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厅前中国大妈的广场舞
之前在广州工作的时候,有一次德国老板跟我们说了一个笑话,他说,他跟德国的同事提起,每天都有很多美女跳舞给他看,“声音”很大,吵得他都睡不了觉。惹得德国的同事们都羡慕不已。于是常常央求他发张美女们的照片给他们见识见识。终于,有一天德国老板抵不住同事们的央求,就如实照了张每天在小区空地上跳广场舞的大妈们的照片发了过去。的确,她们都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女”;的确,她们伴舞音乐的“声音”都很大!
昨天傍晚,去列治文图书馆还书,途径列治文市政厅办公大楼。忽然,一阵熟悉的“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的音乐传入耳中,我立马四下张望,果不其然!在市政大厅门口的空地上,一群中国大妈正整齐地跳着广场舞。一看她们的架势,就知道一定是这里的固定班底。
大妈们伴舞的音乐声在安静的傍晚显得特别大声,我不禁同情起还在大厦里加班的那些加拿大本地人来。或许,他们永远都不会理解为什么中国大妈会这么热衷于这样的一种群体活动,并且还能这么理直气壮,肆无忌惮地在公共场合把音乐放得这么大声,毫不在意旁人的眼光和感受。或许,跳舞的人觉得是美妙的音乐,但对听不懂歌词的人来说,就是一种噪音,就是一种折磨。只是加拿大追求民主,开放,平等。特别是在政府工作的人员,为了不被套上“歧视”的帽子,因此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敢怒而不敢言了。
虽然同是中国人,虽然也了解大妈们排解寂寞,强身健体的初衷,但身在其他的国度,是否也应该入乡随俗,尊重一下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和人文精神呢?我作为一个过路人,在一旁看着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过意不去,不知道她们的儿女知不知道自己母亲跳广场舞的这种情况,儿女们有没有起到向大妈们讲解加拿大基本行为准则的义务呢?
在中国,广场舞大妈已经成为当代人民生活的一种标签,只是,这是褒是贬,就见仁见智了。我是希望,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在自己爽的时候,不要打扰到别人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