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辛楣的初爱|你爱了多年的人要结婚了
01。
围城里,赵辛楣爱了苏文纨二十年,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收到挚爱的结婚请帖。
苏文纨最终嫁给了曹元朗,一个其貌不扬的“四喜丸子”。婚礼上,望着前来的赵辛楣,却丝毫看不出他显露的悲伤。她内心多么希望赵辛楣大闹婚礼,当着众人的面上演告白戏,“文纨,跟我走吧!”。当然她肯定不会跟他走,而且还会款款深情地告诉他我们不合适,最好让赵辛楣伤心欲绝、看破红尘、此生不娶只暗恋她苏文纨一人。对她而言这无非再满足些虚荣心罢了。
望着青梅竹马爱恋了多年的女子最终嫁做他人妇的场景,谁又能不感慨不难过呢?连苏文纨也骄傲的向旁人故作感慨这真是苦了赵辛楣了。只是赵辛楣到了婚礼现场便释然了,为什么?因为情敌太丑了,而且不是一般的邋遢。如何描述曹元朗?初读围城是多年前的中学时期,原文我记不太清了,在我的印象里大概是个略矮,有些邋里邋遢且靠裙带关系的胖子。
原以为心爱的人看上的是一个比自己优秀得多的人,自己被人家比败了那也确实有些难过;可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东西。每每读到书中赵辛楣对方鸿渐说起自己参加婚礼场景的那一段文字,简直是大快人心,让人印象深刻。因为从这个节点开始,苏文纨的算盘破了产。
赵辛楣的初爱|你爱了多年的人要结婚了02。
虽说苏文纨的内涵其实与她丈夫曹元朗的诗——《拼盘姘伴》一样生硬而无趣,但是要说苏文纨的爱情追求,那是比你们不知高到哪里去了。你们这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啊、择一人白首、只愿一生爱一人之类的美好爱情那都是笑话。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你看人家张爱玲写的多透彻,得到的迟早会变成蚊子血,不过早些晚些罢了,而人家文纨小姐想要成为赵辛楣心口永远的朱砂痣。当然最好还是许多人心口永远的朱砂痣,越多越好。至于每晚旁边睡着个“四喜丸子”,或许是出于一时赌气的选择吧,再说她年纪也不小了,还有谁让那个方鸿渐又那么不识抬举呢,不过那又有什么问题呢?曹元朗懂得赞美奉承啊,而且完全能控制,我让他往东他决不敢往西,我让他去“做官”他就去“做官”。
只是赵辛楣这样一个有主见又有才华的聪明人,你让他去没原则没底线地跪舔,那还不如把他杀了呢。对于男人而言,其实尊严恰恰比爱情重要得多。我只想要平等的爱情,而你非要追求无底线、无原则“爱慕”你的人,那肯定不会是我。
只是后来当赵辛楣遇见与苏文纨长相极其相似的汪太太的时候,他却终究不能自已地暗生情愫。
或许年少爱过的人对你的一生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