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往事:无才未必是德!有色却总成累?
七月份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按:可以理解为轩主这是替自己偷懒找托辞。),除了《“明朝那些事儿”》《聊聊陈友谅这个湖北人》(又名《枭雄陈友谅的“草根逆袭”路》)《“为君难”之朱元璋》《“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花落人亡》(又名《嫂子难做,花落人亡》)、《“开挂”的人生,“逆袭”的爱情!》《夜宴》《观影》《改“写”归“征”》《新晋小叔,喜奔故里》《夜游农大》《郑事(第一篇)》等几篇兴之所至、信手拈来的历史类(人物类)、生活类短篇随笔,几乎未酝酿过中长篇随笔。(按:关注轩主简书或微信公众号,即可查看原文。更多精彩!更多期待!)
本文即将打破僵局!文章是写轩主曾经了解到的一位美女,化名残荷。为发布需要,下笔时颇多含糊其辞、张冠李戴、虚构歪曲之处。
出场:荡漾了一潭浑水
冬日午后,轩主参加在企业举行的一场会议。耳畔传来临街道路上的车水马龙声,很嘈杂,像在集市喧哗,像在街头打架,像是有人撒泼,像是有人吆喝。侧身望望窗外,灰蒙蒙一片,正如网上不知哪位大神原创、并被多个“霾伏”城市网民改编的那篇文章所言,“月是故乡明,霾是这边浓”。
再看室内,乌压压一片,各种来路,各色人等,有扣手机的,有打瞌睡的,有咬耳朵的,总之没有几个人专心开会。暖烘烘的室内,空气污浊;灰蒙蒙的室外,万物模糊。这样沉闷、压抑的环境,确实让人提不起精神。
无意间回头,看见门外走进一个女孩儿。这就是本文的美女主人公,残荷。伊人与后排会场工作人员,也即该企业的员工,悄悄言语几句,旋即离去。一进一出间,却让会场多了色彩和生机。几十双眼睛很自觉向后张望,一潭浑水就这样被她轻易荡漾!是行走的体香带着神清,抑或飘动的风姿透着磁性,不得而知。
度其年龄,应在九零年前后。观其形貌,身段高挑,几多曼妙,长发披散,随意搭悬,浅色短裙,百褶及股。面庞俊朗,不苟言笑。眼角流波,万千诉说。多愁善感的玉女形象呼之欲出!娇艳中透出几分仙缘,默然间露出几分伤感。好一似“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轩主不禁在想,在企业里,面对法律规定不禁止、道德风纪不约束的那些灰色地带,这样一个女孩儿将如何应对环伺的群“狼”!
插曲:乱云飞渡难从容
正如欧阳修《秋声赋》所言,“草木无情,有时飘零。人为动物,惟物之灵;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有动于中,必摇其精。而况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在思想家文学家眼里,人活在世不容易!女人更不容易,而但凡有些颜值的女人更是难上加难。化用某小品台词,真可谓是“颜值越高,压力越大!”
女人之难,古时尤甚!红颜薄命的老桥段不绝史书,惨绝人寰的大悲剧亦不鲜见。看过一个历史记载,西晋末年,八王之乱,北方游牧,趁势入侵,但凡有些姿色的女人都被作为战利品掳走。在女人不被当人的古代社会中,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古代语境下,被掳为异族人妻暂且不论。入侵者“以战养战”的作风却让这些备受蹂躏的女人尸骨无存。
粮草不足,拖带不便,这些入侵者竟然想出一举两得之策,将被掳妇女悉数杀死,舂成肉酱,以作军粮。今天有“一鱼多吃”的做菜方法,入侵者“一女多用”的手法,茹毛饮血,令人悚然!(按: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一针见血指出古代中国的“吃人”本质。坦白说来,实实在在吃人的事件就已经屡见不鲜。“狼烟起,江山北望”的靖康年间,大批山东义民南下追随流亡朝廷,并屁颠屁颠报告说,自己千辛万苦,靠着吃人,一路挺过来,逃出了沦陷区!)
女人不易,今天亦然!古今难处的表现形式虽然迥异,有些内涵却是一以贯之。千般诱惑,万种虚荣,“蜂团蝶阵乱纷纷”,让人目不暇接。女性更是要有异乎寻常的主见和定力,方能泰然处之。女人爱虚荣,男人爱美色,这是人性的弱点,能够克服之人九牛一毛!面对那些能够满足女人虚荣的男人之围猎,一旦难挡虚荣,就会半推半就,甚至主动逢迎。“乱云飞渡”,诱惑遍地,想要从容,谈何容易!
惊变:狂风落尽深红色
冬去春来,人心思动,草长莺飞,欲念萌生。暮春中午,轩主看见对面走来一对男女。那男的,已近中年,系企业重要负责人之一;那女的,正是残荷。伊人上着白色束身浅色衬衣,下着黑白条纹阔腿裤。较之脑海固有的“美女妖且闲”印象,多了些风韵,仍不失灵动。俩人并肩前行,男的一路殷勤陪笑,残荷恰若女主一般。好一似“君宠益娇态,君怜无是非”!果如轩主昔日所料,残荷在围猎之下,或主动或被动就范了……
阔腿裤,一度在女性中间掀起一股时尚狂潮。夏日上午,轩主再于人群中看到俩人。看残荷,以那男的秘书身份出现,紧随在侧,不似暮春那次的尊荣。青色束身短裙,起伏身段格外凸显,却增了几分俗艳、浮夸,而减了许多仙姿、灵动。众人依然瞩目,却不乏窥伺表情,夹带着狎亵笑容。面色憔悴,泪痕依稀,脂粉腻重,容光全失,两三月间,出水芙蓉竟已沦为雨打残荷,早不似往日风采矣!
落幕:出来混迟早要还
关于残荷后来故事,轩主没有了解到。上位估计渺茫,失宠也有可能。不知剧情是否落幕,所以暂且不写尾声。所谓“苟全始终谈何易”,但凡苟且之事,如果说第一次还有些迟疑有些抵触,第二次就会平静处之,再往后就会引以为快,甚至上瘾入魔,想要全身而退,几乎不可能!毕竟,出来混,迟早要还的!