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得学会讲故事
周云蓬的首部小说集《笨故事集》,收入了《敬亭山》《高渐离》《南寺》等18篇小说。
周云蓬写小说并不令人意外,因为他拥有过人的现实感、观察力和想象力,更不用说他的生活阅历和音乐创作对叙事能力的加持。在这些故事中,他展现了诗人对语言、音乐人对结构和节奏的把控能力。

下面的文字,大部分摘录自“读书有益”公众号《周云蓬:在天命之年,老老实实讲点故事》一文,作为自己学习写作的资料保存。
《少年心事》纪实感强烈,宛如一篇青春期日记;《敬亭山》兼具古典诗意与志怪氛围,结构却相当现代;《高渐离》直接复述《史记》相关记载,却在最后时刻以虚构“反杀”史实;《无人》《养老院》情节截然不同,却都透过科幻感指向终极……这一切又统一在文字的朴实、轻快和自由之上。
(近段时间看了一些书,故事引人入胜的少之又少,老舍先生的长篇小说《离婚》是个例外。他老人家讲故事的能力一流,平凡人、寻常事从他笔下刻画岀来,让人废寝忘食、非要一口气读完才觉得有种酣畅淋漓的尽兴!)
讲故事的人已经很少了。那甚至是一种传统手艺,跟吹糖人儿、扎纸船一样,快失传了。
(特别怀念小时候乘凉的时光,年过半百的老人常常都有一肚子故事,随便讲一个就能让童年时光充实起来,不至于暮年之后回想起年少时光,一片空白。)
小孩子不再缠着你央求:讲个故事吧。他们更渴望的是,快点拿到你的手机。老人们急着跳广场舞去了,他们也再没故事可讲。搞传销的、传教的、卖心灵鸡汤的,会讲个老鼠尾巴一般短的故事,后面拖拉着一大坨人生哲理。
(不得不为现在的小孩子感到遗憾,物质生活丰富了,经历和体验却未必有我们小时候那般生动和自由。接地气的机会少了,也少了许多生活的乐趣)
小说也不再看重讲故事,忘本了。小说忙着阐释存在与虚无,或者存在与时间。
讲故事很初级很业余,雕虫小技而已。
其实,还不如各安天命,讲讲故事,收敛野心,埋头做个匠人、艺人、说书人。甘于做个二流艺术家挺好的。莫扎特、卡夫卡、伯格曼,可以心向往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知道了就罢了,也算不虚度此生。
我要求自己在天命之年,老老实实讲点故事。
好故事要一听再听,听不够,那再讲一遍吧。你不是都听过了吗?听过了也还想听。
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讲一个小说家临死了,想起还有好多好故事留在心里,没写出来。本来都可以写成好小说的,因为寻欢作乐泡妞喝酒,以为可以放着以后再写,可是死神索命不等人,来不及写了。这本身成了一篇好故事。
老舍善于讲故事,讲老北京的街头巷尾的小故事。讲故事的人,自己在故事里,听故事的人,也一样。
人生如梦,梦里做梦,醒来依然在梦中。这故事套故事,没有谁是绝对的旁听者。响板一声——上回书说到,我们就开始了,根本没法选择《红楼梦》还是《金瓶梅》。等到再敲响板——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大家拍屁股走人,各自投胎去了。
宇宙很可能就是一个大故事。
上帝呢,自己编故事,自己听故事。没有掌声,无人喝彩。你想偷吃知识树、生命树的果子,做他长久的听众,但他老人家不领情,这个故事太大了,肉眼凡胎无法承受。
我的朋友里,讲故事好听的,男是张玮玮,女属桑格格。两人名字还挺对仗。
(桑格格的《小时候》,我看过几遍,也写了一篇书评,的确是讲故事的高手,行文偏口语话的作者,一般都擅长讲述,不动声色却引人入胜。)
张玮玮讲故事,慢悠悠有嚼头,像他家乡的拉面,抻起来,甩开去。听者张着嘴,随时等着笑出声。讲到最后,张玮玮还要招牌似的叹口气,下面就该“异史氏曰”了。
桑格格善于讲书面故事,一花一草、小猫小狗,她都拟人化,蹲在旁边,不错眼地看啊看,然后转述给你她的惊奇。她用成都话讲的故事,格外好听。男人女人,愣头愣脑,锤子棒槌一大堆,活蹦乱跳,仿佛红红绿绿的辣椒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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