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挺丢人的
2022-08-14 本文已影响0人
梦尔姝言
“吴律师,我和我女朋友处了半年左右分手了。期间请她看电影,吃饭,点外卖的钱我也不打算要了,但是我给她买过一个六千多的手镯,一条八千多的项链,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啊,我倒不是为了钱,我不在乎钱,这点钱算什么,但是手镯和项链不是有特殊意义么,我怕我以后的女朋友知道我送过别的女人项链,她会跟我生气。”
吴律师回:别要了,怪丢人的。
这人都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了,还说不是为了钱,真像后面他说的原因和女方直说,女方会还回的,都分手了想要回,说真的就这点纪念,人家也未必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