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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皇帝

2018-03-08  本文已影响338人  林陌鹿

1

从前有个皇帝,叫汤圆。

这个名字没什么奇怪,因为他爱吃汤圆。

皇帝在执掌大统之前是个皇子。

表面上看他是很会投胎的,因为一出生就在帝王家。

可是,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只看表面的。

因为老皇帝爱好交朋友,尤其是女朋友,甭管巡游、还是私访,甚至御驾亲征都要书写几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这种生活习惯造成老皇帝有很多皇子,而汤圆算是不被待见的那种,因为他胆子太小。

老皇帝的皇位不是从上一任那里继承的,而是戎马天下打出来的,自然就怕别人效法他也弄个皇帝当当。

所以,一方面励精图治,削减兵权,另一方面在选接班人上也慎之又慎。

汤圆从小熟读四书五经,算得上满腹经纶,可他手无缚鸡之力,别说上战场,练剑都拿不稳,再加上见血就晕,这种奇特的体质让他直接被他爹给发配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当王。

于是,几乎所有人都不看好汤圆了,甭管是从小的玩伴还是朝中的大臣,甚至连他娘都落落寡欢,抑郁而终。

好在汤圆似乎对当皇帝没什么兴趣,而且他天性乐观,母亲死后,他下的第一道命令居然是从京师请一位农学专家指导当地种糯米。

原因很简单,本地不产糯米,没糯米就做不了汤圆,总不能一想吃就从外地运吧,这也太官僚了。

而且他不光为自己,这里土地太贫瘠了,老百姓普遍吃不饱,汤圆觉得虽然自己在厮杀征战,开疆拓土上不行,但若是能解决老百姓吃饭的问题,多少也算做件好事。

那个时候的专家跟现在不同,那个年代的专家含金量很高,而现在的专家含水量很高。

而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愿意还跟着汤圆的,想来也只有用“老铁”才能形容了,虽然人不多。

好在汤圆即便是贵为皇子,却没养成颐指气使,不可一世的心态,而是跟在专家后面勤学善问,甚至每天去地里记录苗株的发育情况。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皇天不负有心人。

汤圆成功了,他终于吃上了汤圆,而且还是用自己亲手种出的糯米做的,当时那种心情,怎么形容呢,就跟那些吃饱了饭的百姓们心情是一样婶儿的。

欢呼雀跃、乐不可支、喜笑颜开、锣鼓喧天……你想,你拼命想,开动脑筋,怎么得瑟怎么来。

2

吃的问题解决后,汤圆又陷入了沉思,因为他发现,百姓手里没有闲钱。

百姓手里没有闲钱是什么概念,就跟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是一样婶儿的。

地主家没有余粮会怎么做,当然是拼命压榨佃户。

同样的,百姓手里没有闲钱自然会想方设法去弄钱。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在汤圆看来,又有谁会是天生的刁民?

他决定改变这种情况,于是他发扬当年种糯米的精神,深入群众,集思广益。

他收获了很多点子,有金点子也有馊点子,金点子被他给推广了。

而馊点子,通通被他给记在了一本叫《法典》的书里,书里不但列明了这些点子馊的程度,而且详细阐述了谁用了这些点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处罚有轻有重,从弹鸡鸡到掉脑袋无所不包。

在所有的金点子里,有两个是汤圆很喜欢的。

这两个点子既有共性也有侧重,虽然实施起来很复杂,但归纳起来就两句话。

苍生怎么才能富,多生孩子多修路;苍生怎么才不穷,多生孩子养狗熊。

在那个时代,劳动力才是第一生产力。

而在劳动力增加的同时,基础设施和养殖业也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接下来事情的走向有点柳暗花明的意思了。

路修好了之后,汤圆教人用糯米做米糕和米饼拿出去卖,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糯米的产品附加值得到了挖掘,二是边境贸易开始兴盛。

