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

一直争论不休的“狗肉之争”,爱狗人士与商贩食客之间的碰撞,你怎么

2019-07-01  本文已影响0人  萧之言

        说到玉林荔枝狗肉节,我想大家都并不陌生。在玉林,民间有着“冬止鱼生夏止狗”的说法,每年夏至这天,一些当地民众则会聚在一起吃荔枝、食狗肉,虽说并非所有玉林人都喜欢吃狗肉,但吃狗肉在当地来说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然而,一个原本只是当地的一种传统饮食习俗,因为当地商家的一些推广活动,从而引来贩卖商家、食客、爱狗人士之间的争执与纠纷,无意间把它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演变成了一场争论不休的“战役”。

        近年来,“狗肉之争”不停的在这里重复上演着,由最初的“口舌之争”再到双方引发出各种冲突。一个原本并不太起眼的小地方,一个本不是节日的“节日”,经过各方媒体的报导,渐渐使之传遍全国,甚至“享誉海外”。“狗肉,该不该吃”霎时间就此成为了一个敏感话题,更有人将之上升到了人性道德的高度,一经提起,总会在网上掀起一场“骂战”。当地的“食狗肉”文化不仅没有就此“消失”,反而吸引了更多的食客慕名而来。甚至,不少人认为,如果不是这些爱狗人士的“围攻”,玉林狗肉节就不会变得像今天这样的火爆,原想着要救狗,最终反而“成全”了这些商家与食客,沦为了推动当地的狗肉产业最大的“功臣”,对于这样的结果不免有些让人觉得些许的讽刺。

        除了广西玉林,广东、浙江、湖南等地都有着食狗肉的习俗。原本,玉林狗肉的食客大多都只是当地与周边城镇的居民,甚至在当地也有不少人是不食狗肉的。不少本地的年轻人说到,若非这些爱狗人士、动保组织、明星红人、各大媒体等人的“围攻”与报导,我们都不知道原来自己家乡的狗肉现在这么“出名”了。这场“狗肉之争”使得玉林一夜间成为了众矢之的,当地的商家与居民都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关于“狗肉之争”,双方各执一词,都觉得对方是那无理取闹的“野蛮人”,很难说谁的更有“道理”,更加难以断定哪一方是错的,谁也无法说服谁。

        在爱狗人士眼里,狗有灵性,视其为生活中的好伙伴,更是家庭中的一份子,所以贩卖狗肉与吃狗肉的人是残忍的、不可理喻的。而在食客眼里,狗跟其他动物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吃狗肉跟吃鸡鸭牛羊肉一样,只不过是吃顿肉罢了,更何况,法律也并没有明文禁止食狗肉,既没犯法又没侵犯他们,这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你们说“狗是宠物,是伴侣”,他们会反驳你“我们又没养狗,哪来伴侣的说法,苗族还把牛作为图腾不吃牛呢”;你们说“狗有灵性,不该吃”,他们会反驳你“牛就没有灵性了吗,牛就该吃了?”,要论智商,别说黑猩猩、海豚了,连猪的智商都比狗高;你们说“吃狗肉可能会感染狂犬病”,他们会反驳你“鸡鸭有禽流感、猪牛也有疫病,那这些动物是不是也不该吃”;你们说屠宰场里在虐杀狗,他们会反驳你“难道杀狗还要等它自然死、安乐死吗,在你们眼里,我们任何杀狗的手法都是虐杀,你有看过人杀猪牛鸡鸭的吗,割喉放血够残忍吗,杀鸡就是这样的”......

        事实上,除了“狗是人类的朋友”,相比于其他所有反对的声音与质疑,较为“有力”的就只有“所食狗肉的来源问题”了。国内并不存在“肉食用犬”、“肉狗”这样的划分与养殖行业,在狗肉供给的环节上,更是只有产地检疫而没有明确的屠宰检疫要求。在狗肉来源与安全的问题上,不管商贩们做的多么正规、多么干净,在反对者眼中,除了产地检疫,其他的都可以被视为“不正规”、“不合法”。然而,对于商贩一方来说,除非你们能够拿出确实的证据证明狗是通过非法手段得来或是有疫病,否则你们的言辞与作为就是强词夺理,甚至侵犯了我们的合法利益。

        很多时候,贩卖狗肉的商家能向相关部门出示所需的动物检疫证等相关证件,而那些闹事的“爱狗人士”却无法拿出任何证据证明其口中所说的“狗是偷来的”,全凭个人喜好行事。

        确实,虽然许多地方都有着不可虐杀、盗杀、当街宰杀之类的条例,但只要狗只来源合法、手续齐全,贩卖狗肉是合法,而法律上更没有禁止食用狗肉。你有爱狗的权利,他们同样也有着贩卖狗肉、吃狗肉的自由。

        对于这场“狗肉之争”,撇开对峙双方,许多网友都较为赞同“我不吃狗肉,但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的观点,而将吃狗肉上升到关乎人性道德高度的言论更是无法认同。毕竟,将自己个人的喜好强加到他人身上的做法实在难以得到众人的支持,若真能如此,在未来的某一天里又有一群人站出来呼吁不吃猪牛等动物,是否大家也得照样接受呢?

