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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四大“坑”,花姐带你走进不一样的套路

2018-03-26  本文已影响56人  蝉鸣三境

花姐今天想讲讲银行理财的事儿,因为我发现大多数投资者都对银行存在盲目信任,似乎买银行理财产品就可以等同于“绝对安全”。

尤其是在一些没什么理财经验的人(主要指刚接触的菜鸟、大爷、大妈)眼里,只要把钱投进去,就可以躺着收回本金与利息,什么也不用管。(花姐不知道这些人是哪来的自信)

虽然啊,按理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比较放心的,但现在时不时发生的银行理财负面新闻却让不少人保持怀疑态度,感觉银行也不安全了,不靠谱了。

特别是大爷大妈,银行是他们理财的最爱。

同样他们也是银行的最爱——最爱“坑”的对象。

那接下来,花姐就讲几个常见的银行理财的”坑“.......

01

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产品经理全程代做,随意修改评估结果

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每个投资者第一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都必须要做的一个测试,目的在于使得银行知道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推荐相同等级风险的理财产品。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但现在很多银行都只是把风险评估走下过场,更有甚者,理财产品经理在不经过投资者的同意,或不问一下投资者答案就代替他们填了。

还有的理财经理会在投资者自己填好后,认为最后的评估级别不高,而随意修改投资者的评估选项,这是违背了风险评估初衷的。

经过理财经理修改后,评估一般都会比投资者本人填的要高,如果投资者按这个评估结果去购买理财产品,就会购买到超出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从而带来本金的亏损。

02

购买的理财产品不是银行自营的

银行理财产品有两种,银行自己发行的和代销的。

先说代销,代销就是银行与基金、保险公司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银行为他们提供渠道,帮他们销售理财产品。

代销产品很容易导致飞单(理财经理卷走客户的钱跑路了,很多都是临时工,就算不是,也难以抵挡这种诱惑)

大家经常看到的买理财钱亏了或者钱没了基本是代销产品。

比较著名的“飞单”事件,就是去年四月份民生银行爆出的30亿虚假理财案。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伪造了一款理财产品,其实并没有这个产品,由于产品让利很高,超过其他产品太多,选择的都是高净值客服下手,涉案金额高达30亿。

后来,有个客户觉得这个理财产品的收益明显比其他民生产品高出一大截,心里有点不踏实,就找了民生系统内的熟人,就发现自己买的理财产品竟然是伪造的。

“飞单”不仅有损银行的形象,也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巨大伤害。一旦出现“飞单”问题,银行往往认为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拒不承担相关责任,大家要警惕。

那么,怎么区别自发与代销呢,有两招(小伙伴们可以收藏一下)。

第一,凡是银行自发的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会有一个以大写字母“C”开头的14位产品登记编码,只要在中国理财网的搜索框内输入该登记编码就会查询到对应的产品。

第二,如果是正规的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中会有银行名称。

03

理财产品变成保险产品

这个现象比“飞单”普遍得多了,已经成为了银行让人唾弃的重要原因之一。只要留意一下,会在周围发现很多的人都被银行“坑”在了这里,尤其以年老之人为多。

理财经理总会刻意的误导投资者,将保险理财说成银行理财,那些每年交多少,交多少年,多少年后返还多少金额的产品,大多数都是保险理财了。

或者给出一些高的收益来诱骗投资者,其实,那个投资收益是在非常理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产生,大多数的情况是,最后的收益连银行定期也比不上。

这种案例就特别多了,花姐挑一个简单的说。

2010年,重庆的某位杨女士通过银行购买了一份投资连结型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累计缴费15万元。

可等到2015年3月退保时,却只拿回了86635.67元。

保险产品没有存取和利息概念,能否获得保险金是不确定的,保险金只有在保障期满或保险事故发生时才能拿到,如提前退保还要承担一定的损失。(上面的例子就很明显,15万变成8万)

04

募集期过长,拉低理财实际收益

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包括:募集期、投资期、储蓄期、清算期四个阶段,四个阶段只有储蓄期是算理财收益的,募集期、投资期和清算期基本上都不获利又占用了时间。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的募集期,时间少的两三天,长的半个月,如果中途再遇上节假日就更长了。在募集期内,资金投进去是没有收益的,最多只按活期利息算。

所以,银行理财产品募集期越长,实际收益率就会越低,在选理财产品的时候,不要只看收益率的高低,还要留意募集期的长短。

而产品到期了,同样也会有个1-3个工作日的清算期,也就是说产品到期的当日你是拿不到本金和利息的。

更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写的都是工作日,如果中间正好隔着双休日,那又是不花一分钱再占你5天资金。

如果产品9月30日到期,赶上一年中最长的节假日国庆,三个工作日后也就是说至少10月10日后才能拿到本金和收益。

花姐带你做个数学题哈。

假如,隔壁老王买了一款30天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0万元,预期收益率是5%,募集期是6天,到期获取的收益是

100000×5%×30÷365=410.96元。

如果是在募集期第一天购买的,那么募集期的6天是没有收益的,仅按照活期利率0.35%计息,

共100000×0.35%×6÷365=5.75元。

如果清算期赶上国庆长假,可能要被占据10天,(如果银行还给活期计息的话)按活期算

共100000×0.35%×10÷365=9.6元。

资金实际占用期限是46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410.96+5.75+9.60)÷100000×365÷46= 3.40%

两者相差:5%-3.4%=1.6%

因为有募集期和到账期,此类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可能远达不到银行宣称的收益水平。

所以啊,这些问题,你都不知道,你还敢在银行投理财?

分分钟教你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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