同样的,养狗熊这块儿也不遑多让,狗熊全身都是宝,熊心和熊胆可以入药,熊掌是极品食材,熊皮保暖效果贼啦好,所以狗熊产品一经推出,供不应求。

而养殖户在与狗熊的朝夕相处中身体素质也异常强大,别的地方是被狗熊拍一下人受不了,而在这块儿则是被人拍一下狗熊受不了,于是本地百姓都被外地人亲切地称为“战斗民族”。

这个称号比现在西伯利亚那嘎达某国早了一千多年。

3

正所谓富贵不能淫,有的人吃饱了有钱了就开始穷烧。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汤圆看在眼里,计上心来。

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染上了污浊怎么整?洗呗。

衣服脏了用水洗,心脏了呢,都说读书使人明智,想必经史子集应该可以。

在汤圆看来,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都太功利了,书中自有去污粉倒是真的,启蒙心智,擦洗灵魂。

至于个别怎么擦洗都洗不干净的,不是还有《法典》吗?

于是,在汤圆的管治下,这个曾经的戈壁荒漠变成了人人有饭吃,人人有钱花,人人有书念的世外桃源。

这下,百姓们对汤圆的敬仰之情真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而一发不可收拾了。

有句话是这么形容的,百姓安居乐业,齐夸汤圆领导。

4

这世上的事情往往都具有两面性,比如说这边老百姓都快把汤圆夸成花了,那边却有个人提起汤圆就恨得眼睛直冒火星子。

这位不是别人,正是当朝太子,老皇帝亲自立的,汤圆的亲哥哥。

按说这位其实也是颇有些手段的,三岁能杀鸡,五岁能挽弓,八岁就能骑着小矮马跟老皇帝去狩猎了。

即便是这么厉害,人当皇子的时候也谨小慎微,察言观色,处处讨好老皇帝。好不容易当上太子,仍旧是不苟言笑,一脸的忧国忧民。

只是大概时不我待或者说差点儿运气,不管他多努力,总能准确无误地把老皇帝交给他的差使办得稀碎。

比如老皇帝要微服私访,刚出京师,他一不小心说秃噜嘴把老皇帝的身份给暴露了;

再比如,有外邦来犯,对峙时他亲自率领一班死士去偷袭敌营,结果中了敌人的埋伏,若不是死士拼死相救,他压根就出不来;

还比如,南方水灾,他奉老皇帝之命去赈灾安抚,结果自己失足掉进水里,赈灾官兵不得不腾出手去先把他救回来再说。

别再比如了,再比如老皇帝就恨不得自戳双目,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疼恨自己瞎了眼选了这么个继承人。

可是其他的皇子跟他一比更不成器,就在老皇帝接近绝望之际,汤圆又将他体内的三昧真火给点燃了起来。

在老皇帝看来,一国之君讲究个文治武功。虽然汤圆武的不行,还有个见血就晕的奇葩体质,但智商起码得有好几层水榭楼台那么高,所以渐渐对汤圆另眼相看。

老皇帝的这种改变让本来就一脸严肃的太子愈加忧心忡忡,俗话说狗急跳墙,他比狗可厉害多了,没怎么费劲就想出来个点子。

5

汤圆没事时喜欢一个人溜达,也没啥方向,走到哪算哪,溜达的时候会想很多东西,大部分问题都是在溜达中找到思路的,目前他要面对的问题是缺少一个军师。

封地在他的管治下一天比一天好了,自然就招人眼红,边境纠纷不断。百姓们虽然在跟狗熊的相处中练就一身铜皮铁骨,可那只代表单兵作战能力高人一等,真打起仗来大部分时间要么落花流水,要么落荒而逃。

在汤圆看来,在劳动力达到饱和的情况下,人才,尤其是军事人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可去哪找呢?

