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骑逆北(第一章)
前言
最近看了金史,不禁想,处于蒙金战争时代的人在这场横跨三十多年的战争中会有何际遇,遂执笔尝试写篇小说。
正文
苍茫天地间,在一片黄土地上,坐落着一座孤零零的小镇。更准确地讲,这是一座戍边城堡。然而多年无甚战事,黄土夯成的城墙早已日久失修。
此时的乌沙堡,还没有后世那么出名,只是边塞上的一座普通小镇。城镇往东三十里可至柔远,西北百三里外有西北榷场,往南穿过野狐岭可至宣德,交通颇为发达。来往商旅也多在此地歇息。
镇里有一个酒馆,规模不大,常年往来的商旅多在此处打尖歇马,酒馆的生意也一直不错。酒馆老板完颜老爷是女真人,其祖先在金人入关时便移居于此,已历经三代人。虽世袭谋克爵位,但到这代已没有多少实利,借着祖辈留下的酒馆及一些薄田,完颜一家的日子比镇上的汉人与契丹人还是好上不少。
按理说,金人入关后常以“拘籍官田”,再将田授与金户的方式侵吞百姓田地,各族百姓理应痛恨完颜老爷一家。然而,完颜一家经三代后早已汉化,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完颜老爷获田后都以极低地租转租给乡里,每遇坏年仍不忘施粥,久而久之,镇上民众非但没有憎恨他们,还甚为敬重。完颜老爷像其他乡贤一样,人人都给他几分面子。
镇民是历代戍边士兵和从中原各地迁徙过来的移民,在边塞住得久了,语言也从各式的中原江南口音变成了统一的北方汉话,就连完颜老爷也能说上一口流利的汉话,在土生土长的新一代年轻人的心中,家园只有这个乌沙堡。
漠北边塞干旱少雨,遍地黄沙,不远的鸳鸯泊周围倒有不少树林与矮灌丛供猎户打猎。乌沙堡位于野狐岭不远处,刮大风的日子甚多,百十户人家有着牧马放羊,有的承租旱田,日子过得清苦,但还是过得下去。
镇不大,镇上的人们都彼此熟悉,除了猎户胡瘸子。他住在镇外的一处山坡上,每隔一段时间便会进镇里出售他的收获。他常常将猎物做成熏肉,味道一般,嚼起来如木片。不过,酒馆的完颜老爷并不介意,会把胡瘸子卖剩的猎物全部买下。胡瘸子也常去酒馆打一葫芦酒,总会付清酒钱。
胡瘸子总是一个人,无妻无儿。他的脚在二十年前的一次签调服役中受伤,之后腿脚便落下毛病。身患残疾加之没田没地,镇上的人家都不肯将女儿嫁给他。不过胡瘸子并无所谓,二十年来都是独自一人,逍遥自在。随着年岁渐长,这个注定会绝户的男人与镇上人们相处得还算融洽。
有一天,饷午,驼铃响起,胡瘸子骑着毛驴走进镇里。跟以往不同的是,他的身后跟着一名少年。这名少年身材很高,非常地瘦,仿佛不小心就会被漠北的风刮倒。他身穿粗布长衣,不时会伸手挠手臂。
众人猜测可能是胡瘸子的亲戚孩子。虽然少年相貌俊朗,可惜是胡瘸子一样的赤贫布衣,让有女儿的人家大叫可惜。
胡瘸子如常走进酒馆,如常在掌柜前放下几个酒钱,让小二去打壶酒。
“胡子。”完颜老爷走来,留意到了身后的少年。少年有些不知所措,不自禁地隔着长衫挠起来。
“完颜老爷。”
“这孩子谁?”
“不知道,山林发现的。”
完颜老爷摇了摇头,对着胡瘸子苦口婆心地说道:“这年头饥荒,连人也吃不饱,还多养一口。”
“他的弓射得不错。”胡瘸子非常骄傲地说道:“这孩子能轻易击中五十步外的飞鸟。”
“哦?”完颜老爷来了兴趣。金人喜好骑射,即使入关多年还是没变,尽管这些年来金骑武备变得松弛,但普通许多女真人平时仍以骑射为乐。
“你多大了?”完颜老爷问身后少年。
“二十。”
“很好,已是弱冠之年。叫什么名字?”
