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陪你去砍猩猩
一句歌词,原词是陪你去看星星。最近在写武侠故事,打字的时候输入法把“砍”优先排列在“看”前,令我拍桌子领悟,愿意陪你看星星的人如过江之鲫,鼻孔朝天即可。愿意陪你去砍猩猩的人简直凤毛麟角,请你一定要珍惜TA。
前天兴致勃勃地参加了简书版权中心的发布会。作者提问环节,我豪情万丈地准备迎接关于文学的一切追问,低着头使劲儿编词。
“千载难逢,”我重重地提醒自己,“这个装逼机会千载难逢。”
我想象黄一琨老师深情询问:你是否愿意跟文学长相厮守,热爱,忠诚,健康或疾病,贫穷或富有,惊鸿一瞥,至死方休。Do you?
我当然知道怎样的答案会使观众感动,于是假装思索片刻,流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甜蜜地踏进坟墓:Yes,I do!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当话筒被我抓在手里,我沉稳地判断出距离闪光灯照亮会场还有五秒。
五秒后。
黄老师(和蔼可亲地):考拉啊,我看你写失恋写得特别好,你说说,从小到大失过多少次了啊?
我(正要念剧本):Ծ‸Ծ!!!?!?
生活再次欺骗了我。十八岁的时候我觉得钱钟书好聪明,他说男女之间,借书的学问很大。因为借了要还,就有了再见的理由,把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恨不能焚香叩首,拜师学艺。
那年遇见一个南方姑娘,喜欢吃雪糕,自称社交恐惧症,眼神漫不经心,歪着头笑的时候牙齿很白。
我太年轻,误以为自己很文艺,买了本书送她。时临端午,挂过电话她穿着拖鞋从宿舍楼飞奔而下,心情很激动。她满怀期待我是来送粽子的。
我也很激动,眼望苍天,把书戳在她脸上:给!
她接过来,很疑惑地说谢谢。
我念念不忘借书梗,大喊一句:看完了赶紧还给我啊!拔腿就跑。
在我的想象中,我连逃跑都是那么酷。
后来南方姑娘请我吃雪糕,并向我介绍了一个叫做五羊的品牌。夏天逝去,我们不再联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她怎么还没看完啊?
这个故事把QQ逗得哈哈大笑,她说:你竟然送《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太不吉利了,活该活该。
我郁闷地说:写的不是挺好看么......
QQ成为我的女朋友是在四个月后。我俩都是第一次谈恋爱,见了面很不好意思。从前张牙舞爪,梦想成为铜锣湾扛把子身边女人的QQ学会了脸红,怂怂地把手递过来,低着头说:牵吧。
更怂的是我无暇嘲笑这个小二逼,忙着低头回答:好。
关于她的故事我写进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梦游》,是在简书发布的第十五篇文章。前半段的叙述原汁原味,当然姓名面目全非。只是在小说里张仟陪伴陈飞度过了大学时代,现实生活中我们大三分手。如果今年她的考研成绩惊天动地,就能去读梦想了好多年的北航。如果成绩平平无奇,陪她叫嚣扎车胎报复社会的人也不再是我。
在尚且兄弟互称的岁月里,有次约好去吃火锅。我先是去火车站为家人送行,安抚她一定要淡定,马上就能碰头。转身跳进一辆滴滴,怕影响速度而不搭理讲段子的老司机。
我很焦虑,非常焦虑。天下起了雪,在昏黄的街灯照耀下像是集体自杀的蜂群。防不胜防的堵车令我再三致歉,QQ说:没关系,我喜欢雪。你不要慌。
距目的地还有半公里左右我逃出车厢,于车水马龙的街道穿行,为行人安详的神情愤懑不已: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一点都不慌啊摔!
我打电话告诉她:我到了我到了,你在哪?
她笑嘻嘻地说:往天上看。
我抬头看见不远处的天桥,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白色身影正在蹦跶,频率很高地挥手,拨开人群跑下来。雪从盐粒变成羽毛,不染片尘的洁白令人联想到天使。
我双手合十,闭着眼鞠躬:Q哥我错了,下次不会迟到了!
她一边点头一边拍我肩膀,说:嗯~嗯~乖。你快饿死了吧,走吃饭去。
我觉得很蹊跷,本以为会被捶,睁开眼看见她在揉鼻子,冻得通红,心里一动:我兄弟真温柔。
饭后去打电动,她抓娃娃连续地失败,左顾右盼无人在意,拼老命踢了一脚娃娃机,洋洋得意。我在想:我擦。兄弟果然是兄弟。
习惯了以情侣身份出现后,我们反而开始隐居。她喜欢《生活大爆炸》,我喜欢《老友记》,寻一间无人的实验教室看剧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我不善言辞,她懒得交际,大千世界,人来人往,多是负累。事实上我们很无畏。有次压马路看见一个糖果售卖机,扔一枚硬币就随机吐出一颗糖,我回头激动地看着她:想玩吗?