他溜溜达达来到一片小树林,忽然看到前面有个姑娘躺在地上。

他走过去,姑娘侧躺着,双眼紧闭,他轻声道:“那个,姑娘,怎么睡这了?地上多凉啊。”

姑娘没回应,他轻轻拍了下姑娘肩膀,姑娘身子翻过来,他忽然眼睛睁得老大,指着姑娘说:“你,你,你……”

话音未落,一头栽倒。

姑娘不是别人,正是太子派来的杀手,叫做红袖。

红袖虽然是个女子,却早已不是个新手,否则太子也不会把这个任务交给她。

她已观察了汤圆几天,知道汤圆有没事瞎溜达的习惯,所以佯装晕倒在此静候。

她袖中已藏好了匕首,就等汤圆救她时一刀毙命,可她万万没想到汤圆竟然会晕倒,而且目测是真晕,不像她,晕得稍显浮夸。

这下轮到她目瞪口呆了,这是几个意思,剧本也不是这么编的啊。

她看看汤圆,又看看自己,想不通是哪里出了问题,直到看见胸前的血迹,恍然大悟,气得一跺脚,“百密一疏,百密一疏啊。”

她不是个莽撞的人,每次出任务前都会对暗杀对象做个调查,她听人说过汤圆有见血就晕的爱好,可她并未往心里去,只以为是别人编排出来嘲笑汤圆的。

而且为了显得逼真,她特意往胸前抹了鸡血,营造出一种受伤晕倒的假象。只不过,她没想到,那个段子竟然是真的。

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不过谁又能说这不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呢?毕竟晕过去的汤圆比清醒着的要好,起码不会反抗,可以死得更加从容,而且还少遭罪。

可当她拿出匕首的时候突然又犹豫了,犹豫是杀手最大的敌人。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你永远也不知道对一个杀手来说瞬息之间的决定会如何影响事情的走向。

红袖十四岁出道,在杀手圈已呆了十年,死在她手下的顶尖高手就有六十九个,这个数字也许算不了什么,但体位却挺吉利。

红袖不是个见钱眼开的人,这个任务太子给的酬劳固然丰厚,最重要的是她觉得汤圆该死。

据太子所言,汤圆在封地欺男霸女,烧杀抢掠也就算了,居然还偷看老婆婆洗澡和骗小孩子糖吃。

若非因为汤圆是他的亲弟弟,他都要忍不住大义灭亲了。所以,对红袖来说简直是晚杀他一会儿都对不起苍生。

可跟了几天下来,红袖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汤圆非但不像听到的那么不堪,简直人见人爱,鬼见鬼疼,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道德楷模了。

可即便是他这么优秀,红袖既已接了任务就不得不做下去,可当真要杀他的时候,红袖的手却迟疑了。

终于,看着晕倒在地的汤圆她做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先救醒他,再杀了他。

听起来很矛盾是不是,但这是红袖当时唯一能想到的法子。

6

对杀手来说,杀一个人容易,救一个人也不难,掐人中就行了。

汤圆醒来,看到红袖,先是懵了一会儿,接着目光炯炯冲红袖施了一礼,“小姐姐,是你救的我吗?”

红袖点点头。

汤圆笑意更盛,“真不好意思,初次见面居然先晕为敬了,没吓到你吧。”

红袖摇摇头。

汤圆接着说:“那个,我就住在前面不远,要不你随我回家商量一下报答啥的。”

红袖终于忍不住问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汤圆眨巴着人畜无害的大眼睛说:“咋突然问这么敏感的话题呢?”

于是红袖就把从太子那听到的传言一五一十说了出来,不过为了保护雇主隐私,太子那块儿她用了化名。

没等她说完汤圆腾一下就站起来了,他说:“小姐姐,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谁,但就我这体格子都忍不住想抽他两个大嘴巴子。”

红袖拼命想从汤圆的眼神中看出伪装的痕迹,可怎么也看不出来,最后她决定随汤圆回去,先观察几天再说。

刚到宫门外面,就见守备一脸焦急,纳头便拜,“亲娘嘞,俺滴王,您可回来了?”

“咋回事,你妈生二胎要请假啊?准了。”

“大王,您这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没等汤圆回应,守备就把实话全撂了。胡人又来侵犯,而且这次规模庞大,不仅把交易市场搅得稀烂,杀了不少人,抢了不少东西,还杀了两名大将,现在军心涣散,该如何是好?

汤圆思忖了一下,问守备:“你说咋整?”

