的我选了两首,另外一首就是鼎鼎大名的《枫桥夜泊》。但那首诗里的”霜“其实并不是真的霜,却常常被理解为真霜(并非夸张用法),这个我会在之后的文章里专门讨论。今天重点要说的是《商山早行》中最后两句: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这两句一直被认为是作者梦回故乡“杜陵”,梦见那里的池塘满是野鸭和大雁(回塘:岸边弯曲的湖塘)。对于这样的解释,我又产生了满脑袋的疑惑!倒不是苏老师非要标新立异、故作惊人之语。而是这个梦境和“杜陵”实在有点不搭,如果是“金陵”,那南京的盐水鸭是相当有名的,诗人梦见鸭子或许就合理了,当然这只是我的戏言。
经查,杜陵位于西安市三兆村南,是西汉后期宣帝刘询的陵墓。西安即古代长安,温庭筠是山西太原人,文思敏捷但恃才不羁,又好讥刺权贵,多犯忌讳,长被贬抑,终生不得志,所以长安并不是他的故乡。有鉴于长安是当时的首都,为官者可以将长安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但温庭筠对这么一个受到排挤的、没有归属感的地方视作故乡并如此怀念,脑回路也是比较“清奇”的。而且他当时是不是住在杜陵附近?刘询的陵墓周边有没有那样的池塘?是否有大批的野鸭和大雁?一切似乎都无从考证,当然去过杜陵遗址公园的朋友不妨告知我一下那里有没有这样的“回塘”。
看过我有关古诗词分析系列文章的朋友应该已经清楚我的套路:我往往会从整首诗的行文规律和内在逻辑去进行分析。“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是不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不就是唐诗里的老套路吗?因果关系句啊!其他诗句里无须使用因果关系的关联词,这里还特意用了个“因”字:野鸭和大雁为什么要聚集在回塘里?因为思念杜陵、做梦想回去。虽然文法上是合理的,但这么一解释,各位是不是觉得我的脑回路更“清奇”?人做梦正常,野鸭和大雁做啥梦?你还知道它们要做梦“回杜陵”?岂不是毫无逻辑、更加荒谬吗?少安毋躁,听我慢慢分析。
我先把前面的几句解释了:早晨起来摇动出行的铃铛(好比今天的morningcall),我即刻要出行了,想念起家乡感到悲伤。鸡叫声响起(太阳未出),月亮已落至茅草店(好比今天的农家乐旅店)上,结了霜的木板桥上有人行走的痕迹。槲叶落下铺满了山路,枳花鲜艳地开放在驿站的墙边。现在,到了讨论最后那两句的时候了:
古代的交通远不如我们今天的快速,但慢有慢的好处:出差办事就可以好好欣赏一路的风景,还能吟诗作对。所以唐诗里好多都是在写去往某个地方时,路上的所见所闻。这首诗前面都在写早晨起来的行为、心理活动和看到、听到的事物,突然最后两句写自己昨天晚上的梦境。从顺序上来讲,是比较奇怪的。如果是放在晨起之前,顺序上讲就合理多了:因为思念故乡所以梦见了故乡的场景,然后被早晨铃声闹醒了,准备出发了。如果我写就会把这两句放在最前面,结构上明显顺畅多了。难道婉约派诗词代表之一,才情如此高的温庭筠还不如我?
我在寡妇心事几人知?一只大雁告诉你!——析李清照《声声慢》 一文中引用过百度百科上总结的婉约派诗人的特点:内容侧重儿女风情,结构深细缜密,音律婉转和谐,语言圆润清丽,有一种柔婉之美。这首诗最后两句如果按本来的解释,还能叫“结构深细缜密”吗?怕是“结构颠三倒四”吧?所以,我认为最后一句应该是描写他接下去看到的场景:上桥出发之后,就发现河岸边弯曲的湖塘里满是野鸭和大雁。如果你稍微知道点水禽方面的知识,大雁其实也是野鸭的一种,它们睡觉休息就是群聚在池塘里的(如果你去过野生动物园的话)。因为温庭筠出发很早,野鸭和大雁还聚集在那里休息、睡觉呢!“它们睡觉时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在思念故乡、希望在梦中回到故乡呢?”多愁善感的婉约派诗人自然就觉得它们聚集在池塘睡觉是因为思念“杜陵”、想要梦回“杜陵”。只是杜陵既然不是温庭筠的家乡,又凭什么是大雁的故乡呢?
因为西安除了有“杜陵”,西安还有著名的“大雁塔”(唐朝时建的,温庭筠是晚唐的,在其出生前150多年就存在了),除了“大雁塔”还有“小雁塔”(温庭筠出生前100多年建造),而且这三个地方都在西安市的南面,相隔距离不远。这“大小雁塔”岂不就是野鸭和大雁的“故乡”吗?诗人推己及物(动物),因此猜测它们是因思念故乡才聚集在池塘,“集体做梦回故乡”!“推己及物,见物及己”不正是婉约派诗词代表们经常干的事么?而且据专家考证,温庭筠曾任隋县尉,他被上级领导徐商任命为巡官。此诗是温庭筠离开长安赴襄阳投奔徐商经过商山时所作。那么,借由居无定所的野鸭和大雁来暗喻自己梦想能重回长安得到重用的心情就再合情合理不过了。
我在从逻辑的角度分析一些诗词的释义时,总有人跳出来与我争论哪种解释更有“诗意”?那么《商山早行》这最后两句,我的解析无论从文法规律上还是诗意上怕是都比原先的要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