        不少人都表示,爱狗人士喜欢狗想要救狗可以理解,打击非法盗狗者同样值得鼓励,但贩狗商家、运狗者、食客们本身并无过错,更没有违法,错的只是那些盗狗者和非法经营违规经营的商家。然而,爱狗人士为了阻止贩卖狗肉所做出的示威“围攻”、辱骂威胁、电话骚扰、人肉,甚至伤人、打砸狗肉店、强行救(抢)狗、高速上强行拦截运狗车、强买强卖等疯狂的过激行为实在让人难以苟同,更有人讽刺道,“一两个人来救(抢)狗是违法的,一大群人来救(抢)狗就是正义的、有爱心、合法的,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大多都是以救狗之名行违法之事,但却一直未受到该有的惩治,受害的往往大多都是贩狗者一方,只因法不责众!”。

        对于那些以非法的行为成功阻止运狗、贩卖狗肉、食狗肉的“壮举”,他们不仅不觉有错,反而觉得这是“正义”,是“爱心”,还四处宣扬其“成果”,以此得到不少爱狗人士的支持与认同,甚至还有不少人为此争相效仿。爱狗人士这样的救狗行为与观点不但让许多人对此产生质疑,更是引起了人们的反感。而爱狗人士救狗后大多又是不了了之、骗捐敛财、歪理狡辩,日常生活中狗主不文明养狗的行为、狗主因狗与附近居民的纠纷、流浪狗伤人等事件的频频发生,更是让不少人渐渐倾向了商贩食客一方。

        爱狗人士本是出于爱心、善心,却因为一些过激的疯狂举动,使得这一切都变了味,以“恶行”来支撑的“善举”有什么可值得高兴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善举”有什么可值得支持的?以违法手段来强行“惩治”有可能违法甚至合法的另一方,这样的行为不觉得可笑么?

        不得不说的是,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贩卖狗肉、吃狗肉,甚至连政府也没有被法律授权可禁止商家屠杀、贩卖狗肉。至少到目前为止,虽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肉类必须检疫后才能进入食品市场流通,但是并没有禁止经营狗肉的规定。除了狗肉之外,某些鱼、虾、蟹等肉类同样不需要进行检疫,在现行法律中,如果法律未规定必须要进行检疫的,则不需要检疫同样可以进入市场流通,所以,除非法律明文规定狗肉必须要进行检疫,或者直接禁止加工与经营狗肉类食品,否则,商家经营狗肉买卖是合法的!

        你们可以向大家宣传爱狗的理念,呼吁大家不吃狗肉,怀疑狗只来源有问题、狗肉制品处理有问题大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但是,你们有什么权利私自强行阻止、干扰、甚至打砸狗肉经营场所,对商家进行报复?你们有什么权利要求甚至强行阻止他人吃狗肉?

        虽说,在这层层压力下,广西地方政府已站出来澄清“荔枝狗肉节”只是民间习俗,属个别商家商业所为,而为了避免更大的冲突发生,更是要求当地的商家们遮挡甚至撤换有“狗”等字眼出现的招牌与菜单,且禁止当街宰杀狗等等。但是,贩卖狗肉并不违法,政府同样也无权干预并制止商家贩卖狗肉。“荔枝狗肉节”,“狗”字虽然没了,但狗肉尚在,甚至其“火热”更甚从前,只是没有那么张扬罢了。

        至于吃不吃狗肉纯属个人选择,并不存在什么道德善恶的说法。正如许多保持中立的人所认同的,“我不吃狗肉,但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法律又无禁止,有些东西,自己大可以不吃,但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就可以要求别人也不吃,那他们喜欢吃的是不是也可以强制要求你也要吃的?”

        每个人对于“狗肉节”、“吃不吃狗肉”或许都会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你有爱狗的权利,他人同样有着吃狗肉的自由。爱狗救狗可以,但也要遵从法律,不能以违法的行为去维护你口中的“善心”,这样只会更加激化双方的矛盾,而自己更是沦为了那违法乱纪之辈。“狗肉之争”也要有其该有的底线,而不是用“道德”去绑架他人。

        今年的夏至已然悄悄走过,而玉林的狗肉之争似乎也基本偃旗息鼓了,双方不再像往常那样剑拔弩张,硝烟四起,大家如今也能够更冷静的以平常心去对待与处理,事情总归开始向好的一面发展了​。​

        说到这里,小伙伴们对于玉林“荔枝狗肉节”、爱狗人士救狗方式和“吃不吃狗肉”的问题上又是有着怎样的看法呢?

(图片来自网络)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