守备愣住了,忙说:“俺要是有主意就不打扰您老人家了。”

汤圆转头问红袖:“那你说。”

红袖还没回答,汤圆忙道:“对不起,习惯了习惯了,我还以为是我幕僚呢,你一个姑娘,哪会带兵打仗?”

红袖缓缓道:“要不,让我试试?”

守备惊了,汤圆也惊了,连连摆手,“那不行,我请你来是打算报恩的,哪能让你一个姑娘出去犯险?不过你要真有办法的话,也未尝不可。”

这下红袖都不正眼看他了,狠狠地白了他一眼。这人虽然看起来天真烂漫,顺杆爬的本事一般人还真赶不上。

红袖从出去到回来都不到两个时辰,去的时候,汤圆一脸凝重。回来时,汤圆的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

红袖一进屋,汤圆拽着红袖的手就不撒开,可劲摇,边摇边说:“辛苦辛苦,哈哈,那个,还不知道姑娘您怎么称呼呢。”

“红袖。”

“哎呀,好名字,好名字,我只以为红袖善舞,没想到还善军事。怪不得守备说我今天出门会遇贵人,看来您就是我的贵人啊。”

守备一愣,“亲娘嘞,俺滴王,俺啥时候说过这话?”

汤圆踢了守备一脚,然后摆摆手,意思是滚犊子。

守备识相地出去了,汤圆突然“扑通”跪倒,一把抱住红袖大腿,红袖大骇,“我今天救你两次了,不管是耍流氓还是碰瓷,这都不太合适吧?”

汤圆说:“您误会了,这是我的终极大礼,我就是想用最高礼遇让您留下来帮我。”

红袖问:“不是帮过一次了么?”

“一次哪够?要很多很多次,百姓们需要你啊。”

红袖急忙摆手,“这不行,我是来杀你的,任务没完成反倒被你招安了,这我以后还咋在杀手圈混?”

“杀,杀我?”汤圆一脸费解。

“哎妈,这一不小心咋把实话说出来了?”红袖赶紧捂住嘴,可看到汤圆一脸无辜的小眼神,她叹了口气,一五一十地全说了。

最后,红袖问:“情况就是这样,你说咋办吧?”

汤圆嘿嘿一乐说:“好办。只要你愿意留在此地护百姓周全,把我杀了就是。”

“你这人,要是能杀还用等到现在?”

“你是不忍心杀还是不舍得杀?”汤圆的眼神忽然变得深情。

“我警告你,再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可动手了啊。”红袖忽然觉得嗓子发干,脸上发烫。

“好了,不逗你了,你可以带我人头回去给我哥复命,我也会安排举城发丧,你领了赏钱后再回来,自然就不用怕同行嘲笑你了。”

“可,万一让太子知道你没死?”

“我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只要我哥他不太过分,我可以一直死下去。”

“都派我来杀你了,还要咋过分?”红袖悄悄嘀咕了一句,汤圆听到,哈哈大笑。

7

汤圆手下不乏能工巧匠,做个以假乱真的人头不是难事,红袖领了赏钱之后听从汤圆建议星夜兼程从小路返回,果不其然,从同行口中听到太子要杀她灭口的消息。

红袖恨得牙痒痒,对汤圆的敬仰自然又深了几层。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红袖问汤圆。

“要是没猜错的话,我哥应该暂时不会来这里,毕竟我已经是个死人了,对他构不成威胁,恐怕他当务之急是要除掉其他几个实力颇丰的兄弟。”

事实证明,这次汤圆看走了眼,太子领兵直冲京师逼老皇帝退位。老皇帝自然不愿意,太子懒得跟他啰嗦,一剑就让他当上了太上皇。

太子用这种方法登基,自然做不到让天下心悦诚服。一时间,虽不至于说揭竿而起,但八王奔丧也够他焦头烂额的了。

明眼人不用费劲就看得出来,说是奔丧,其实都是冲着征讨太子去的。

太子自然不想几个兄弟奔丧,那就打呗,连自己的亲爹都下得去手,杀几个兄弟又算得了什么大事?