“孟田。”
完颜老爷微微点头,从长袖袋中掏出十几个铜板,随意地放在案前。
“跟我儿比箭,赢了,你老爷子酒钱全免,这些钱也是你们的。”
“完颜老爷,这小子的箭法跟令公子没法比。”胡瘸子连忙推托,把钱推回。
“胡子,就让他们后生比比,这钱只是添个彩头。”老爷问孟田,说道:“小伙子来吗?”
作为东北渔牧起家的女真人,由出生便练习箭术。完颜老爷对他大儿的箭法非常有信心。听着胡瘸子赞这年轻箭法了得,不由得心生攀比。
“好。”孟田点头答应。
完颜老爷唤大儿出来。
“阿玛!唤我什么事?”声音从后院传来,人随声后至。一个高大的后生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是完颜老爷儿子大郎,他身高与少年相近,却比少年壮实不少,生得虎背熊腰,腰戴束腰,手戴护具,头梳金钱鼠尾,脸生横肉,这模样跟一百年前东北出来的女真人祖先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孟田站他旁边便显得弱不禁风,一不小心就会让人吃掉。
“这是胡瘸子家的后生,你们比一下箭。”
“他?”大郎鄙夷地看了孟田一眼,只见他豆芽一样的身材,怀疑他连拉弓也不够力气。
不过,既然父亲叫到,大郎没有多说,便带着众人来到后院箭场。
金人习武,完颜老爷特意在酒馆后院空出一片空地,充当箭场,供其儿子练习,来往柱脚的商旅有时候也会进来过把瘾。
大郎指着二十步的靶说道:“每人五箭,中靶心多者为胜。”
“好。”
“你是客,先。”大郎把长弓递了过来。
孟田摆手,“你先。”
大郎以为孟田怯弱,脸露不屑之色,接过长弓,弯弓搭箭,箭矢瞬发,五箭连珠一样落入靶心!
“好箭法!”“帅!”围观的食客忍不住起哄。
大郎将弓递给孟田,脸上早已浮现出胜利者的笑容。
孟田接过弓。这是把用上好材料制作而成的复合弓,上手较沉,与胡瘸子的木弓相比差别很大。他小心翼翼地掂拿着,生怕摔坏,弓的价格是他们这种贫穷猎户所负担不起。
“我还是用我自己的。”孟田把弓还给大郎,从背上解下木弓。这是胡瘸子自己做的弓,手艺比较粗糙。
看着孟田握弓久久不发,酒馆食客忍不住催促。大郎鄙夷之色更甚。
就在他开始担忧这个年纪与他相仿的少年会不会连弓都张不开时,少年抬臂扶弓,另一手搭箭拉弦,弦张如满月。啪一声,箭矢脱弦而出,正中靶中红心中心点,半支箭没入粗草捆成的靶中。
如此瘦少的少年竟然有如此臂力。还未等人群欢呼,少年抽箭上弓,后面四箭首尾相接,连珠一样射出!四箭落入靶心,后箭插入前箭箭杆中!五箭插在一起,远看就看长在靶上的一束白花!
短暂的沉默后,身后爆发雷鸣的掌声,围观的食客纷纷叫好。
大郎收起了鄙夷之色,心服口服地说道:“我输了。”金人尚武,崇拜强者,鄙夷弱者。完颜老爷从案上把铜板拨进手中,恭敬地放在胡瘸子手上。
胡瘸子笑逐颜开,还打多了一瓶酒。几名商人刚好在酒馆打尖,看到孟田有如此箭法,过来询问有无跑商的意思。在这漠北边塞,不时会有北面而来的游骑过来劫掠。他们数骑一队劫掠村落与商队,加之这几年农田歉收,马匪多了不少,沿途商旅不胜其扰。
孟田一一谢绝。有一个商人开出月钱一百包吃住,他一样不为所动。
傍晚,两人一驴走出城门,铃声依旧,但在胡瘸子的耳中显得欢快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