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傻逼把客户当“傻逼”

2017-05-01  本文已影响0人  邮天下_黄波

不管怎样,先让我感谢前公司的“祝福”与“鞭策”

先说说怎么回事吧!

下面为了避免双方的尴尬,我们拿其他事来比喻(请客官见谅)

众所周知市场是自由的,没有这么一种说法,你的产品在这个市场上可以卖,我产品的就不可以卖,相信这个逻辑没有问题是吧。

就好比OPPO和VIVO这两家死对头来说吧。

这两家公司门店都挨着,有OPPO门店必然有VIVO。战略一致。

假设在某条街OPPO是第一个装修了店面,刚好某个顾客走到这个街头想买手机,进了OPPO的店,并买了一台手机,不久VIVO也来到了OPPO的隔壁开了个店面,不久这个顾客要换手机了,顾客再次来到这个街头,看到了新来的VIVO,被VIVO销售员请进了店面参观,此刻被OPPO的销售员看到了,偷偷的告诉这个顾客,VIVO卖的是假货,手机还会爆炸。如果顾客不买OPPO的帐,OPPO就会对VIVO发出警告,这是我的顾客,凭什么过来拉客户。

那么问题来了?

1.OPPO的行为对不对?

2.VIVO该不该拉客户?

3.顾客该如何选择?

4.这个顾客永远都是OPPO的客户吗?

其实这个问题各有各的说法。

这道题还是留给客户自己回答了。

相信你们能够理解我们这个VIVO的处境

也许有人会问一些问题?我们做些解释吧。

       为什么第一次没有做公关?
其实非常简单,第一次前公司的通知多多少少都是对的,
什么出逃啊(就是我要出去创业,没有走正常的离职手续,怕尴尬),
什么假冒员工身份啊(就是怕客户流失)
什么失踪啊(就是没有用之前的手机号了,没能及时联络),只是前公司的用词稍微夸张了点,有点美国大片的味道。
      那为什么第二次又出来做公关呢?
其实吧。我不是来做公关的,我是来感谢的。
第一是感谢“前公司”的栽培:在公司前期什么都没有的时候“破格”(忽悠)让我成为销售员,感谢的是知遇之恩。
第二是感谢“前公司”的福利待遇:说实话,虽然没有挣啥钱,但不妨碍公司的“授权”(无事不做),让我学到了很多,感谢的是你的信任之恩。
第三是感谢“前公司”的念念不忘:可能是公司在我“失踪”期间,找了我好久,这里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感谢的是不断挽留。
第四是感谢“前公司”的折磨考验:没想到我出来创业了,您还怕我经不起“考验”(玩阴的),生怕我们禁不住岁月的磨练,感谢的是你的考验。

      你们公司被诋毁,你们怎么办?

其实没有什么办法,难道你要我们互掐吗?没有这个必要,我们做好自己。不卑不亢。

其实顾客也不傻,一个公司越是这么诋毁别人,更是看出一个公司的肚量和形象。没啥可怕的。即使现在有点误会,只要要我们自身够硬,时间久了,自然就回来了。

      听说你们的产品出问题了?

怀疑之前是不是请给个证明,不能凭空说吧。还望你擦亮眼睛,避免被忽悠。

      听说你们要被查水表?被举报?

谢谢您的提醒,您好好想一下,假设我们被什么了。请明确告诉我,什么叫拔出萝卜带出泥,说的轻松,如果有那么一天,告诉您,这种渠道您也没法走了。

      那么“OPPO”为什么这么说?

1.挽回顾客流失。

2.不负责任,没想过这个事情的严重性。

如果前公司“不慎”看到这个内容,请允许我温馨提示一下:

前公司的领导们,您们好!

说实话,我是来感谢你们的,正是你们的通告让我们还没做广告之前就名声雀跃了。万分感谢。

既然我们得到了这么大的好处,怎么说我也得给你们一个小小的建议,互相成长嘛:

建议一:你的小号太明显啦,下次考验我们的时候,记得多找一些人假说一场,然后截图。不然没有起到“考验”我们的目的。下次注意啦!

建议二:记得说我们的货被扣了这个事,也太假啦,记住下次这么说的时候加点截图,单号啥的。微信聊天记录都截图了,这个也别省。

建议三:要不你还是换点套路吧。这个截图的伎俩,好像代购大神们前几年都玩烂的伎俩了。你看看还有别的吗?

感谢您的观看

邮天下

201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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