反正古往今来,各朝各代都有这样的先例,也不能算是开历史的倒车。

不得不说,太子还是有一套的,不过也可能是几个兄弟实在是太菜了,没用多久,八王就只剩下一半了。剩下的几个也只有一个够得上是太子的对手,不用说,自然是汤圆。

太子曾经想过汤圆诈死,但在他认知里,汤圆属于薅个羊毛都可一只羊薅的那种人,心眼太实。再加上红袖给带去的人头,虽然没怎么细看,但从质感上就是汤圆无疑,所以他也未深究。

万万没想到,汤圆他学坏了,红袖也叛变了。不但欺骗了他的感情,还做了汤圆的军师。

而且你做就做吧,一个女流之辈能有多大本事,况且汤圆的军队本就不能跟京师的禁军比。可在她指挥下,居然联合几个兄弟部队与禁军打了个势均力敌。

这下,别说太子坐不住了,简直站都没法站了,于是决定御驾亲征。

当时汤圆正在听红袖讲解阵法,接到这个消息后都快乐哭了,说:“我哥有才,御驾亲征,你说他怎么好意思用这词的?”

红袖说:“不稀罕啊,你堂堂一国皇子,封土的王都亲自下厨为我一个小小的军师做饭了,太子用这样的词我觉得简直太正常了。”

汤圆拿眼瞥到守备想笑又在拼命憋,悄悄摆摆手,意思是滚犊子。

他听到守备出去哈哈大笑了一阵说:“亲娘嘞,我滴王跟军师的感情简直不要太好。”

汤圆问:“你听没听到守备在悄悄说咱俩。”

“什么?”

“没听到?那我让他进来再说一遍。”

“别,羞死人了。”

红袖的脸不知什么时候已红得像三月的桃花,汤圆嘿嘿一乐,低头吻了下去。

8

太子果然不是盖的,没用两天就打得其他三王屁滚尿流,只剩汤圆一支军队勉强支撑。好在红袖的阵法颇有奇效,太子久攻不下,急得抓耳挠腮。

在太子看来,老这么僵持着绝对不是个办法,再加上御驾亲征的壮举已经天下皆知,若不能摧枯拉朽,速战速决,恐怕美谈就要成笑柄了。

于是在这期间,太子做了两件事。

一是趁夜半三更之时,派人从城楼上用绳子往下吊草人营造一种要偷袭的错觉,汤圆这边不明就里,大晚上的又看不清楚,就下令弓箭手卯足了劲儿发射,就这样太子平白无故赚了几万支箭,削弱了汤圆的战斗力;

二是,太子把红袖的师父找到了,以此要挟红袖,若是能带着军队一起投降那是最好,最不济也能把红袖从汤圆阵营里摘出来。

失去了红袖的汤圆,一定会比没了毒牙的蛇还要温柔。

至于为什么不让红袖直接把汤圆杀了,太子不傻,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只是一句谚语。

红袖得知师父在太子手里之后很是兴奋,当场就给汤圆讲了个故事。

故事的大意是红袖有个同行,因为长得贼眉鼠眼所以圈里人都叫他老贼。他从小被父母遗弃,也没人知道他父母是谁。

老贼嗜赌,有钱就去赌场,没钱就找高利贷借,后来欠得太多了怕被追债就躲了起来,结果谁曾想高利贷找不到他居然把他亲生父母给找到了逼老两口还钱。

这事不仅在杀手界,就连高利贷界都是名噪一时的新闻。

汤圆问:“你跟我说这个是啥意思?”

