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所谓“护犊子

2024-01-30  本文已影响0人  海客曰

上次有个人给我说,你们的律师说的话,严重不负责任,对政府和企业实行“双重标准”。我问他是谁,他说:是你们的一个男律师,别人给我说的,名字我不知道。

我给他说,第一我们的律师如果对同一件事,给政府是这样说,给相对方是那样说,所谓“双标”,那是极不负责任的。如果我们的律师这么不顾法律规定所谓讨好政府,我搞清楚之后就会辞退他。

第二,我们为这家政府服务的律师都是女律师,应该没有男律师去为他们提供服务,你是不是搞错了?因为为这家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并不是只有我们一家。

偶尔会有客户吐槽我们的律师,但基本吐的都不是很对。有人会说我护犊子,但我的护犊子是有底气有根据的。

有的是不理解律师说的内容,又不仔细问,根据自己的理解误解了律师的意思。

有的是只看到了律师的这句话,这个意见,但没有看到另一句话,没有注意到律师的另一个意见。

上面说的这位,只知道我们是这家政府的法律顾问,而不知道这家政府今年又多请了多家律所的多位律师做顾问,你都没去现场,都没搞清楚律师叫什么是哪个律所,仅凭自己的人的转述就来数落我的律师,是不是也太草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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