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写作散文

阅读与写作可以不拘一格

2018-06-04  本文已影响311人  轻纱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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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偶然,去年初来到《简书》,没有发过什么文章,只是在不停潜水。看过许多关于写作心得的文章,大神们分享了许多关于阅读和写作方法的干货,绝大部分都很推崇精耕细作式的阅读,从文章选择,到读书笔记,到读后感,无不是以朝圣的态度战战兢兢地阅读。这种阅读方式,对于某个专业领域的知识专精,无疑是非常有好处的,但是对于偏文艺,专业性不强的写作而言,效果似乎慢了一些。而我的做法,似乎与一般状态有所不同。下面有两句话送给初试写作的亲们。

第一句话:阅读不一定要记住什么

首先,要习惯于阅读短文章。数年前,不管是阅读还是写作,我都比较倾向于长篇巨制,不过百万字的文学作品基本不看,脑袋里不构思个几十上百章的大纲,根本懒得下笔。结果,疲累而无所得,造出来的东西自然惨不忍睹。

这两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也愈发沉稳起来,开始去阅读短文章,一般都不超过三万字。慢慢发现,自己写作的思路开阔了,写作语言也丰富了。以往阅读大部头的文学作品,经常连续数周,都只能在一个作品的世界观、构架、情节上打转,在开始阅读短文章以后,慢慢觉得脑袋中的资源越来越多,虽然大部分都是水分,但是挤一挤,干货还是有的。而且,每个作者都有不同语境,接触的作者多了,慢慢就会接触到许多语境,对丰富自己的写作语言是很有好处的。

这里不是说精耕细作式阅读不必要,更不是要舍弃长篇巨著,相反,最终决定我们写作高度,充实底蕴的,还是仔细研读经典著作,阅读短文和下面要说的海量阅读,只是起到了加速器的作用而已。比如,我现在正在重读《百年孤独》(学生时代读过,但是重读一遍,感触是不同的),每天阅读一到两个小时,有所感的话,会做一些笔记。同时,每天我还会花上零零碎碎大概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阅读几十篇《简书》的短文,二者都使我受益匪浅。

同时,要海量阅读,一定要海量。我的阅读速度比较快,在快速阅读短文的时候,一般不会去做什么笔记,也很少写读后感。快到了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当代国内文学作品,由于语言环境不存在障碍,我大概每分钟能阅读1200字,能记住基本的情节内容,以及经典的语句,一个月大概能阅读数百篇短篇小说。近代作品和外国作品要稍微慢一些,但是也能保持每分钟800字的速度。高速的阅读的同时,也会在遇到好文章的时候点个红心标注一下,点了红心的文章,一般都会重温,或者参与到评论区的讨论中去。

或许有人会说,这么快的阅读速度,看的快,忘记的也快吧。而我要说,我们的大脑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脆弱,有时候我们觉得忘记的东西,实际上只是暂时封存了,当我们需要的时候,一般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我就遇到过许多这样的情况,在写作的时候,脑袋里会根据笔下的内容联想起曾经阅读过的作品,生活中遇到一些场景、事情,也可以联想起相似的作品,但是要让我专门去回想读过哪些文章,十有八九,我是想不起来的。而且,我们的记忆也是有选择性的,对自己有所触动的,印象特别深刻的高质量作品,是不会轻易忘记的。

那么,为什么要这么阅读呢?现时不同以往,互联网出现之前,阅读是都是纸媒阅读,一般作品质量不会太差,如今,互联网上的巨量信息随处可得,无纸化阅读成为常态,写作的门槛也越来越低,许多作品质量难以保证,依靠广撒网的方式,海量阅读,快速阅读,从中去伪存真,方能有所收获。有人说,阅读速度没有这么快怎么办?其实,阅读速度是可以通过不断练习提升的,没有什么天生读书慢的说法,只有不适应而已。不过也的确有些人因为生理原因导致阅读缓慢或记忆力差,这另当别论。

第二句话:词汇也是可以创新的

有些朋友在写作的时候喜欢咬文嚼字,想出彩,但是往往文字雕琢好了,思路却乱了,尤其是短篇写作,讲究一气呵成,旁骛太多,主干便萎缩了。所以,当我们的文学功底尚未如此扎实之前,可以不必去抠字眼,现在的写作与阅读是大众化的,读者能看懂,喜欢看,能接收,才是王道。

除此之外,我们甚至还可以自己根据作品需要,去创造一些词汇,世界上绝大多数语言的词汇,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域文化的融合在不断更新,不少词汇在十几年前都是见所未见的,那么,我们这些作者、写手为什么就不能创造出新的词汇,甚至是新的语境呢。我母亲曾经和我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七十年代初,母亲中学时,一次写作文,自己造了一个词“迅走”,写了一句“在故乡的田埂上迅走”,结果被老师一顿教育,说不要乱造词,于是,这句话被改成了“在故乡的田埂上快走”,感觉上差了不止一个档次。母亲的想法是,毛主席写文章的时候造出了一个“迅跑”,那为什么就不能有“迅走”呢。结果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就在其他的文学作品里看到了“迅走”这个词。

有的朋友或许觉得,再造新词汇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其实我这里所说的创造,更像是再造,没有“迅跑”,可能就没有“迅走”,在我们海量阅读后,见到了形形色色的故事,和不同风格的语言,加以融汇贯通,对语言进行再造便不再是难事。例如:某些地方把立春俗称“打春”,在我第一次见到“打春”这个词的时候,首先想起的不是节气,而是故乡的香椿。因为地域的关系,故乡的头茬椿芽成熟于清明之前,乡民们会用自制的工具,把树上生长比较高的香椿打下来,于是,“打椿”这个词诞生了,便有了我的一篇乡土散文——《打椿与香葱拌豆腐》,如果我硬套乡民们的通俗说法,那就变成了《摘香椿芽子和葱花调豆腐》……

所以,对于文学词汇来说,不必要太拘泥,合理、适当的创造是可以的。但是也不能去随便臆造,要合乎情、境、理。同样是那个年代没有的词汇,“在故乡的田埂上迅走”和“在故乡的田埂上暴走”,对比的结果是很明显的。文学是自由的,但更是严谨的。​

以上分享只是我自己的一家之言,不一定放之四海而皆准,也没有这样的万能干货,只是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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