红袖说:“我十四岁出道,我出道那年师父失踪,我跟老贼一样从小无父无母,只有师父对我最好。我当了十年杀手,师父就消失了十年,这十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找她,早知道太子有这本事,我应该早跟你发兵讨他。”

汤圆一笑,两手握住红袖肩膀,“我知道你们师徒情深,等打赢了就把师父接来,咱一块孝敬她老人家。”

红袖没说话。

汤圆问:“你想只身犯险?我不同意。”

红袖说:“太子邀我去见师父,不用说也知道是鸿门宴。我本就没打算去,但师父我是一定要救的。”

“你怎么救?我跟你一起去。”汤圆说着拔出腰间系着的短剑。

红袖看着他的眼睛道:“你呀,若是没有这见血就晕的毛病就好了,不过这也是件好事。你宅心仁厚,起码不会染上那嗜血成性的毛病。”

她一边说一边把剑攥到自己手里,“你的手是用来造福万民的,这凶器不适合你。”

9

月黑风高,不只适合杀人,也适合救人。

作为一个职业杀手,红袖自然是疾装劲服,一身夜行打扮。

她没告诉汤圆什么时候去,也没听汤圆的建议带几个随从。

跟以前每次出任务时一样,她潜入敌营,在地牢里找到了师父。

师父当然受到了严刑拷打,再加上已十年未见,红袖差一点就认不出他的样子了。不过那种感觉即便是再过二十年,三十年,红袖也不会忘却。

师父身子躬得厉害,红袖好不容易把师父背起来,刚要起身,听到一声咳嗽。

她看了眼被自己一刀封喉的守卫,莫非下手轻了?

很快,她就打消了对自己手艺的怀疑,因为太子带人走了进来,“红袖姑娘,朕已等你多时了。”

“哦,是吗?小女子真是受宠若惊。”红袖虽然看着太子,却没有一丝要把师父放下的意思。

“朕明明请你明日午时赴宴,你提前来却不说一声,实在是太不够意思了。”

“吃饭就不必了,你帮我找到师父,我很感激,就此别过,改日再谢。”红袖说着要走。

太子没有言语,身边的侍卫拦住去路,“大胆刁民,竟敢在圣上面前如此放肆!”

红袖知道走不了了,索性把师父放下,她看着侍卫冷冷道:“他是你们的皇帝,可不是我的。”

“大逆不道,找死。”

侍卫说着就要拔剑,太子一把拦住,笑道:“不吃饭也可以,不过朕费那么大劲帮你找到师父,帮个小忙总可以吧?”

“你说。”

“朕只是感慨你们师徒好不容易得以团聚,留你在此共叙相思之情,也不用太久,一日即可。”

太子一脸的阴晴不定,可红袖知道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一日时间不长,可足够太子发兵打下汤圆。若是她在还倒好说,可汤圆并不懂阵法的运用。

“我要是不答应呢?”

“那就不要怪朕翻脸无情了。”太子的笑容渐渐变冷,侍卫们把红袖团团围住。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饶是红袖武功再好,也不过只是晚一点儿被侍卫们制服。

“红袖姑娘,你这又是何苦呢?”太子弯下身子看着发丝凌乱的红袖,红袖瞪着他,“呸”的一声,猝不及防,太子被吐了个满脸桃花开。

“艹,朕看你是嫌命长了。”太子手忙脚乱地擦脸,已完全顾不得风度,“来呀,传朕口谕,这女刺客夜闯营寨,图谋不轨,乱棍打死。至于这老东西,开膛破肚,连同这女刺客一并悬于城门示众。”

“臣领旨。”众侍卫一拥而上,乱棍挥出,直冲红袖脑门而来。她看了眼师父,转过头来,冲着汤圆方向,缓缓闭上眼睛。

“慢。”

太子都快抓狂了,“TMD,朕的命令,谁敢说慢?”

“我呀。”

有人缓缓走出,乍一看是个侍卫模样,太子揉揉眼睛,再看,不是汤圆又能是谁?

“哈哈,好呀,朕还愁明日发兵你若死在乱刀之下该怎么寻你,没想到你竟会自投罗网,真乃天助我也。”太子说到兴处,抚掌大笑。

“你高兴得太早了。”汤圆仍旧不紧不慢,看着太子微微颔首。

“放肆,纵然你不叫朕皇上,难道连声大哥都不叫了吗?”

