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
昨天遇到一个客户,让我给她分析下计划书。中宏这款产品,保险责任复杂罢,倒也难不倒我。但是把一款复杂的产品,用直白的话讲解出来,确实费了我一番精力。我厚着脸皮,供大家批判,交流下如何将复杂的保险责任用简单的话语,描述出来。
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
1.保单基本信息
被保险人:宝宝
被保险人年龄:4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年限:20年
年交保费:7933元(主险+附加险保费)
基本保额:25万
附加险保额:25万
合同生效日:2016.XX.
2. 持有这份保单的利益:
2.1.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额的110%(27.5万),领取重疾保险金后,降为基本保额的10%。
宝宝未满18岁,身故保险金为【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保证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累计所缴保险费】中较大的。
宝宝年满18周岁,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额的110%; 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累计所缴保险费】中最大的。
2.2. 额外意外身故保险金
宝宝在18至60周岁之间遭受意外伤害身故,额外意外身故保险金等于意外身故基本保额的110%。简单的说,宝宝因意外身故,您可以获得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额的2.2倍(即55万)。
2.3. 红利
每年可以获得现金红利,红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具体金额在保险公司给您的年度分红报告中载明。
2.4.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分4组,最多给付三组重大疾病保险金)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宝宝被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额(25万)。宝宝剩余的期数保费,可以得到豁免,不用再交。合同的额外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宝宝在确诊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一周年后,确诊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并且确诊后生存了30天以上,可以申请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额的110%(27.5万)。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宝宝被确诊第二次重大疾病一周后,确诊为剩余二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后存活了30天以上,可申请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金额基本保额的120%(30万)。
2.5.额外疾病保险金(轻度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宝宝年满70周岁之前确诊约定的额外疾病,可申请领取额外疾病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额的20%。
3.分析点评:
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很复杂,其本质是由一个终身寿险(分红)附加一个终身重疾险(提前给付)组成。
首先给宝宝买寿险是没有必要的,您想想身故保险金是谁领取就明白,身故保障的对象了。其次是额外意外身故保险金,仍然是身故保障,对于宝宝来说也是多余的保障;此外,目前市场上好的意外险100元能买到10万保额,很便宜。
保单红利,保险分红普遍低,相反分红性质会抬高产品的保险费率。此外,被保险人领取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单的现金价值会降为0,保单不再获得红利派发。
合同里说的额外疾病,其实就是轻度重大疾病;轻度重大疾病是重大疾病的早期情况,不加以治疗会发展为重大疾病;轻症的治疗费用大概在3-5万,能够治愈;这个保障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最复杂的就是重疾三重给付保险责任了。这款保险将重疾分为四组,其中第D组中所列的疾病,发生率很低,理赔的可能性极低。三次重疾赔付看似美好,其实能申请三次重疾保险金的概率极低。
举个例子,宝宝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为A组内的恶性肿瘤,申请到保险金;在一年之后又确诊为B组内的脑中风后遗症,此时不能立即申请保险金,必须生存30天后才能申请;如果第二次确诊的重大疾病属于A组内的终末期肾病,您无法申请保险金。
最后说下费率,产品的基本保额是25万,年保费是7933元,20年一共交15.9万。如果将这比保费拿去买仅给付一次的终身重疾险,能够买到75万保额。很明显,选择这款单重给付型的产品,拿到75万保额的条件更为宽松。
结论,这款多重给付的保险产品,噱头大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