她猛点头:想!
我立刻排在小朋友的后面,她去隔壁的7-11兑换零钱。时至今日我仍无法忘记,她捧着一把硬币从店里飞奔而来,仿佛盛满了煤块的小火车,脸上闪烁着分明的幸福。
排队的小朋友奇怪地看着我们,四周的人们好笑地看着我们,我们同时展现出冷漠与热情。那时我们十九岁,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糖果罐,我们将青春换成筹码孤注一掷,期待更多的糖果出现,不去想它是酸是甜。
时隔一年,我和第二个女朋友走在熟悉的大街,糖果机还在那里。我高兴地说:你有没有硬币?
她翻了翻白眼儿:玩这个不觉得很弱智?
我呆了呆,然后笑了:嗯。
是啊,我已经二十岁了,二逼通行证过了有效期,快快快,你要装作不动声色。
第二个女朋友也很有趣,叫LL。日常手无缚鸡之力,到了商场门前就力大无穷,拖着我走南闯北。一看见饭店就饿,一看见教室就困,一看见我就笑。她热爱网上聊天胜过见面,整天琢磨哪个色号的指甲油既亮眼又不显得妖艳。
她口口声声说热爱艺术,却只喜欢看搞笑视频。于是不同于对待QQ时的写故事逗她开心(《小童话》是写给她的),我搜罗好多段子给LL讲,最成功的就是“我易中天生平最恨别人在我面前说如日中天这个成语”,后来我们见面总是以“今天心情怎样”为开场白,另一人默契大喊:今天的心情,如!日!中!天!
她朋友很多,追求体面,决不在人前示弱,却表示为我破了戒。她说:你情商得有多低才看不出来我对你有不可描述的想法啊?
我想了会儿,说:现在我明白了。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你化了妆,还戴了隐形眼镜,原来是对我有意思。
她叹口气:你傻啊。我这么高冷,愿意单独跟你出去看电影,那点意思早就暴露啦。何况看的还是《血战钢锯岭》。唉。
哦,她喜欢《摆渡人》。
她哪儿高冷啦?
和LL分手后,我陷入了漫无止境的颓丧,认为恋爱从来都是势均力敌,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仿佛中了一招玄冥神掌。
QQ背的是个红书包。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看见背红书包的姑娘就犯怵,以为是她害怕是她还忍不住偷看是不是真的是她。一个月后偶遇,无处可躲之际发现,原来她换了个单肩包,灰色的,很好看。
LL喜欢吃蔓越莓曲奇。每次天猫超市打折我就囤点儿。深夜打字常常会饿,拿出来吃时神色淡然,仿佛完成的只是进食这一行为本身。
我对自己说:其实你没那么伤心,只是假装深情令你很有成就感。说到底是你太闲了。
说的太对了,多大点儿事儿啊!忙活起来!
我发奋读书,闭关修炼,期待着山洞里埋着绝世武功,不仅治好我内伤而且醍醐灌顶,明月照大江,重回江湖时呆毛都闪着金光。
可是书里总写着鸡汤,电影避不开桥段,歌词唱着“好心一早放开我”,我就像孙猴子在听观音念南无阿弥陀佛,她说这金箍儿你不要也得要,你看你要不要?
我龇牙咧嘴地喊:我不要!老子是齐天大圣美猴王孙悟空,五百年前大闹天宫,要你妹。
观音呵呵笑:你以为翻一本书,看一部电影,听两句流行歌就能成佛,你以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就能超脱,你不能。九九八十一难,你要一步一步走。
我要一步一步走。
我终于明白,那些心境,那些自卑,惶恐,不甘,懊悔原来不是夸张。放不下也没什么了不起,多捧会儿也挺好。直到有天两袖清风,再屁颠屁颠地告诉别人:时间是良药,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已经21岁了。失恋一两次,回味无穷。
没有掌声闪光灯,大家哈哈大笑。我挠挠头,不是因为腼腆或整理发型,我在找我的金箍儿,然后放心了:它还在。
我不想忘记她们。在有限的人生里,我们适逢其会地相遇,某一个瞬间被彼此点亮,剥离了黑暗、硬壳与伪装,惊叹:“原来你是这么个蠢样儿!”——我想记住的就是那个蠢样儿。
离别是很痛苦,仿佛忽然置身于夜航的船,茫茫大海尽是冰冷。可是回忆足够温暖,像是港口的灯塔,标记来时的路,不禁动容:歇一歇,我还能走。我必须要走。为此我不惜离开了一个人。
直至遇见下一个人,TA不完美,甚至有可能不美,却在当你为这个世界的恶意和荒诞伤心欲绝的时候,微笑地看着你,告诉你:没关系,还有我在。
这时你摸了摸头顶,发现朝夕相伴的金箍儿不知何时销声匿迹,只留下细微的疤痕。
你便可以轻飘飘地说一句:你看这个疤,它好像条狗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