汤圆叹了口气,悠悠道:“你若是不杀父皇,或许还能叫你声大哥。如今,你只是个弑父篡位的逆贼。”

“随你怎么说,你虽不叫朕大哥,朕却仍当你是十四弟,你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为了个女人连性命都不要了。也罢,这漫漫长夜越来越有趣了,朕给你们时间再说些情话,明日一早再让你们人头落地。”

太子转身要走,有侍卫问:“圣上,不看着他们吗?”

太子笑道:“这营寨密不透风,你的担心纯属多余。”

汤圆忽然大笑,乐不可支地笑,笑得不要说太子,连红袖都要以为他会笑过去。

“你怎么回事?”太子问,“什么事这么好笑?”

“密不透风,你哪来的自信说这话?若是真密不透风,红袖怎么进来的?我又是怎么进来的?真是笑死我了。说实话,我在你这里比在我那都自由。”

太子脸一红,眼神忽然变得狠毒,“你倒是提醒朕了,既然如此,你们有什么话就在下面说吧,来人呐。”

“臣在。”

太子刚要下旨,看到红袖脸上的血迹忽然笑了起来,他对侍卫说:“我这兄弟有个绝技,你们想不想看?”

“想呐。”侍卫们看出皇上是要捉弄汤圆,忙不迭地迎合。

“好,今儿个朕就给你们变个戏法。”话音未落,太子在离他最近的侍卫身上喇了一刀。

侍卫眼神惊惧,扑通跪下。太子比侍卫还要吃惊,赶紧又在侍卫身上喇了一刀,接着,三刀,四刀,五刀,鲜血喷薄而出,侍卫惊慌失措,连连磕头。

“你不是见血就晕的吗?怎么会?”太子指着汤圆,一脸不可思议。

“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你知道为了克服这毛病我每天变着法地吃猪血,鸭血,王八血,就快喝人血了。”

那可怜的侍卫终于弄明白皇上为啥要喇他了,他颤颤巍巍指着红袖说了句:“圣上,可能男和女不一样,要不您喇她一下?”

“去你的吧。”汤圆忽然飞起一脚把侍卫踢倒,“反派死于话多。”

太子看着乱成一锅粥的场面终于冷静了下来,“够了。”他阴沉地环视一切,“传朕口谕,杀无赦。”

三把剑整齐地架在汤圆他们脖子上,汤圆不卑不亢,看着太子,“看来今天我是一定会死的了。”

太子不再说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其实,你只要答应退位,去皇陵为父皇守丧,我可以留你性命。”

太子都快疯了,“你是不是吓傻了?如今朕为刀俎,你为鱼肉,凭什么口出狂言?”

“还记得前两天你用计赚了我几万支箭这事吗?”

“朕效仿诸葛孔明,你不提倒忘了要多谢你。”

“你就没想过我是故意上当?”

“人家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眼下就要死了还要逞口舌之快?”

“箭是空心的,里面有东西。”

“什么东西?”

“瞅你吓的,不是毒药,只是一张纸,上面写了一句话。”

“什么话?”

“儿啊,娘想你了。”

“十四,你动摇军心,朕饶不得你。”

太子话音未落,只听“砰砰砰”三声巨响,接着喊声四起,人声鼎沸。

“怎么回事?”

“圣上,起兵了。”

“朕还未下令,谁起的兵?”

“不是,咱的兵都逃了。”

“十四,朕要你的命。”太子拿刀狠劈汤圆,汤圆不躲不闪,远处忽然传来破空之声,一声“啸”响,太子手里的刀被箭射飞。

“亲娘嘞,俺滴王,俺没来晚吧?”守备带兵闯了进来,汤圆看着他,一脸茫然,“你咋不吃了早饭再来?好有力气给本王收尸。”

外面纷杂凌乱,太子面如死灰。

10

汤圆问红袖:“你觉得朕是个怎样的人?”

“单纯的人。”

“啥意思,朕很好蒙是吗?”

“不是,除了天下苍生,你似乎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非也,你在打仗上有一套,但看人不行。朕告诉你,除了天下苍生,朕只对你感兴趣。还有,你看朕的眼睛。”

“你眼睛怎么了?”

“你看他看你时的眼神可不单纯了。”

红颜不老,江山正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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